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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相关字典

审[shěn]字在开头的词语

  • 审己[shěn jǐ]
      省察自己。
  • 审判庭[shěn pàn tíng]
      ①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不同性质案件的常设机构。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其负责人称为庭长、副庭长。②为审理每一个案件而成立的临时性的审判组织。有独任制的审判庭和合议制的审判庭。后者的负责人称为审判长。
  • 审省[shěn shěng]
      详细省察。
  • 审律[shěn lǜ]
      谓审定乐律。
  • 审见[shěn jiàn]
      正确的见解。
  • 审听[shěn tīng]
      1.细听。 2.指听讼﹑审案。
  • 审雨堂[shěn yǔ táng]
      传说北魏夏阳人卢汾与友人夜饮,闻槐树空中有笑语丝竹之音,俄见衣青黑衣女子出槐,与相问答,引其入穴,见宫宇豁开,数十人立屋之中,其额号为“审雨堂”。正歌宴间,闻大风至,堂梁倾折。醒后见庭中古槐为风折大枝,中有一大蚁穴。见《太平广记》卷四七四引《妖异记.卢汾》。后以“审雨堂”喻指虚幻之事。
  • 审决[shěn jué]
      亦作“审決”。审察决定。
  • 审参[shěn cān]
      审核参酌。
  • 审美标准[shěn měi biāo zhǔn]
      衡量、评价对象审美价值的相对固定的尺度。是审美意识的组成部分。在审美实践中形成、发展,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文化心理结构和特定对象审美特质制约,既具有主观性和相对性,又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
  • 审声[shěn shēng]
      1.古指辨别宫。商﹑角﹑征﹑羽五声。 2.辨别金鼓之声。 3.通晓声韵﹑格律。
  • 审音[shěn yīn]
      1.辨别音调。 2.通晓诗的音韵。 3.审定字的读音。 4.谓识别清议之声﹑舆论之声。
  • 审择[shěn zé]
      审察选择。
  • 审思[shěn sī]
      慎重考虑。
  • 审实[shěn shí]
      1.真实;详实。 2.核实。
  • 审美趣味[shěn měi qù wèi]
      也称“审美鉴赏力”。审美主体欣赏、鉴别、评判美丑的特殊能力。是审美知觉力、感受力、想像力、判断力、创造力的综合。在人的实践经验、思维能力、艺术素养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是以主观爱好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对客观的美的认识和评价。既有个性特征,又具社会性、时代性和民族性。
  • 审改[shěn gǎi]
      审查并进行修改。如:审改文件。
  • 审注[shěn zhù]
      仔细观察,细看。
  • 审守[shěn shǒu]
      谨慎地守护。
  • 审判员[shěn pàn yuán]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
  • 审批[shěn pī]
      审查批准。对下级呈报上级的公文进行审查批示报请上级审批
  • 审定[shěn dìng]
      1.审查决定或审阅评定。 2.谨慎稳重。 审查决定计划已由委员会审定
  • 审虑[shěn lǜ]
      仔细考虑。
  • 审处[shěn chǔ]
      1.审慎处理。 2.审讯处理。 3.指审查处理。
  • 审乐[shěn lè]
      审辨乐曲。
  • 审阅[shěn yuè]
      审查阅读。 审查阅读审阅制订的方案
  • 审观[shěn guān]
      仔细观察。
  • 审释[shěn shì]
      审查释放。
  • 审尔[shěn ěr]
      果真如此。
  • 审人[shěn rén]
      明白人。
  • 审当[shěn dāng]
      周密而确当。
  • 审端[shěn duān]
      1.检查修正。 2.详尽公正。
  • 审求[shěn qiú]
      仔细探求。
  • 审稿人[shěn gǎo rén]
      阅读并评价手稿的人(如审定可能用于出版或用作电影或剧本的材料)。 阅读并评价手稿的人(如审定可能用于出版或用作电影或剧本的材料)
  • 审细[shěn xì]
      详细﹑仔细。
  • 审勘[shěn kān]
      1.查看核实。 2.审讯查问。
  • 审美观照[shěn měi guān zhào]
      指无为而为的审美方式。“观照”一词原意为注视、沉思、期望。审美中引申为审美把握,即超脱功利、凝神观照的态度。它不是被动的感知,而是主动积极的审美感受,是既有思维又有情感的反映和认识,并由这种认识产生情感上的满足和愉悦。
  • 审鉴[shěn jiàn]
      1.审察借鉴。 2.仔细鉴别。
  • 审考[shěn kǎo]
      犹审查。
  • 审物[shěn wù]
      详察物情。
  • 审结[shěn jié]
      审判定案;审查了结。 审判结案该案已经审结
  • 审料[shěn liào]
      经过分析而作出估计。
  • 审赏[shěn shǎng]
      奖赏分明。
  • 审録[shěn lù]
      犹审讯。
  • 审案[shěn àn]
      审理案件。
  • 审美判断[shěn měi pàn duàn]
      主体对事物审美特性的鉴别与评价。它以对象的审美特性为客观基础,以人对事物美的直接感知为出发点,是一种融和着情感的具有个性特征的主观判断。
  • 审单[shěn dān]
      犹审判书。
  • 审知[shěn zhī]
      由审察而明白。亦指清楚地知道,确知。
  • 审度[shěn duó]
      审定长度标准。 认真察看并估量作战前要先审度时势
  • 审断[shěn duàn]
      审判;裁决。
  • 审美[shěn měi]
      亦称“审美活动”。人所进行的一切创造和欣赏美的活动。是构成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实践、心理活动。是理智与直觉、认识与创造、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统一。
  • 审美对象[shěn měi duì xiàng]
      亦称“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相对。指能使人产生审美愉快的事物、对象。它在客观上与人构成一定的审美关系。
  • 审美观[shěn měi guān]
      谓审美主体对美的总的看法。
  • 审的[shěn de]
      确切,确凿。
  • 审察[shěn chá]
      ①详细考察:望审察而远思之|皆可审察而知之。②审查:如有番营奸细者,立时审察与追拿。
  • 审克[shěn kè]
      犹审核,察实。
  • 审正[shěn zhèng]
      1.明察正直。 2.精审而正确。 3.犹审定。
  • 审识[shěn shí]
      察知。
  • 审别[shěn bié]
      审察辨别。
  • 审判官[shěn pàn guān]
      对法院中审理民﹑刑事案件的官员的通称。
  • 审分[shěn fēn]
      1.审定名分﹑职分。 2.谓审核是否符合标准。
  • 审美意识[shěn měi yì shí]
      审美活动中,人对审美对象的能力反映。即广义的美感。包括审美的感知、感受、趣味、理想、标准等各个方面,是审美心理活动进入思维阶段后的意识活动。人们常通过艺术来研究人的审美意识。
  • 审问[shěn wèn]
      1.详细地问。谓在学问的探究上,深入追求。 2.引申指精审的见解。 3.详细询问。 4.审讯。 5.确实的消息。 详细地问;仔细询问正在进行审问
  • 审时[shěn shí]
      1.详察时令。 2.分析时势。参见“审时度势”。
  • 审谕[shěn yù]
      指太子的师傅对太子的明白开导。语本《礼记.文王世子》:“大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观大傅之德行而审喻之。”喻,通“谕”。
  • 审然[shěn rán]
      1.明白无误。 2.犹果然;确实是这样。
  • 审判厅[shěn pàn tīng]
      旧时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清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在京师及各省﹑府﹑县分设高等﹑地方和初级审判厅,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军阀政府沿袭清制,各地仍设审判厅。
  • 审图[shěn tú]
      周密谋划;仔细考虑。
  • 审查[shěn chá]
      检查核实:考题已送教育局审查了|节目已通过了审查。
  • 审详[shěn xiáng]
      1.仔细审察。 2.熟知,知道。 3.审理上报。
  • 审美直觉[shěn měi zhí jué]
      主体对事物外在审美特性的直观感知。分为感性直觉和理性直觉。前者指对事物美丑的直接的反射;后者虽也表现为直觉的形式,但已融合进理智情感的内容,是一种理性化、情境化的直觉。两者经常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 审览[shěn lǎn]
      仔细阅读。
  • 审行[shěn xíng]
      行为审慎。
  • 审美欣赏[shěn měi xīn shǎng]
      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进行感受、体验、评判和再创造的心理过程。一般从对客体的具体形象进行直觉开始,经过分析、判断、体验、联想、想像,情感上达到主客体的融合一致。与一般认识的心理过程的区别在于主要是形象思维。
  • 审刑院[shěn xíng yuàn]
      1.亦省称“审刑”。 2.宋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
  • 审权[shěn quán]
      慎重运用权势。
  • 审官院[shěn guān yuàn]
      宋代选拔京朝官的机关。分东西二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元丰后其职并入吏部。
  • 审质[shěn zhì]
      审问。
  • 审判[shěn pàn]
      法院对案件作审理和判决的合称。审理指搜集证据,审查证据,讯问当事人,询问证人等,以查清案件的事实,确定案件的性质。判决指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性质,适用有关的法律作出处理的决定。 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加以判决
  • 审饰[shěn shì]
      注重修饰。
  • 审核[shěn hé]
      审查核定:预算已报上级审核|审核物理,辨析事非。
  • 审拟[shěn nǐ]
      审问拟罪。
  • 审语[shěn yǔ]
      审判结论。
  • 审諟[shěn shì]
      见“审谛”。
  • 审势[shěn shì]
      审察形势。
  • 审博[shěn bó]
      精审博雅。

审[shěn]字的成语

  • 详计审处[xiáng jì shěn chǔ]
      详细考虑,审慎选择。
  • 审时度势[shěn shí duó shì]
      审:仔细研究;时:时局;度:估计;势:发展趋势。观察分析时势,估计情况的变化。一种决策思想。意为仔细研究并估计时势的特点和变化
  • 审势相机[shěn shì xiāng jī]
      原指作战前要详细分析形势,观察战机。后指调查研究,抓住时机。
  • 明法审令[míng fǎ shěn lìng]
      审:谨慎。申明法令,使人人遵守,谨慎发布命令,避免出现差错。
  • 审势而行[shěn shì ér xíng]
      审:详察细究。对形势朝廷周密考察之后,再采取行动。
  • 审思明辨[shěn sī míng biàn]
      仔细地思考,明确地分辨。
  • 揆情审势[kuí qíng shěn shì]
      估量情况审察形势。
  • 谛分审布[dì fēn shěn bù]
      仔细察看分布状况。
  • 量己审分[liàng jǐ shěn fēn]
      估量自己,省察本分。
  • 审慎行事[shěn shèn xíng shì]
      说话办事周密而谨慎的。 说话办事周密而谨慎的他们至少是懂得审慎行事的
  • 审慎从事[shěn shèn cóng shì]
      说话办事周密而谨慎。
  • 审时定势[shěn shí dìng shì]
      观察分析时势,估计情况的变化。同“审时度势”。
  • 熟思审处[shú sī shěn chǔ]
      反复思考,审慎筹划。
  • 审曲面埶[shěn qū miàn shì]
      原指工匠做器物时审度材料的曲直。后指区别情况,适当安排营造。亦作“审曲面势”。
  • 识明智审[shí míng zhì shěn]
      识见明敏,智虑周详。
  • 审己度人[shěn jǐ duó rén]
      审:审查;度:估量。先审查自己,再估量别人。

审[shěn]字在结尾的词语

  • 详审[xiáng shěn]
      1.安详慎重。 2.周详审慎。 3.详细审察。
  • 送审[sòng shěn]
      送交有关方面审查。
  • 证审[zhèng shěn]
      验证审察。
  • 严审[yán shěn]
      严加审讯。
  • 提审[tí shěn]
      1.把犯人从关押处提出来审问。 2.上级法院依法将下级法院受理的或作了错误判决的案件提归自己审判。
  • 批审[pī shěn]
      批阅审核。
  • 申审[shēn shěn]
      反复审议。
  • 二审[èr shěn]
      见〖第二审〗。
  • 对审[duì shěn]
      到庭受审。
  • 初审[chū shěn]
      初步审讯。如:初审案件。
  • 参审[cān shěn]
      参与审理。
  • 第一审[dì yī shěn]
      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重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 慎审[shèn shěn]
      仔细审察。
  • 吊审[diào shěn]
      提审。 提审尹病愈升堂,正欲吊审秋公之事…—— 明. 冯梦龙《醒世恒言》
  • 编审[biān shěn]
      ①编辑和审定:编审稿件。②做编审工作的人。
  • 甄审[zhēn shěn]
      鉴别审定。 鉴别审定
  • 附审[fù shěn]
      附带审理。
  • 检审[jiǎn shěn]
      验明。
  • 稳审[wěn shěn]
      1.稳妥安详。 2.犹详察。
  • 大审[dà shěn]
      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
  • 解审[jiě shěn]
      解送审讯。
  • 谛审[dì shěn]
      1.详审﹐仔细审核辨认。 2.正确切实。
  • 沈审[shěn shěn]
      1.亦作“沉审”。 2.深沉明察;沉稳谨慎。
  • 译审[yì shěn]
      寻绎细察﹐弄明白。译﹐通“绎”。
  • 询审[xún shěn]
      询问审查。
  • 研审[yán shěn]
      1.研究审查。 2.勘问;审讯。
  • 原审[yuán shěn]
      下级法院审理终结的案件,经由上诉程序或特别程序而移送上级法院时,该下级法院的审理称为原审。
  • 预审[yù shěn]
      预备性的审讯,在法院正式开庭审判前对刑事被告人进行。 预备性的审讯,在法院正式开庭审判前对刑事被告人进行
  • 明审[míng shěn]
      1.明察精细;精明仔细。 2.明确周密。 3.开朗而审慎。
  • 重审[chóng shěn]
      旧时六壬课课名。 原审法院的判决在第二审程序中被上级法院撤消而重新审理
  • 真审[zhēn shěn]
      犹言确知﹐真正明悉。
  • 凝审[níng shěn]
      庄重谨慎。
  • 再审[zài shěn]
      1.重新审查。 2.法学用语。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法重新审理。
  • 清审[qīng shěn]
      犹明察。
  • 唤审[huàn shěn]
      传唤审讯。
  • 评审[píng shěn]
      评判审核。 评议审查评审各类工艺美术品
  • 引审[yǐn shěn]
      犹审查。
  • 第二审[dì èr shěn]
      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 究审[jiū shěn]
      查究审讯。
  • 闲审[xián shěn]
      文雅谨慎。闲,通“娴”。
  • 议审[yì shěn]
      审议。
  • 谘审[zī shěn]
      论议辨察。
  • 谨审[jǐn shěn]
      1.慎重审察。 2.谨慎精细。
  • 精审[jīng shěn]
      〈书〉(文字、计划、意见等)精密周详:释义精审。
  • 庭审[tíng shěn]
      法庭正式开庭审讯。如:进行庭审。
  • 政审[zhèng shěn]
      政治审查的简称。 政治审查政审工作
  • 鞫审[jū shěn]
      审问。
  • 查审[chá shěn]
      审查,查核。
  • 调审[diào shěn]
      调节审辨。
  • 报审[bào shěn]
      打报告送给上级审批。 打报告送给上级审批
  • 驳审[bó shěn]
      1.驳问审讯。 2.驳回再审。
  • 刺审[cì shěn]
      谓深入审理。
  • 公审[gōng shěn]
      我国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案件的一种方式,在群众参加下审判有重大社会意义的案件。 公开审判公审大会
  • 听审[tīng shěn]
      等待审判。 等待审判
  • 面审[miàn shěn]
      亲自审问。
  • 会审[huì shěn]
      ①会同审理(案件等)。②会同审查:会审施工图纸。
  • 熬审[áo shěn]
      严刑审问。

审[shěn]字在中间的词语

  • 陪审制度[péi shěn zhì dù]
      由法官以外的公民作为陪审员参加法院审判工作的制度。各国的陪审制度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陪审员的职权不同。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与法官有同等权利。
  • 末日审判[mò rì shěn pàn]
      又称最后审判。基督教谓耶稣将于世界末日,审判古今全人类,分别善人恶人,善人升天堂,恶人下地狱。亦泛指在灭亡时受审。
  • 公开审理[gōng kāi shěn lǐ]
      法院审理案件公开进行。在我国,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一律由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仍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