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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纲目》卷十一·

[卷十一·少阳经症] 少阳经脉

【纲】仲景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

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躁。

【目】朱肱曰。足少阳胆经之脉。起目外。络于耳。遂分为四道。下缺盆。循于胁。并正别脉六道上下。主经营百节。流气三部。故病患胸胁痛而耳聋。或口苦咽干。或往来寒热而呕。其脉尺寸俱弦者。知少阳经受病也。

少阳受病。口苦咽干目眩。宜小柴胡汤以解表。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谵语属胃。胃和则愈。

胃不和则烦而躁。宜调胃承气汤。此属少阳阳明也。脉细头疼。呕而发热者。属少阳也。小柴胡汤。病患不渴。外有微热者。小柴胡加桂枝也。夫小柴胡加桂。主表热最良。不特伤寒也。仲景云。

表有热者。小柴胡加桂也。里有热者。白虎加人参也。大抵身热不饮水者。为表热。口燥烦渴者。为里热。二药均治发热。然分表里焉。

王好古曰。辨表里中三说。假令少阳症。头痛。往来寒热。脉浮。此三症但有其一。即为表也。

口失滋味。腹中不和。大小便或秘而不通。或泄而不调。但有其一。即为里也。如无上下表里症。

余皆虚热也。是病在其中矣。

张元素曰。少阳胆经。萦迂盘曲。多于各经。乃少阳篇中症治至简。又不闻何药为本经正法。

何也。夫经络所据。太阳在后。为表。阳明在前。为里。少阳在侧。夹于表里之间。故曰半表半里。治法。表宜汗。里宜下。既居两间。非汗下所宜。故治疗无正法。经云。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

又曰。不可吐下。吐下则惊而悸。则汗吐下三法。皆少阳所忌。其剂不过和解而已。所以仲景止用小柴胡至当也。然而经络未别。虽多所行非由正道。(少阳所以病少之故)故为病亦不多也。

喻昌曰。少阳伤寒。禁汗。少阳中风。禁吐下。二义互举。其旨益严。盖伤寒之头痛发热。似宜发汗者。尚不可汗。则伤风之不可汗。不待言矣。中风之胸满而烦。痰饮上逆。似宜可吐下者。尚不可吐下。则伤寒之不可吐下。更不待言矣。脉弦细者。邪欲入里。在胃之津液必为热耗。重复发汗。而驱其液于外出。安得不谵语乎。胃和者。邪散而津回。不和者。津枯而饮结。所以烦而悸也(他条曰。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鳌按。洁古以少阳不可汗吐下。谓治疗无正法。此盖其语病也。特其意义犹未乖耳。盖病在太阳之表。固以汗为正法。病在阳明之里。又以下为正法。症在太阳阳明可上越者。更以吐为正法。

今症在半表半里之间。既不可汗吐下。因设立小柴胡和解法。有和法。则无须于下而自泄。有解法。

则无须于汗而自达。有和且解法。则无须于吐而自升。是汗为太阳正法。下为阳明正法。吐为太阳阳明俱用之正法者。和解即少阳之正法。而小柴胡汤。即治疗少阳正法之药也。岂必以汗吐下方为正法。而舍汗吐下之外。和解即非正法乎。甚矣其语之为病也。

弦。直也。直而细。是木初生之象。故弦细之脉属少阳。得是脉而但见头疼发热。无太阳脉症者。盒饭从少阳而以和解为法。不可作太阳治也。

【纲】仲景曰。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用建中汤。不瘥者。小柴胡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阳脉以虚而反见涩。阴脉以寒而独见弦。是阳微而阴盛之诊。若执一以用小柴胡。恐半表者以虚。而不能越于外。半里者以寒。而更且陷下。故当其症见腹中急痛。虽属少阳病。或中之一症。亦且不治其表。里急治其里虚。仲师示人先用小建中以奠安内虚。助其生胃阳。

使小柴胡之力。有所凭借。然后能上升下降。指挥如意。所以服建中汤后。少阳病不瘥。仍与小柴胡汤主之。法无改图。而道有先后。亦即太阳阳明诸篇里虚先治里之义。

柯琴曰。尺寸俱弦。少阳受病也。今阳涩阴弦。是寒伤厥阴而不在少阳矣。寸为阳。阳主表。

涩者。阳气不舒。表寒不解。弦为木邪。必挟相火。相火不能御寒。必还入厥阴而为患。厥阴脉抵少腹。挟胃。属肝。络胆。则腹中皆厥阴部也。尺为阴。阴主里。弦者。为肝脉。必当腹中急痛矣。肝苦急。甘缓酸泻辛散。此小建中为厥阴驱寒发表。

平肝逐邪之。先着也。岂漫用着哉。

鳌按。魏柯二家之说不同。柏乡专主虚寒。谓与太阳阳明诸症。同一里虚先治里之义。固非无识。而韵伯据腹中急痛。特揭寒伤厥阴。不在少阳。更为眼明手捷。且少阳厥阴相表里。但病而伤及肝。亦里之常。况脉阳反涩而阴独弦。其非专属少阳受病。而尺寸俱弦者可比矣。且两说虽异。而理不悖。故并存之。阅者互参可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结。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症。

悉入在里矣。此为半在表半在里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

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目】朱肱曰。假令病患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是里症当下。其人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却当汗。此两症俱见者。仲景所谓半在表半在里也。小柴胡汤主之。

魏荔彤曰。有太阳阳明。二阳为病。但见少阳脉。即当从少阳法治者。尤不可不辨明其阴阳虚实。而妄为汗下与温补也。得屎而解有二义。如其不了了。旋复自能得屎。则不了了者亦了了矣。

此一义也。如不了了。而阳明之里已有燥屎。因用大柴胡兼调胃承气荡涤之。则浊降清升。不了了者始得了了。此又一义也。

【纲】仲景曰。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

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食谷哕者。柴胡不中与也。

【目】柯琴曰。浮弱为桂枝脉。恶风寒为桂枝症。然手足温而身不热。脉迟为寒。为无阳。为在脏。是表里虚寒也。法当温中散寒。而反二三下之。故成太阳中风之坏病。非柴胡症矣。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目】朱肱曰。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云云。以小柴胡主之者。盖脉弦细头痛发热。属少阳也。

方中行曰。坏病之成。不必若吐若下若温针。一误再误三误。方谓之坏病。但应与而不与。不应与而与。以致病变他症者。皆坏病也。即屡误至再至三。而病未尝变。虽误又何尝坏乎。仍以本症之法治之。治其误。而坏痞亦同法也。所以名之为坏者。由于误。误必救之。救其逆而反于顺也。故坏病不必论其重轻。视其本病。及误坏之治。各有轻重焉。治法亦救其可救。不必震于坏误之名。遂束手也。不能救其不可救者。固以前医药之咎。然人生有命。正于此可参观矣。

【纲】仲景曰。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少阳负趺阳者。为顺也。

【目】魏荔彤曰。仲师他处但言逆顺。此独言胜负者。知其胜负。而后可言顺逆也。又独言失而不言得。以顺逆之故明。而得失了然矣。请申互相克贼之义。此得失顺逆之大关乎。胃之本为阳土。标为燥金。能腐化水谷。燥金之气。为用大矣。今使少阳相火乘之。则金气柔而不刚。乌能熟化水谷。且有湿腻粘滞之物。乌得不留停。故人知胃土。受木克贼者多。而知燥金受相火克贼者甚少。故特明曰。互相克贼。示人切矣。况胃。阳土也。虽津液与水谷相溷于内。然实以津液消水谷。

而又以水谷化津液。以消即为化。以化即为消。其理微妙。苟非燥金之气流动充满。何以为消化乎。是此金气。即天一至清之气。又与津液相附而不相杂。如在天之气。在地之气。共一理也。有时此金气为正气而生津液。有时此金气为寒燥反耗津液。此理至幻而至常。非知此。何以明阳明胃土为本燥金为用乎。再者。脾与胃表里。固为输运之专司。但终在胃外斡旋。其燥金之气则流行胃中。而主消化之权者。何容有负而致败乎。学人于六经标本。由此推详得解。庶可言医也。夫胜负之机如用兵。然必养之裕。培之浓。斯有胜无负。

若不培养。必至负也。非借外援以相救。则另攻其要害。使之自退而已。小柴胡之用。攻木之要害。

使自退也。用黄芩借外救以苏燥金之气也。

危亦林曰。两阳合病者。其脉必兼见两阳也。阳明之脉大。少阳之脉弦。此顺脉也。若但大而不弦。则少阳负矣。但弦而不大。则阳明负矣。皆不顺之脉。所谓互相克贼也。然木克土。是少阳为贼邪。若少阳负而阳明不负。亦负中之顺脉也。此不可不知。

【纲】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并病。脉弦。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六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目】魏荔彤曰。考穴图。大椎为督脉之穴。居身后。肺肝俞。俱属膀胱之穴。亦次第由大椎而下。同居于背。是皆太阳行身后之道路也。于此三刺。皆泄太阳经表邪。而于肺肝膀胱之脏腑无涉。诸家牵附。总由不知刺三穴。泄经邪之义耳。

李时珍曰。脉弦为少阳。头项强痛为太阳。眩冒结胸心下痞。则两阳皆有也。

【纲】仲景曰。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目】喻昌曰。脉不弦大。邪微欲解之先征也。

魏荔彤曰。少阳之脉本木形。因邪在而增助其弦长。今邪渐欲已。故脉见小弱。正为邪退之象。

不可误以为正虚脉微。妄为温补也。

[卷十一·少阳经症] 寒热往来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但见一症。便是。不必悉具。

【目】朱肱曰。寒热往来者。阴阳相胜也。阳不足。则先寒后热。阴不足。则先热后寒。然寒热有三症。小柴胡汤、大柴胡汤、柴胡桂枝干姜汤。有表症而往来寒热者。用小柴胡。即本条是也。

有里症而往来寒热者。用大柴胡。即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往来寒热者。大柴胡主之一条是也。

或已表。或已下。而往来寒热者。皆用柴胡桂枝干姜汤。即伤寒五六日。已发汗。复下之。胸胁满。小便不利。渴而不呕。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一条是也。

刘完素曰。寒为阴。热为阳。里为阴。表为阳。邪客于表为寒邪。与阳相争则为寒矣。邪入于里为热邪。与阴相争则为热矣。其邪半在表。半在里。外与阳争而为寒。内与阴争而为热矣。表里不拘。出入不定。由是而寒热。且往且来也。是以往来寒热。属半表半里之症。邪居表多则多寒。

邪居里多则多热。邪在半表里则寒热亦半。小柴胡专主之也。又有病至十余日。热结在里。复往来寒热者。亦可与大柴胡下之。不可不知也。

张介宾曰。寒热往来者。阴阳相争。阴胜则寒。阳胜则热也。盖热为阳。寒为阴。表为阳。里为阴。邪之客于表者。为寒邪。与阳相争。则为寒栗。邪之传于里者为热邪。与阴相争。则为热躁。

其邪在半表半里之间者。外与阳争则为寒。内与阴争则为热。或表或里。或出或入。是以寒热往来。为半表半里之症也。故凡寒胜者必多寒。热胜者必多热。但审其寒热之势。则可知邪气之浅深也。

柯琴曰。往来寒热有三义。少阳自受寒邪。阳气衰少。既不能退寒。又不能发热。至五六日热郁内发。始得与寒气相争。而往来寒热。一也。若太阳受寒。过五六日。阳气始衰。余邪未尽。转属少阳。此往来寒热。

二也。风为阳邪。少阳为风脏。一中于风。便往来寒热。不必五六日而始见。三也。往来寒热。便有不寒热时。此病情之见于外者。

【纲】仲景曰。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相搏。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

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

【目】刘完素曰。邪气入。正气不争。则但热无寒。正与邪争。寒热作矣。争则气郁不发于外。

而寒热争焉。争甚。则愤然而热。故寒已而热作焉。兹乃寒热之理也。

魏荔彤曰。此总见妇人经来适断之时。血既出而必弱。血室中之气。亦随之尽矣。此际内虚则表疏。腠理开。而邪气易乘以入。随与正气相搏。正气足。则邪入可拒。正气虚。则邪入相溷。凡病皆然也。既属妇人血分之病。则肝为血之专司。其部位正在胁下。正气忽盛而拒。正气忽衰而迎。

与邪迎拒。遂作分争之势。且梗塞阻滞于阴阳升降道路之间。于是往来寒热。休作有时。兼见默不欲饮食。纯为少阳之症。谁知此非伤寒由太阳而阳明而少阳递传之邪乎。盖热入血室。可以在太阳即入。亦可以太阳罢而入。迥非伤寒传经。必由太阳阳明方入少阳也。此治法虽同于少阳。病之由来。大不同于男子之得少阳病也。所以然者。肝木属脏。为厥阴。胆木属腑。为少阳。二木同气。

部位又相连。热入血室。肝既司血。肝必为邪所乘。胆附于肝。邪入肝分。必侵胆为患。一脏一腑。

体既相连。病则俱病。又不比于别脏腑表里之义矣。于是热入而血结。血结而为痛。痛则气沉。

气沉则痛愈下。然少阳之胆。毕竟属阳。其性上升。厥阴之肝。毕竟属阴。其性下降。胆有邪。自高而上冲。斯作呕也。肝有邪。自下而沉结。斯作痛也。邪高痛下。故使呕也。何非热入血室。血结少阳之所致乎。症固非伤寒之少阳。而妇人热入血室。邪在少阳之本位。法宁不从少阳为治耶。小柴胡主之。其升清降浊之义。已言之矣。此申明妇人经来经断。热邪易入血室。与男子不同病之大旨也。然男子有病。即非伤寒之递传。其病原属少阳者。亦未尝不可。即其法以通治之也。此仲师专为妇人热入血室。明其来自太阳。无关阳明。病结少阳。所以然之故也。再绎热入血室。即结于血室。亦能作寒热往来如疟状。何也。亦是脏腑相连。邪高痛下之义。肝胆之血。与血室之血。一血也。结于下则上亦不通。不通则不能升降矣。所以寒热作而如疟也。不必谓热入血室而血结于肝下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目】陶华曰。小柴胡专主往来寒热。如寒多者。加桂。热多者。加大黄。此其大法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初服微烦。复服汗出。则愈。

【目】魏荔彤曰。此亦三阳并见之症。宜从少阳治之。而少变其法也。盖已发汗而表未除。复下之而里邪入。胸胁满微结。是太阳外感之邪。弥漫于三阳。胸满。太阳也。胁满。少阳也。因不专满在胸。故其结较结胸也微。又可见阳明亦病。小便不利。渴而不呕。津液短而化气衰。胃病可知矣。此所以三阳俱病也。未解者。不独阳明少阳。正太阳表邪未尽解也。太阳未解。似宜治表。然阳明少阳已病。不可复发汗。法应三阳并治。而以太阳少阳为两路出邪之门户。盖少阳之邪。终亦必由太阳透表。故治少阳。亦所以治太阳也。阳明更不必专治矣。本方以柴胡为主。意在少阳。入桂枝。太阳之治寓焉。去人参加干姜。下药寒结可开。易半夏为栝蒌根。已伤之津液可复。牡蛎制水安神。小柴胡升清降浊。使半表解。半里和者。是又小柴胡加减法外。神明之一法。一了百当者也。

柯琴曰。汗下后。柴胡症仍在。仍用柴胡汤加减。此因增微结一症。故变其方耳。

【纲】仲景曰。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往来寒热者。宜与大柴胡汤。

【目】柯琴曰。里者。对表而言。不是指胃。此热结气分。不属有形。故十余日复能往来寒热。

若结在胃。则蒸蒸发热。不复知有寒矣。

[卷十一·少阳经症] 面色

【纲】仲景曰。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得小汗出。

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合半汤。太阳病。医发汗。仍发热恶寒。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得胸烦。面色青黄。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脉沉而细。身热足寒。头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脉赤。

独头面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也。

湿家病。身上疼痛。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

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纳药鼻中。则愈。

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下之。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也。

【目】虞抟曰。凡看伤寒。必先察色。内经曰。声合五音。色合五行。声色符同。然后可以知五脏之病也。然肝色青。其声呼。肺色白。其声哭。心色赤。其声笑。脾色黄。其声歌。肾色黑。

其声呻也。且四时之色。相生则吉。相克则凶。如青赤见于春。赤黄见于夏。黄白见于长夏。白黑见于秋。黑青见于冬。此相生之色也。若肝病之色青而白。心病之色赤而黑。脾病之色黄而青。肺病之色白面赤。肾病之色黑而黄。此相克之色。为难治矣。且以五脏之热色见于面者。肝热则左颊先赤。肺热则右颊先赤。心热则额先赤。脾热则鼻先赤。肾热则颐先赤也。至于面黑者为阴寒。青为风寒。青而黑。主风主寒主痛。黄而白。为湿为热为气不调。青而白。为风为气滞为寒为痛也。

大抵黑气见于面。多凶。为病最重。若黑气暗中明。准头年寿亮而滋润者生。黑而枯夭者死。此乃略举其要。内经以五色微诊。可以自察。难经曰。望而知之谓之神故色不可不察也。

杨士瀛曰。凡看伤寒。必先察其色。然后切脉审症。乃可合以决死生吉凶。夫色有青黄赤白黑。

见于面部皮肤之上。气有如乱丝乱发之状。隐于皮里也。盖五脏有五色。六经有六色。皆见于面。

以应五行。相生吉。相克凶。滋润生。桔夭死。自准头年寿命宫法令人中。皆有气色。其润泽而明亮者吉。暗晦而枯燥者凶。又当分四时生克之理而通察之。庶无误也。

鳌按。面青之说。详于诸家。俱据论太阳阳明少阴。皆有面色可验。不独少阳也。当循各经验之。诸经之说。独载于少阳者。从便耳。

【纲】仲景曰。得病五六日。脉迟浮弱。恶风。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

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食谷哕者。柴胡不中与也。

【目】王肯堂曰。青色属木。主风主寒主痛。乃厥阴肝经之色也。凡面青唇青者。阴极也。若舌卷囊缩者。宜急温之。如夹阴伤寒。小腹痛。则面青也。内经曰。青如翠羽者生。青如草叶者死。

青而黑。青而红。相生者生。青白而枯燥。相克者死。脾病见青气多。难治。

黄色属土。主湿。乃足太阴脾经之色也。黄如橘子明者。热也。黄如熏黄而暗者。湿也。凡黄而白。黄而红。相生则吉。黄而青。相克则凶。内经曰。黄如蟹膏者生。黄如枳实者死。若准头年寿印堂有黄气明润者。病退而有喜兆也。若枯燥而夭者死。凡病欲愈。目黄也。长夏见黄白则吉。

黄青刚凶。

赤色属火。主热。乃手少阴心经之色也。在伤寒见之。而有三阳一阴之分。如足太阳属水。寒则本黑。热则红也。经曰。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汗出不彻故也。当发其汗。若脉浮数。

表热。不汗出者。面色红赤而光彩也。经言阳明病。面合赤色者。不可攻之。合者。通也。表未解。

不可攻里也。若阳明内热。恶热不恶寒。或蒸蒸发热。或日晡潮热。大便秘结。谵语面赤者。此实热在里。可攻之也。如表里俱热。口燥舌干。饮水。脉洪。而赤。里未实者。且未可下。人参白虎汤和之。如少阳经病热。半表半里。面赤脉弦者。小柴胡汤。不可下也。经言少阴病。下利清谷。

里寒外热。面赤者。四逆汤加葱白。此阴寒内极。逼其浮火上行于面。故发赤色。非热也。若误投凉药。即死。又夹阴伤寒。虚阳泛上者。亦面赤。但足冷脉沉耳。又烦躁面赤。足冷脉沉。不能饮水者。此阴极也。宜温之。若久病虚人。面两颧颊赤者。此阴火也。不可作伤寒治。然三阳之气。皆会于头额。其从额上至巅顶。络脑后者。太阳也。从额至鼻。下于面者。阳明也。从头角下耳中。

耳之前后者。少阳也。但有红气。或赤肿者以分之。盖大头伤寒症。正要知此部分可也。内经曰。

心热则额赤。脾热则鼻先赤。肝热则左颊先赤。肺热则右颊先赤。肾热则颐先赤。若赤而青而黄。

为相生。则吉。如赤而黑。为相克。则凶。内经曰。赤如鸡冠者生。如衄血者死。盖准头印堂有赤气。枯夭者死。明顺者生。如肺病见赤气者。难治。

白色属金。主气血不足。乃手太阴肺经之色也。肝病见之。难治。内经曰。白如猪膏者生。白如枯桴者死。凡印堂年寿。白而枯夭者凶。光润者吉。若白而黑而黄。相生。吉也。白而赤。相克。

凶也。凡伤寒面白无神者。发汗过多。或脱血所致也。

黑色属水。主寒。乃足少阴肾经之色也。凡黑而白而青。相生则吉。黑而黄。相克则凶。内经曰。黑如乌羽者生。黑如煤者死。若准头年寿印堂。黑气枯夭者死。黑中明润者生。黑气自鱼尾相牵入太阴者死。黑气自法令人中入口者死。耳目口鼻。黑气枯夭者死。凡面命宫准头。明润生。

枯暗死。凡心病见黑气在头者。死也。华佗曰。凡病患面色相等者吉。不相等者凶也。如面青目白。

面赤目青。面黄目青。面赤目白。面白目黑。面黑目白。面白目青。皆为不相等。故曰凶也。相等者。面目俱青俱红之类也。以上五色。皆六经伤寒之要者。

[卷十一·少阳经症] 头痛

【纲】仲景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

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躁。

【目】李杲曰。假令少阳症。头痛。往来寒热。脉浮弦。此三症但有一者。是为表也。口失滋味。腹中不和。大小便或秘而不通。或泄而不调。但有一者。是为里也。如无上下表里症。余者皆虚热也。

韩祗和曰。少阳初受寒邪。病全在表。故头痛发热。与太阳同。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头痛。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

【目】陶华曰。头痛属三阳。乃邪气上攻也。太阳专主头痛。阳明少阳亦有之。少阳头痛脉弦。

发热。小柴胡汤。

鳌按。旧本于此条。有云头痛汗出者。有无痛字。云头汗出者。但此条原属太阳阳明二阳合病。

但见少阳细脉。因从少阳为治者。如此则头痛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四项。乃是太阳表症。心下满口不欲食心下硬三项。乃是阳阴里症。所以谓之有表复有里也。前四项既属太阳。太阳主头痛。其见头痛之症无疑。不得曰头汗出也。

【纲】仲景曰。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头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目】喻昌曰。身热恶风。太阳症也。头项强。太阳兼阳明病也。胁下满。少阳症也。本当从三阳合并病之列。而用表法。但手足温而加渴。外邪辐凑于少阳。而向里之机已着。倘更用辛甘发散。是重增其热。而大耗其津也。故从小柴胡和法。则阳邪自罢。而阴津以生。一举而两得矣。此用小柴胡汤。当从加减法。不呕而渴。去半夏加栝蒌根为是。

魏荔彤曰。三阳俱见病。仍寻少阳。作驱邪之出路。太阳在表之邪。可附少阳之清气。上升而透于表。阳明在里之邪。

可附少阳之浊气。下降而泄于下。主以小柴胡。策励半表之清气。逐太阳之表邪。役使半里之浊气。

驱阳明之里邪。是藉少阳半表半里之正气。而治表里之邪。犹之用兵。各因其势而致之。易为力也。

【纲】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并病。脉弦。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目】柯琴曰。是经脉之为眚汗吐下之法。非少阳所宜。若不明刺法。不足以奏功。

[卷十一·少阳经症] 耳聋目眩口苦咽干

【纲】仲景曰。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目】成无己曰。咽干口燥舌涩。俱为热症。但有微甚耳。惟太阳中寒桂枝附子汤症。由误汗咽干。作甘草干姜汤。以复其阳者。随其逆治坏病者也。非治其本寒也。然咽干之由。由汗下后而得者。有不由汗下而得者。其间治法。或和解。或微汗。或急下。或微下。当察兼有之症。而施轻重之治。然其为热。则一也。盖经谓咽喉干燥。亦不可汗。以其多有里症故也。实无寒病。善治者。

尤宜互参渴门。乃获全功焉。

王肯堂曰。凡伤寒头眩者。莫不因汗吐下。虚其上焦元气之所致。眩者。目无常主。头眩者。

俗谓头旋眼花是也。眩冒者。昏冒是也。少阳口苦咽干目眩者。少阳居表里之间。以表邪渐入于里。

表中阳虚。故目眩也。太阳少阳并病或眩者。责其虚也。伤寒有起则头眩与眩冒者。皆汗吐下后所致。是知其阳虚也。故针经曰。上虚则眩。下虚则厥。眩虽为虚。又阳明中风。但头眩不恶寒者。

此又风主眩也。凡此皆水逆候。及其诸逆发汗。剧者言乱目眩。则死矣。

治少阳目眩。小柴胡汤加天麻、川芎。

[卷十一·少阳经症\耳聋目眩口苦咽干] 附录察口唇法

张兼善曰。凡口唇焦干为脾热。焦而红者吉。焦而黑者凶。唇口俱赤肿者。热甚也。唇口俱青黑者。冷极也。口中苦者。胆热也。口中甜者。脾热也。口燥咽干者。肾热也。舌干口燥而欲饮水者。阳明热也。口噤难言者。痉风也。凡上唇有疮为狐。虫蚀其脏。下唇有疮为惑。虫蚀其肛。若唇青舌卷。唇吻反青。环口黧黑。口张气直。口如鱼口。及口唇颤摇不止。气出不返。皆不治也。

柯琴曰。此为少阳病之提纲也。口咽目三者。不可谓表。不可谓里。是表之入里。里之出表处。

所谓半表里也。

三症为少阳经病机。兼风寒杂病而言。但见一症即是。不必悉具。

【纲】仲景曰。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目】魏荔彤曰。凡伤寒。原兼伤风而言。风寒之邪。从类而投太阳营卫。在肌肤之表而已。

感之者浅。故曰伤。所以日久不治。渐入渐深。有经尽而解者。有过经而传者。皆有一定之道路。

此伤寒所以有传经。无传经则非伤寒病矣。若夫中风中寒。则直突而来。并无次第。然风必中于三阳之少阳。寒必中于三阴之少阴。仍是各从其类。又寓从少不从老之理。其邪较太阳营卫之伤甚深且速。故曰中。所以卒遇即病。有立尽者。此与伤寒传经之病大不同也。

[卷十一·少阳经症\耳聋目眩口苦咽干] 附录察耳察目法

张兼善曰。凡耳叶红润者生。或黄或白或黑或青而枯燥者死。薄而白。薄而黑。皆为肾败。凡耳聋耳中疼。皆属少阳之热而为可治。若耳聋舌卷唇青。此属厥阴。为难治也。凡目睛明。能识见者可治。睛昏不识人。或反目上视。或瞪目直视。或目睛正圆。或戴眼反折。或眼胞陷下。皆不治也。凡开目而欲见人者。阳症也。凡闭目而不欲见人者。阴症也。凡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热甚于内也。凡目疼痛者。属阳明之热。目赤者。

亦热甚也。目瞑者。必将衄血。白睛黄者。将发身黄也。凡病欲愈。目黄。鼻准明。山根亮也。

[卷十一·少阳经症] 结胸

【纲】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并病。脉弦。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或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目】朱肱曰。夫结胸与痞。盖以病发于阳。下之早。即为结胸。病发于阴。下之早。即为痞。

然结胸与痞相似。但以痛不痛为异耳。心下满而硬痛者。为结胸。但按之满。不痛者。为痞。医家不审。一有差误。立致危殆。结胸属陷胸症。痞属泻心症。其详各于逐门备论之。

心下紧满。按之石硬而痛。此名结胸也。伤寒本无结胸。应身热。下之早。热气乘虚而入。痞结不散。便成结胸。

若已误转了。初未成结胸者。急与理中汤服。自然解了。更不作结胸。盖理中治中焦故也。此古人亦说不到。后人因消息之。若大段转损有厥症者。兼与四逆汤。便安。胃中虽和。伤寒未退者即候日数足。可沉紧。名曰结胸也。治结胸大率当下。然脉浮与大。皆不可下。下之则死。尚宜发汗也。仲景云。结胸脉浮者。不可下。只可用小陷胸汤。大抵脉浮是尚有表症。兼以小柴胡等先发表。表症罢。方用下结胸药。便安。

西晋催行功云。伤寒结胸欲绝。心膈高起。手不得近。用大陷胸汤不瘥者。此是下后虚逆。气已不理。而毒复上攻。气毒相薄。结于胸中。当用枳实理中丸与之服之。先理其气。次疗诸疾。古今用之如神。应手而愈。

【纲】仲景曰。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目】朱肱曰。结胸有三种。有大结胸。不按而痛。胸连脐腹坚硬。大陷胸丸主之。有小结胸。

按之心下痛。小陷胸主之。有水结胸。在胸胁间。头微汗出。但结胸无大热。小半夏加茯苓汤、小柴胡去枣加牡蛎主之也。又有寒热二症。有实热结胸。胸中烦躁。心内懊。舌上燥渴。脉沉滑者。皆热症也。大陷胸汤主之。有寒实结胸。其无热症者是也。三物白散、枳实理中丸主之。近世治结胸。多行金针丸。用硫黄阳起石者。若寒实结胸行之。或有瘥者。或热实结胸行之。必死也。脏结无阳症。不往来寒热。其人反静。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病患胸下旧有痞。连在脐旁。痛引少腹。入阴筋者。亦名脏结。死不治。

魏荔彤曰。此条之上条曰。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因病并于太阳。治亦应并于太阳。当仍用剌法以泄太阳之邪。切戒以慎勿可下也。医者若用刺而不用下。则得矣。倘反下之。前之风因。时如结胸者。必真成结胸。前之寒因。心下痞硬者。

必更坚且硬。前之风寒两因。而时如结胸。心下痞硬兼有者。必如结胸者成结胸。心下痞硬者愈坚硬。皆不明并治于太阳经表而用刺法。反误下之为害也。下之而下利旋止。禀气素盛。犹可为也。

倘素禀虚亏。下利不止。上则结胸中心痞。下则利不止。或专见。或兼见。皆水浆必不能下之道也。

阳陷于阴分而不能升。阴陷于阳分而不能降。上下隔绝。津液不通。中焦枯竭。心烦则必作躁。

其去结胸症下利躁死者不远矣。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症具。而以他药下之。若心下满而硬痛者。

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目】张介宾曰。凡心腹胀满硬痛而手不可近者。方是结胸。若但满而不痛。此为痞满。凡痞满症。乃表邪传至胸中。

未入于腑。此其将入未入。犹兼乎表。是即半表半里之症。只宜以小柴胡之属加枳壳之类治之。

或以本方对小陷胸汤亦妙。至结胸。仲景皆以大陷胸主之。然以余之见。惟伤寒本病。不因误下而实邪传里。心下硬满。痛连小腹不可近。或燥渴谵妄。大便硬。脉沉实有力者。此皆大陷胸所宜。其太阳少阳表邪未解。因下早而致结胸者。此其表邪犹在。若再用大陷胸。是既误下而复下之。此则余所未敢。不若于痞满门诸法。酌其轻重。而从乎双解以缓治之。或外用罨法。以解散胸中实邪。

此余之屡用奏效。而最稳最捷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