N头条>中医中药>中医典籍>伤寒论纲目>卷十五

《伤寒论纲目》卷十五·

[卷十五·厥阴经症] 厥阴经脉

【纲】仲景曰。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目】喻昌曰。滑为阳脉。其里热炽盛可知。故宜行白虎汤以解其热。与三阳之治不殊也。

魏荔彤曰。此言厥阴传经热邪盛于里。勿误认为寒邪也。伤寒厥阴病。必有厥。厥之为寒为热迥别。如厥阴病而症俱厥。似寒邪矣。然脉见滑。滑者。大而数也。与沉细迟微相反矣。是热邪在里也。此内为真热。外厥以现假寒乎。非也。其厥者。即他条所云。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之凡厥也。乃阴阳气不顺接所致也。不必阴盛阳衰。气不顺接。可以成厥。即阳盛阴衰。气不顺接。亦可成厥也。故必诊脉之滑而知热在里。当急救其绝阴以制亢阳。不当目为孤阳上浮之假热。明矣。主以白虎汤。寒凉以治热。兼辛散以发升。俾热随肝木发达于表。亦出邪之道路。乘势宜然也。

【纲】仲景曰。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目】朱肱曰。足厥阴。肝之经。厥者。尽也。灵枢曰。亥为左足之厥阴。戊为右足之厥阴。

两阴俱虚。故曰厥阴。夫阴尽为晦。阴出为朔。厥阴者。以阴尽为义也。其脉循阴器而络于舌本也。

脉弗营。则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舌卷而卵缩。其尺寸俱微缓者。知厥阴经受病也。大抵伤寒病。脏腑传变。阳经先受病。故次第传入阴经。以阳主生。故太阳水传阳明土。土传少阳木。

为微邪。阴主杀。故木传太阴土。土传少阴水。水传厥阴木。至六七日。当传厥阴肝木。必移气克脾土。脾再受邪。则五脏六腑皆困而危殆。荣卫不通。耳聋囊缩。不知人而死矣。速用承气下之。

可保五死一生。古人云。脾热病。则五脏危。又云。土败木贼。则死。若第六七日传厥阴。脉得微缓微浮。为脾胃脉也。故知脾气全。不再受克。邪无所容。荣卫将复。水升火降。则寒热作而大汗解矣。

厥阴肝之经。主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也。若阴气独盛。阳气暴绝。则为阴毒。其症四肢逆冷。脐腹筑痛。身如被杖。脉沉疾。或吐或利。当急灸之。服以辛热之药。令阳复而大汗解。古云。

辛甘发散为阳。谓桂枝、甘草、干姜、附子之类。能复其阳气也。微用辛甘。甚则用辛苦。阴极发躁。阴盛似阳。以脉别之。

杨士瀛曰。脉法曰。脉浮而紧者。名曰弦也。弦为肝脉。

【纲】仲景曰。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目】朱肱曰。伤寒六七日。烦满囊缩。其脉尺寸俱微缓。此足厥阴经受病也。厥阴病。其脉微浮而欲愈。不浮为未愈。宜小建中汤。脉微缓者。必囊不缩。外症必发热恶寒似疟。为欲愈。宜桂枝麻黄合半汤。若尺寸脉俱沉短者。必是囊缩。毒瓦斯入脏。宜承气汤下之。

苏颂曰。厥阴之脉。微缓不浮。中风病传厥阴。脉转微浮。则邪还于表。而为欲愈。

魏荔彤曰。此言厥阴病得愈之脉。以明厥阴病邪之去路。标六经尽处以立治。即伤寒六经之大法也。凡以邪之盛者久必衰。邪之入者久必出。亦由其人阳气原旺。病邪不能久处于中。则必行其经尽而自愈。但厥阴为三阴之尽。其邪行经尽而欲出。舍少阳无路也。又舍太阳无门也。故厥阴一经。为寒邪得自直中者。由少阴而起。温之散之。亦由少阳之半表而透太阳之表。为热邪得自传经者。亦由少阳而传。升之举之。亦必由少阳之半表而透太阳之表。故在厥阴。言邪之去路。则不论为寒为热。举由此也。试验于脉。本厥阴病。脉应沉中或见紧。或见数。俱非微脉也。亦有阳脉而脉微者。则浮沉取之俱微也。今沉取不紧不数如平人。知阴分之邪已离矣。浮取见微。知阳分之邪欲透矣。此微即太阳中风之阳浮而阴弱也。夫厥阴病。何以言中风。以脉见微而于浮取得之。既非无根之阳外脱。亦非厥阴之阳内陷。是厥阴之邪随阳气。由少阳达太阳。欲愈之机也。故可以厥阴中风名其病。见厥阴而病具太阳中风之脉。则阳升邪脱。可识经尽得解之候也。是全于浮之一诊决之。浮则愈。不浮则未愈。可知邪透表。则病已。未全透表。则病未已。主治者。桂枝汤。升阳驱邪之用。仲师他条所言攻表宜桂枝汤者。正此处吃紧也。盖邪已由阳有达太阳透表之势。故不用复从少阳为治而用柴胡。

但治太阳。即以治少阳。且正所以治厥阴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非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

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故吐蛔。吐蛔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目】喻昌曰。此条微旨。千百年来无识之者。昌于篇首总括大意。挈出肾阳胃阳。窃原有所自。脏厥者。正指肾而言之。蛔厥者。正指胃而言之。曰脉微而厥。则阳气衰微可知。然未定其为脏厥蛔厥也。惟肤冷而躁无暂安。乃为脏厥。宜用四逆及灸法。其厥不回者主死。蛔厥则时烦时止。

未为死候。但因此而驯至胃中无阳。则死也。乌梅丸中酸苦辛温互用。以安蛔温胃益虚。久利而便脓血。亦主此者。能解阴阳错杂之邪故也。

【纲】仲景曰。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

不死。

【目】寇宗曰。下利而下重。即痢症也。无论病在伤寒中不在伤寒中。其症皆为厥阴肝经所主。若惟用寒凉。有伤肝木畅达之性。将日益陷下。便难救疗。惟辨阳气之升降。使阳升则愈。阳陷则危也。

喻昌曰。下利而脉沉弦。主里急后重。成滞下之症。大者即沉弦中之大。微弱数者。即沉弦中之微弱数也。脉微弱数。虽发热不死。则脉大身热者。其死可知矣。

【纲】仲景曰。下利。有微热。而阳脉弱者。令自愈。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

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目】魏荔彤曰。此二条申解厥阴下利。诊脉以为审辨。定邪之升降为愈否也。厥阴病。阳升为吉。阳降为凶。要在下利一症。固已。然下利中亦有正阳升降之机。不可不详辨之。以定其愈不愈。

未可因一下利。而即谓厥阴病中之不可救药者也。如下利微热而渴为阳症。而利为因热也。诊之脉弱。阳气上升。脉必浮。自无沉紧。是阳升本脉。非阳虚病脉也。且渴亦阳盛热越上焦之理。合观脉症。可勿治而令自愈。盖下利脉应沉紧。阴盛则脉必沉迟。今虽厥阴下利。脉自弱中带数。是阳原易升。表原易透。病原欲罢。故令自愈。而勿妄治也。设不愈。其人必圊脓血。岂脉不应症乎。

非也。热邪入阴分已深。因阴分有热。遽不能已。故不愈。倘下利脉数热微。则阳必上升透表。

邪随汗出。由厥阴竟达少阳。而邪出矣。又入阴分深。留滞于中。不能得脱。则热久内蓄。必致便脓血。亦犹少阴之便血。为熏灼肠胃。污秽随下。均一义也。设不弱而紧。非寒邪复中表里。则为阳已深陷。岂能遽解。此诊脉必审阳气升降之故。以明厥阴病之愈否。此要诀也。再就脓血症言之。亦于诊脉识之。寸反浮数。阳升汗出。病愈无疑。而尺中自涩。则阳虽上浮。而阴中有热以溷之。是热入之深。壅闭阴分。故必圊脓血。将阳随利下陷。失其浮而复为紧。致不可解也。此二条。皆就热邪传入厥阴。致成下利。而辨其正阳之升降。以定病机进退也。学人勿混正阳为热邪。又不可谓正阳升外。别有热邪应除。斯可与言治厥阴热邪矣。又二条。正是首条中段不愈之注。示人诊得寸脉浮数应愈。因尺涩故便脓血不愈也。原文不出方。知急辨症也。症明而用方。在乎其人矣。

【纲】仲景曰。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

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

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目】喻昌曰。少阴经中。内藏真阳。最患四逆。故云。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厥。厥阴经中。内无真阳。不患其厥。但患不能发热。与夫热少厥多耳。论中恐暴热来出而不去。后三日脉之。

其热尚在。形容厥症重热之意。读者不可草草。然得热与厥相应。尤无后患。若热气有余。病势虽退。必发痈脓。以厥阴主血。热与血久持不散。必致壅败也。

魏荔彤曰。厥阴病。以厥为重。而厥与发热二者。又必详辨其时之久暂。与气之盈绌。此乃病之进退大关。不容不明者。

发热六日。反厥九日。再热三日。阴阳之数各均矣。夫阳入阴九日。阳出阴又九日。一出一入。

即一屈一伸。一屈一伸。即一曲一直。木之本性也。在三阳之少阳。为往来寒热。属腑。故阳陷者浅。而往来之时暂。在三阴之厥阴。为出入厥热。属脏。故阳陷者深。而出入之时久。旦日夜半愈者。阴阳数九极。数极必变。夜半阳生。故愈也。

肝为血脏。热溷其中。而发痈脓。此见厥阴以阳陷为病。以阳升为愈。而阳升必透表而散。方为全愈。若仍在厥阴。灼炙为患也。是升犹之乎未升也。凡仲景言日。皆约略之词。如此九日。亦未可拘总以热与厥较其均平耳。如热七八日。厥七八日亦可。即热五六日。厥五六日亦可。不过较量其阴阳盛衰。非定谓必热九日。厥九日。方可验准也。

原文言厥阴病。始发热六日。即知其邪自少阴传来。为热邪也。何也。少阴病无发热。发热即为愈机。至传厥阴。必反发热。以少阴在三阴为阴经之里。故热不能发。厥阴在三阴虽为阴尽处。而与少阳相连表里。故热可得发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结代。心动悸者。炙甘草汤主之。脉来缓。时一止。复来者。名曰结。

脉来数。时一止。复来者。名曰促。阳盛则促。阴盛则结。此皆病脉。

又脉来动而中止。更来小数。中有还者。反动。名曰结。阴也。脉来动而中止。因而复动者。

名曰代。阴也。得此脉者。难治。

脉瞥瞥如羹上肥者。阳气衰也。脉萦萦如蛛丝者。阴气衰也。浮而虚大者。阳已无根。沉而虚细者。阴已无根。

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卫气衰也。脉绵绵如泻漆之绝者。亡其血也。伤寒咳逆。上气。其脉散者。死。谓其形损故也。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浆不下。形体不仁。乍静乍乱。

此为命绝也。

【目】柯琴曰。首条。寒伤心主。心不主脉。失其常度。故结代也。结代皆阴脉。伤寒有此。

所谓阳症见阴脉者死矣。二条。脉以五至为平。太过不及。是阴阳偏胜。失其常度也。偏胜之脉。

更为邪阻。阳邪盛而数中见止。名曰促。有急趋急蹶之象。阴邪盛而缓中见止。名曰结。有绵绵泻漆之状。阳盛。可知为阴虚之病脉。阴盛。可知为阳虚之病状矣。三条。阴阳相搏而脉动。伤寒见此。

是形冷恶寒。三焦皆伤矣。况有动中见止。更来小数。中有还者。反动。宛如雀啄之状。不以名促反从结名者。以其为心家真脏之阴脉也。更有动而中止。不能自还。因而复动。宛如虾游之状。

不可名结。因得代名者。以乍疏乍数。为脾家将绝之阴脉也。

五条。脉浮为阳盛。法当无汗。而反汗出如流珠。是阳虚不能卫外而为固。绝汗出矣。阴虚不能藏精而主血。绵绵其去如漆矣。

六条。外寒伤形。内寒伤气。咳不止。气上升。脉散而不朝。心肺之气已绝矣。

七条。脉浮而洪。不是死脉。而汗出如油。是心液尽脱。阳反独留之脉也。

[卷十五·厥阴经症] 吐蛔

【纲】仲景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

【目】朱肱曰。此是厥阴症。或病患有寒。复发其汗。胃中冷。及因发汗后身热。重发其汗。

胃中虚冷。故吐蛔。先用理中丸次乌梅丸。

龚信曰。伤寒有不必厥逆。但吐蛔者。虽有大热。忌下凉药。犯之必死。盖胃中有寒。则蛔不安其所而上膈。大凶之兆也。急用理中汤。加乌梅二个。川椒十粒。煎服。待蛔定。却以小柴胡汤退热。

李中梓曰。吐蛔而渴。理中汤加大黄入蜜利之。

陶华曰。吐蛔。若下之。利不止。用四逆汤。

张介宾曰。凡治伤寒。若见吐蛔者。虽有大热。忌用寒凉。盖胃中有寒。阳气弱极。则蛔逆而上此大凶之兆也。急用炮姜理中汤。加乌梅二个。花椒一二十粒。盖蛔闻酸则静。见苦即安也。

柯琴曰。太阴厥阴。皆以里症为提纲。太阴主寒。厥阴主热。太阴为阴中至阴。厥阴为阴中之阳也。

太阴腹满而吐。食不下。厥阴饥不欲食。食即吐蛔。同是不能食。而太阴则满。厥阴则饥。同是一吐。

而太阴吐食。厥阴吐蛔。此又主脾主肝之别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非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

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故吐蛔。吐蛔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目】戴原礼曰。胃中冷。必吐蛔。吐蛔。人皆知为阴也。然亦有阳症吐蛔者。盖胃中空虚。

既无谷气。故蛔上而求食。至咽而吐。又看别症如何。不可专以胃冷为说。曾医一人。阳黄吐蛔。

又大发斑。阳毒症口疮咽干。吐蛔。皆以冷剂取效。是亦有阳症矣。

王肯堂曰。蛔厥者。其人手足冷而吐蛔也。脏厥者死。阳气绝也。蛔厥虽厥而烦。吐蛔已则静。

不若脏厥之躁无暂安时。病患脏寒胃虚。蛔动上膈。闻食臭则出。因而吐蛔。舌燥口干。常欲冷冻饮料浸口不欲咽。蛔上烦躁。昏乱欲死。两手脉沉迟。足冷至膝。甚者连蛔并屎俱出。大便秘而不行。此症虽险。都可救治也。

鳌按。戴氏阳症吐蛔之说。往往有之。医者不可不察。而动以桂、附、干姜等热剂与之也。

[卷十五·厥阴经症] 除中

【纲】仲景曰。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

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目】刘完素曰。除者。除去也。与除夕之除同义。夫脉迟为寒。胃中真阳已薄。不可更与凉药。盖胃暖乃能纳食。今胃冷而反能食。则是胃之真气发露无余。而胃阳亦必渐去而不能久存。故必死。腹中。即胃中也。

魏荔彤曰。此为阳虚阴寒家立法。见厥阴一症。原寒热杂合。其盈虚消息之机。全在临时斟酌。

为阳气盛。热有余。则越之散之。甚且凉之下之。为阴气盛。热不足。则升之举之。甚且温之补之。

俱难一以为治也。此固为厥阴传经之邪言之。而不止此也。伤寒中何经不然。杂病中何症不然。故此条俱未尝专指厥阴也。学人可不察乎。

【纲】仲景曰。眼睛不慧。语言不出。而设食反多者。此为除中。口虽欲言。舌不能言。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

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

【目】杨士瀛曰。除中者。脏寒应不能食。今反能食是也。有三症。悉属厥阴。其一由误服黄芩汤而致。期以必死。其一则热少厥多。胃气在者愈。暴来出而复者死。其热续在者生。此不因药故也。其一至眼不慧。舌不能言。则为坏症。必死

[卷十五·厥阴经症] 气上撞心

【纲】仲景曰。厥阴之为病。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

【目】成无己曰。气上撞者。腹中气时时上撞也。此汗吐下后之疾。虽经下之。邪犹在表故也。

痞病气上撞咽候。亦由误汗吐下而生。

魏荔彤曰。此言厥阴病传经热邪为患。历举其症以验之。示误下之禁也。伤寒之邪。传入少阴。

为里中之里。及自少阴传厥阴。又为三阴之极尽处矣。阴尽处受邪。亦无所复传。却由同表里之少阳为升降之出路。故在阳明有下法。在少阴亦有下法。今阴尽之极。则少阳固无下法。厥阴更无下法。下之为误可知矣。然邪在少阴。原分寒热。邪在厥阴。亦必分寒热。邪由传经入少阴者为热。

及递传厥阴。不问而知为热矣。惟是厥阴病中。若直中寒邪。亦自少阴起。而入厥阴。是寒热皆由少阴而来。大足相混也。试先言传经自太阴而来为热邪者。能辨乎此。则由少阴直中而起之寒邪。

自可徐考而识之。厥阴病。得于传经为热邪者。先验其症。首曰消渴。凡热必渴。然寒湿隔阻正气亦有渴。渴欲饮水。必不能多。未有渴而饮。饮而仍渴。随饮随消随渴者。故随饮随消随渴。则为传经之热邪。传入厥阴无疑也。少阴居下。厥阴居中。热渐传上。则上焦必受熏灼之害。为消渴。为气上撞心。为心中疼热。皆少阴之邪热。缘木而升者。竟入肝为病。木火交炽。而诸症见矣。然又有饥不欲食。食则吐蛔之症者。何也。盖邪从少阴传来。本自三阳传入。病久胃虚。邪热乘之。蛔因胃气虚。则不能安伏于胃底之下。又热乘之。反浮游于胃口之上。于是胃虚而热。则多饥。蛔在胃口。故不欲食。食入而食在蛔上则相安。食入而蛔反在食上则必吐蛔。此又厥阴病中旁及之胃病也。

医家或见热症。谓宜下。再见胃病。又谓宜下。漫为下之。大误矣。少阴之传厥阴。其势日上矣。治之如法。则邪可从少阳而散。亦如阳明传少阳。为邪出之门户也。反逆其势而下之。阴性本降。再经误下。利何能止乎。

仲师于厥阴中。首揭不可下之禁。见厥阴病无论为寒为热。俱不可下也。

【纲】仲景曰。病如桂枝症。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撞咽喉。不得息者。

此为胸有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

【目】寇宗曰。此盖未经汗吐下作膈实。故宜吐也。

王肯堂曰。气撞心疼者。厥阴本病也。如气上撞。不吐蛔者。为阳症。若撞咽不得息者。瓜蒂散吐之。往来寒热者。奔豚。阴拘挛者。阴阳易。卒口噤者。刚痉与汗吐下之后。各有症治方法。

学人详之。

[卷十五·厥阴经症] 胸胁满痛

【纲】仲景曰。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目】吴绶曰。治胁下痛。加枳壳、青皮、枯梗、芍药。胁下硬。加牡蛎粉。若憎寒拘急。往来寒热。而胸胁满者。加桂枝、白芍。俱小柴胡汤内加之。

李时珍曰。此宜小柴胡汤、抵当汤、黄芩芍药汤。

魏荔彤曰。此就邪热之微。阳气之出。易于升举而得愈者。明之也。若小便色不白。即热少厥微。然有烦躁病在。日久郁内。无所宣泄。遂致上冲下注。且下肝脏之血。示人不可轻忽其微热也。

此条总是一串成文。

【纲】仲景曰。妇人发热恶寒。经水适来。热除。脉迟。身凉。胸满如结胸状。谵语者。刺期门。

吐下后。脉微。心下痞。胁痛。气上冲咽。眩冒。脉动惕者。必成痿。下后。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胁下素有痞。连在脐旁。痛引少腹。入阴筋者。名脏结。死。

【目】王肯堂曰。左右者。阴阳之道路。胁之部也。宿痞在胁。则阴阳之道路不通。故邪不得传经而直入于脏。是以死。

【纲】仲景曰。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

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目】吴绶曰。胸满多用吐法。实者瓜蒂散。虚者人参芦。或以香苏散送下。以手探喉中吐之。

亦可。伤寒三四日。已传少阳经。脉弦口苦。发热而胸满。小柴胡汤。胸中满闷者。加桔梗、枳壳各二钱以利之。胸胁满而烦者。加栝蒌实三钱。黄连一钱半。活人治胸满。气痞不宽。只用桔梗、枳壳各二钱。生姜五片。名曰枳壳汤。凡心之上。胸之分。宜枳壳。心之下。胃之分。宜枳实。盖枳壳能泄至高之气。枳实泄至低之气。栝蒌仁能泄肺。涤胸中痰垢之要药也。故胸满而烦必加之。

一法。治痞气胸满。用小麦麸一二升。以生枳壳切半同炒令热。去枳壳。以帛包麸熨胸中。冷则易。

则气易散而愈。

[卷十五·厥阴经症] 腹满痛

【纲】仲景曰。下利清谷。不可发表。汗出必腹满。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何部不利。利之则愈。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趣少腹者。此欲下利也。

【目】成无己曰。哕而腹满。气上而不下也。视其前后部。有不利者。则利之以降其气。前部。

小便也。后部。大便也。或用五苓散。或用小承气汤。

张云岐曰。伤寒邪在三阴内。不得交通。故为腹痛。手足之经。皆会于腹。如脉弦而腹痛。过在厥阴肝。太阴肺。刺太溪太渊太陵。脉沉而腹痛。过在太阴脾。少阴肾。手厥阴心包。刺太溪太陵。脉沉细而腹痛。过在太阴脾。少阴心。刺大白神门三阴交。此刺腹痛之法也。

魏荔彤曰。二条。乃言直中厥阴之寒邪。有急行温里之法。徐可升举其阳。由厥阴而少阳。以返于太阳之表也。下利本症也。腹满痛。阴寒内结也。身体疼痛。寒邪拘急也。此必先使阳回于少阴。而后厥阴之侵及者可徐图之。且寒邪本自少阴发源。源头之阳水既温。则灌溉于肝木者皆春泉矣。是温肾即以温肝也。然不攻其表。则厥阴本经之阴寒。留滞不散。于是用桂枝攻表也。首条。

下利清谷。则里寒阳微可审。不先温里回阳。遽发其汗。邪即散。阳必亡。阳愈衰。阴愈盛。腹满犹小患也。必至厥冷不还。脉微至绝矣。岂非失于温里乎。三条。乃预防下利之因也。转气下趣。

为寒为热。俱有此症。凡伤寒症中见此。则知其为欲自利。然在阳明胃邪。则为欲下行之机。在厥阴肝邪。则为欲下陷之候。邪欲其去。以下利而痊。正欲上升。以下利而危。必然之理也。

[卷十五·厥阴经症] 少腹满急

【纲】仲景曰。尺寸脉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其症少腹烦满。而囊缩。

病者手足厥逆。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胁下素有痞。连在脐旁。痛引少腹。入阴筋者。名脏结。死。

【目】王肯堂曰。少腹。下焦所治。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冷结在膀胱。或用真武汤。

夫胸中满。心下满。皆气也。腹满者。多有燥屎也。少腹满者。有物聚也。盖身半以上。同天之阳。身半以下。同地之阴。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故在上满者。气也。在下满者。物也。物者。溺与血耳。邪结下焦。则津液不通。血气不行。或溺或血。留滞而腹胀也。若小便利者。蓄血之症。小便不利者。溺涩症也。俱是热病。惟冷结膀胱。少腹满一症。为寒病。有手足厥冷可辨。

【纲】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

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气汤。

【目】成无己曰。如狂者。热在下焦。必与血相搏。若不蓄。为热迫之。则血自下。下则热随血出而自愈。不下则血为热搏。蓄积于下。而少腹急结。乃可攻之。以下热散血。内经曰。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后调其内。此之谓也。

[卷十五·厥阴经症] 囊缩

【纲】仲景曰。尺寸脉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其症少腹烦满而囊缩。

【目】朱肱曰。厥阴病。其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宜小建中汤。脉微缓者。必囊不缩。

外症必发热恶寒似疟。为欲愈。宜桂枝麻黄合半汤。尺寸俱沉短者。必囊缩。表气入腹。宜承气汤下之。大抵伤寒脏腑传变。阳经先受病。次传入阴经。以阳主生。阴主杀也。若六七日传厥阴。脉得微缓微浮。为脾胃脉也。故知土气不受克。邪无所容。荣卫将复。水升火降。则寒热作而大汗出矣。

王好古曰。厥阴病者。烦满囊缩。大小便不通。发热引饮腹满。尺寸脉俱微缓。烦者。火也。

满者。木也。虽不吐蛔囊缩。但急者。亦木也。火木相合。四肢厥逆。而爪甲青。大小便不通。地道塞也。发热引饮。邪气在里。宜温之下之。

有以上诸症。大小便俱通。地道不塞。不发渴引饮。邪不在里。则宜温之灸之。则里外相接。

以复阳气。宜正阳散。

[卷十五·厥阴经症] 手足厥逆

【纲】仲景曰。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目】朱肱曰。手足逆冷。此名厥也。厥者。逆也。阴阳不相顺接。故手足逆冷也。阳气衰。

阴气盛。阴胜于阳。故阳脉为之逆。不通于手足。所以逆冷也。伤寒热多厥少者。其病当愈。

厥多热少者。其病为进。然有冷厥。有热厥。当仔细辨认。冷厥者。初得病日。便四肢逆冷。脉沉微而数。足多蜷卧而恶寒。或自引衣盖覆。不饮水。或下利清谷。或清便自调。或小便数。外症多惺惺而静。脉虽沉实。按之迟而弱者。知其冷厥也。四逆汤、理中汤、通脉四逆汤、当归四逆汤、当归四逆加吴萸生姜汤、白通加猪胆汁汤选用。热厥者。初病必身热头痛。别有阳症。二三日至四五日。乃发厥兼热。厥至半日。却身热。盖热气深方发厥。须在二三日后也。若微厥即发热者。热厥故也。脉虽沉伏。按之而滑。为里有热。其人或畏热。或饮水。或扬手掷足。烦躁不得卧。大便秘。小便赤。外症多昏愦者。知其热厥也。白虎承气随症用之。本条云。厥应下之。以热厥当下。

若反发汗。必口伤烂赤也。又有下症悉具而见四逆者。是失下后血气不通。四肢便厥。医人不识。

疑是阴厥。反进热药。祸如反掌。大抵热厥。须脉沉伏而滑。头汗。手虽冷。爪甲时温。须承气下之。

勿拘忌。

诸手足逆冷。皆属厥阴。不可汗下。然有须汗须下者。谓虽逆冷。时有温时。手足掌心暖。非正厥逆也。当消息之。若寒热而厥。面色。不泽。冒昧。两手忽无脉。或一手无脉者。必是有正汗也。多用绵衣包手足令暖。急用五味子汤。或兼与麻黄细辛甘草汤。服之时。必大汗解。或厥逆怔忡者。宜先治水。茯苓甘草汤。然后治厥不然。水浸入胃。必下利。又有手足厥冷。脉乍结者。

邪结在胸也。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吐之。瓜蒂散。盖病在胸中。亦令人手足厥。

但认脉乍结是也。脉阴虚则结。脉来缓。时一止。复来。曰结。主胸满烦躁。太阴少阴脉俱不至头。

俱无头疼症。仲景只有厥阴一症。吴茱萸汤治干呕吐涎沫头疼而已。大抵属三阳者。头疼为多也。若非次头疼。胸中满。

及发寒热。脉紧而不大者。即是膈上有痰。瓜蒂末一钱水调下。吐涎立愈。重阳必阴。重阴必阳。寒暑之变也。假令手足逆冷。大便秘。小便赤。或大便黑。脉沉而滑。阳症似阴也。轻则白虎。重则承气。

伤寒失下。血气不通。令四肢逆冷。此是伏热深。故厥亦深。急用大承气加分剂下之。汗出立瘥。仲景所谓厥宜下之者此也。

热厥与阴厥。自不同。热厥者。微厥即发热。阴厥即不发热。四肢逆冷。恶寒脉细。大小便滑泄矣。

王好古曰。仲景言四逆与厥者非一。或曰四逆。或曰厥逆、厥冷、厥寒。或曰厥。或曰手足逆冷、手足厥逆、手足厥冷、手足厥逆冷。俱是言寒冷耳。故厥逆二字。每每互言。未尝分逆为不温。

厥为冷也。既曰不温。则为冷矣。何异乎。然四肢与手足却有分。以四字加逆字上。是通指手足臂胫以上言也。以手足字加厥逆等字上。及无手足字。是独指手足言也。虽然。厥冷俱为寒冷。却有阴阳之殊。热极而厥逆。阳极似阴也。以四逆散寒药治之。寒极而厥逆。独阴无阳也。

仲景虽无四逆汤热药治四逆之条。但四逆汤之名。由四肢之冷而立。今以四逆汤治手足厥冷。

岂非逆厥之不异乎。成氏既谓四逆为热邪。至少阴病四逆条下。又谓四逆为寒甚。不自悖乎。是知四肢冷。犹厥之有寒有热。但四肢通冷。比之手足独冷则异耳。故仲景曰。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又曰。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蜷。脉不至烦而躁者死。又曰。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此三条。二为死。一为可治。虽通由诸症兼见而然。然死者以逆言。可治者以厥冷言。可见四逆重于厥冷矣。成氏谓厥甚于逆。岂不谬耶。

王肯堂曰。凡言四逆。或言厥言逆者。皆为重症。皆言四肢耳。言指头寒。言手足厥与逆与冷者。皆为厥微。盖手之上为腕。腕上为臂。足之上为踝。踝上为胫也。其病之轻重浅深。皆寓于书法中。宜审。

自热至温。自温至厥。乃传经之邪。四逆散主之。厥逆。大便秘。小便赤。或大便黑。脉沉而滑。此为阳症似阴。白虎汤。重者大承气。不可误也。

张介宾曰。厥有二症。曰阳厥。曰阴厥。阳厥者。热厥也。必其先自三阳传入阴分。故初起必头疼发热。自浅入深。然后及于三阴。变为四肢逆冷。或时乍温。其症必便结躁烦。谵语发渴。

不恶寒。反恶热。脉沉有力。此以传经热邪所化。外虽手足厥冷。内则因于热邪。阳症发厥。故为阳厥。乃阳极似阴也。其症由邪热内结。或伏阳失下之所致也。凡厥微热亦微。宜四逆散之类。厥甚热亦甚。宜大承气之类。阴厥者。寒厥也。初无三阳传经实热等症。

而真寒直入三阴。则畏寒厥冷。腹痛吐泻。战栗不渴。脉沉无力。此阴寒厥逆。独阴无阳也。故为阴厥。轻则理中汤。重则四逆汤。回阳汤。主之。按阳厥阴厥。其辨如此。此先哲之大法也。然愚则犹有辨。如厥阴一症。既无阳症阳脉。而病寒若此。明是阴症。今人但曰中寒者。即其病也。然犯此者无几。知此者无难。治宜温中。无待辨也。惟是阳厥则有不得不辨者矣。夫厥由三阳所传。

为阳厥固矣。即以传经者言之。又岂尽无阴症乎。故凡病真阳不足者。即阳中之阴厥也。脉弱无神者。即阳中之阴厥也。攻伐清凉太过者。即阳中之阴厥也。四肢为诸阳之本。使非有热结烦渴胀实等症。而见厥逆者。皆由阳气不足也。成无己曰。大抵厥逆为阴所主。寒者多矣。又曰。厥为阴之盛也。故凡属挟虚伤寒。则虽自阳经传入者。是亦阳中之阴厥也。阴中之阴者。宜温。阳中之阴者。

果宜凉乎。勿谓其先有头疼发热。但自三阳传至者。便为阳厥。而寒因热用之。则为害不小矣。

柯琴曰。首条。明热厥之理。二条。明热厥之脉与方。脉滑以弱。是有胃气。缓而滑。名热中。

与寒厥之。脉微欲绝不同。

【纲】仲景曰。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目】喻昌曰。厥终不过五日。即上句之注脚。见热与厥相应。阴阳一胜一复。恰恰相当。故可勿药自愈。

魏荔彤曰。此与上一二日至四五日条。乃申解厥阴病厥热互见。以明其阳陷入阴之深浅。均应理其热邪。毋伤阴分。不可误见阳陷为厥。即以为寒。亦不可见阳升发热。即为可汗。而妄治也。

上条言一二日至四五日。夫久病非寒。故知其为传经之热。阳陷于阴而得厥也。厥者必发热。是因后之必发热。知为热厥而非寒厥也。前热者后必厥。正见传经热邪。入于厥阴。升降不能。故发为厥热互见之症也。厥深。为日多也。热入阴分之深也。故厥后必热。热亦因深而久也。厥微。为日少也。热入阴分微也。

故厥后必热。热亦因浅而暂也。推之热后必厥者亦如之。总为阳陷之故也。阳气亦热邪。热邪即阳气也。然热微则陷者浅。可以升举。热深则陷者深。不可升举。乘其陷入之势。与以荡涤之施。是厥阴无下法。又未尝无下法也。喻氏用小承气。下热邪而净阴分也。然大柴胡尤为对症。不然。热入之深而反发汗。并失其升举之道矣。若妄施之。邪热愈炽。口伤烂赤。

必矣。试就其厥与热互见之日明之。如本条厥五日。阳入也。热亦五日。阳出也。设六日当复厥。阳又入也。不厥。则阳不入而直出透表矣。所以知其能自愈。倘复厥。其日亦不过五。以前阳出之数计之。知阳入又必五日而出也。更推之。凡阳入几日。厥几日。必阳出几日。热几日也。

均应理热邪。亦未能尽。如渐厥多热少。则又当理其寒邪。勿伤阳分矣。然厥多热少。渐致有厥无热。自各有专条也。

【纲】仲景曰。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目】张云岐曰。热少厥微。即热微厥亦微之症也。但曰指头寒。不言手足逆冷。其为热亦有限矣。

【纲】仲景曰。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

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目】成无己曰。脏厥者死。阳气绝也。蛔厥虽厥而烦。吐蛔已则静。不若脏厥而躁无临时安也。

【纲】仲景曰。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五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目】喻昌曰。以阴阳进退之义互举。其旨跃然。

【纲】仲景曰。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目】魏荔彤曰。此与上发热四日厥反三日条。申明热厥互见。并详其传经之热邪。上冲下注不同。即此可知阳气升陷之几。而病势之进退决焉。盖传经之邪。其有深浅升降固已。然就深浅言。

此热原为传经之邪。就升降言。此热又为正阳之气。非阳气升透。则热入既深。漫无出路。其患非上冲。即下注。岂能遽言愈哉。

厥阴病。总宜升阳于阴分。散热于表分也。此与上条。又在厥阴中辨病势吉凶之大关键也乎。

【纲】仲景曰。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

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目】魏荔彤曰。凡仲景言日。如他条一二日四五日。及五日六日四日三日。与本条九日。皆设以为验之辞。俱不可拘。如算法设为问答。以明其数。使人得较量其亏盈也。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吐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目】王好古曰。厥阴症。四肢厥冷。爪甲青。脉沉疾。按之有力者。为阳。则当下。宜大承气汤。如脉沉。按之无力者。为阴。则当温。宜四逆汤。

喻昌曰。寸脉沉而迟。明是阳去入阴之故。非阳气衰微可拟。故虽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泄利不止。其不得为纯阴无阳可知。况咽喉不利。唾脓血。又阳邪搏阴。上逆之征验。所以仲景特于阴中提出其阳得汗出。而错杂之邪尽解也。

魏荔彤曰。寸。上焦之部位。阳分之脉也。而见沉迟。寒格于热。上热伏于寒下可知。手足厥冷。阳陷入阴。寒格热伏又可知。下部尺脉不至。平日之寒下肾虚又可知。是肾阳素弱。阳陷于阴。热格于寒之故。如绘目前。

何可任阳澌灭乎。但阳毕竟在阴中。虽弱。未尝无也。热毕竟伏寒下。惟郁。故反能为害也。咽喉不利。唾脓血者。热邪不肯屈伏而上冲于肺为患也。泄利不止。热邪既不能上达。不得不随阴气。

而为挟热之利也。即是热邪伏郁阴中。阳气必勃动于阴分。固极难为升举。不易致透表散邪。治之得愈矣。然非有阴无阳。厥去不还之死症也。仍当以破阴升阳为主治。用麻黄升麻汤。与乌梅丸。

同理。而各有义。乌梅丸意在缓以收功。治胃厥以安蛔。麻黄升麻汤意在急于奏捷。理肺热以发汗。

【纲】仲景曰。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厥寒脉细。似四逆症。然直中之厥阴。宜四逆。若传经之邪。先盛后衰。渐至不振。则此时之寒。固宜急理。而当日之热。尤宜回顾也。病在阴厥。一热一厥。互争日久。厥阴血脏。血未有不亏者。故厥阴病之末。不惟阳气衰而阴血亦亡。法当于救阳之中顾阴也。不然。

阴亡而阳亦终归于亡。何救之有。所以主当归四逆。救阳兼补其血也。设或阴盛于阳。阳衰于阴。

内有久寒。则加姜萸。虽扶阳之力较多。而养阴之意不失。所以救肝血于热邪既伤之后。扶阳气于厥多热少之时。此方内第一适用者也。

【纲】仲景曰。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目】鳌按。时脉还。非无因而自还也。乃灸之而后还也。若不还。是无根之阳。随火势上升而脱也。亦有阴无阳之厥阴也。安望其生。

【纲】仲景曰。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目】戴原礼曰。阴阳之病。皆能发厥。故有阴厥阳厥。皆病之深者。而阳厥尤易误。必初得病头疼身热外。别有阳症。五六日方发厥。虽厥犹畏热。或饮水。或扬手掷足。烦躁不得卧。大便秘。小便赤。乃为阳厥也。近有阳病。自腰以上极热。两脚常冷。盖三阴脉不至头。故头不疼。三阳脉下不至足。故足冷也。

吴绶曰。有尸厥者。经言少阴脉不至。肾气微。奔气促迫。宗气反聚。血结心下。阳气退下。

热归阴股。而为尸厥也。急刺期门巨阙。

陈士铎曰。伤寒发热而能发厥。便有可生之机。以厥则邪能外出也。然厥可暂而不可久。况身热而下利至甚。如何可久厥而不止乎。宜为死症也。盖下寒上热。郁结于中。而阴阳之气。不能彼此相接也。必须和阴阳而通达上下。则死可变生。方用人参三两。白术五钱。附子二钱。甘草、苏子各一钱。自然厥利俱止。倘服后厥仍不止。真不可救。

[卷十五·厥阴经症\手足厥逆] 附录手心手背辨

李杲曰。内伤及劳役饮食不节病。手心热。手背不热。外伤风寒。则手背热。手心不热。以此辨之。皎然。

[卷十五·厥阴经症] 热利下重

(附下利)【纲】仲景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

【目】柯琴曰。太阴厥阴。皆以里症为提纲。太阴主开。本自利。而下之则开折。胸下结硬者。

开折反阖也。厥阴主阖。气上逆。而下之则阖折。利不止者。阖折反开也。按两阴交尽。名曰厥阴。又名阴之绝阳。则厥阴为病。宜无病热矣。以厥阴脉络于少阳。厥阴热症皆相火化令耳。夫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则气无止息。

而利不止矣。

【纲】仲景曰。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目】戴原礼曰。大抵阳热之利。与阴寒之利不同。阳利粪色必焦黄热臭。出作声。脐下必热。

得凉药则止。阴利必洞下清谷。粪色或白或淡黄。脐下多寒。宜温中止泻之剂。此阴利阳利。指阴阳二气而言。非阴阳二经也。缘阴中亦自有阳利。不可因下利便以为阴也。又有内不大满。犹生寒热。未可下而便下之。内虚热入。挟热自利。脐下必热。大便赤黄。及下肠间津液垢腻。名曰利肠。宜白头翁汤、黄芩汤。

【纲】仲景曰。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

不死。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

必圊脓血。

【目】鳌按。此三条。详言热利之脉各有不同。由所发之脏腑阴阳不一也。首条。脉沉弦。沉为在里。弦属少阳。下重者。胆气不升。火邪下陷也。大脉属阳明。其未止者。阳明之阳邪太盛。

故脉大而病进也。又脉之微弱者。为虚。利后而数。亦为虚。其欲止者。阴阳渐和也。二条。脉弱者。外之发热既微。则内之热势当自解。故现弱象也。诸条令自愈。言可不服白头翁汤而令其自愈也。脉数而渴。由于虚热。若不瘥而圊脓血。乃为真热也。汗出二字。为本条关键。盖热从汗解。

热解则利因可愈也。三条。则阴出之阳。为欲愈之兆。故脉数而带浮。涩见尺中。在便血之后。亦顺脉也。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不利。复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目】柯琴曰。首条。有阴无阳。指内而言。此为亡阳。与热利之发热不死。汗出自利者天渊矣。二条。发于阳者七日愈。今厥不止。而反下利。恐为除中。故难治。若烦躁而能食。尚为热厥利耳。三四条。厥利不止。脏腑气绝矣。躁不得卧。精神不治矣。微阳不久留。故死也。

【纲】仲景曰。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

其喉不痹。

【目】魏荔彤曰。厥阴传来之热邪。一日不升阳透表。必一日在内为患。非上冲而汗出喉痹。即下注而无汗便脓血。在阳升热出。见病尚如此。况热后复厥。厥后复热。热势愈深。其厥愈深。渐致阳微阴盛。厥多热少。愈难治矣。主治者。安可坐视其困殆。而不一升举其阳。宣导其热乎。传经之热邪。如本条之为害如此。而尚有言寒邪者。岂非盲目乎。

[卷十五·厥阴经症] 便脓血

【纲】仲景曰。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

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下利。寸脉反浮数。

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目】张从正曰。热邪之陷于阴中已深。因阴中有热。一时不能自止。故至便脓血也。脉反浮数。宜其阳出于阴而愈矣。止因尺中涩。故又至便脓血也。

柯琴曰。前条是未脓血。因不瘥而预料之辞。后条在脓血后。因寸浮尺涩而揣摹之辞。

【纲】仲景曰。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

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目】吴绶曰。凡下血便脓血。有阴阳冷热之不同。古人云。见血无寒。又言。血得热而行。

此大概也。大抵属热者常八九。属寒者才一二。不可定为无寒也。要略曰。阳症内热。则下鲜血。

阴症内寒。则下紫黑血如猪肝也。且夫阳症脉数而有力者。为实热。苦寒之药可用。数而无力者。

为虚热。当甘温养血药中。少佐寒药可也。若阴症则脉迟而有力者。为有神。可治。无力者。难治也。凡下利脓血。身热脉大者为难治。身热脉小者为易治也。

王肯堂曰。便脓血。热病也。其在太阳阳明者无论已。若在少阴。下利便脓血。又有至四五日腹痛便脓血者。治以桃花汤。成氏释谓里寒非也。桃花汤虽用干姜。然分两最微。赤石脂、粳米居多。盖调正气。涩滑脱。佐用辛以散之之义。又八九日一身尽热。必便血。又少阴下利便脓血者。

可刺。与此三条厥阴之便脓血。皆传经之热邪也。各随其轻重。或用微凉。或用疏导。无不愈者。

误用辛热。罔或得痊。世因以为难疗之疾。殊不知仲景着便脓血。别无死候。学人宜究心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