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证治要诀》。即鳖甲,详该条。
《医学发明》卷一方。黄芪一钱,人参八分,炙甘草、白术、苍术、橘皮各五钱,泽泻、猪苓、茯苓各三分。为粗末,水煎服。功能健脾补中。治膈咽不通,胸中不利,痰嗽喘促,脾胃壅滞,用本汤送服利膈丸;治两足痿厥,行
证名。又称善悲、悲。《灵枢·五邪》:“邪在心,则病心痛,喜悲,时眩仆。”详善悲条。
七方之一。方剂之大者。对于邪气强盛,病有兼证的可使用大方。《儒门事亲》卷一:“夫大方之说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有分两大而顿服之大方,盖治肝及在下而远者,宜顿服而数少之大方,病有兼证而邪不专,不可
即儿科。又名哑科。见《医学正传》。《太平圣惠方》:“襁褓至一岁,曰牙儿。二岁曰婴儿,三岁曰奶童,四岁曰奶腥,五岁曰孩儿,六岁曰小儿,以至十五岁,皆以小方脉治。”
书名。6卷。清·沈金鳌撰。刊于1774年。前4卷论儿科诊法,并将主要病证(无痘科)分为24门(类),各编四言韵语一首,予以综括。韵语之后,复采前人学术经验,阐述对于该病的辨证立法和治法。后2卷为诸病应
见《本草纲目》。为密陀僧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国主要植物图说·禾本科》。为笔仔草之别名,详该条。
指婴儿在生长过程中,或有身热、脉乱、汗出等症,而身无大病者。此说始于西晋·王叔和,隋唐医家,日相传演,其说益繁。《诸病源候论·小儿杂病诸候》:“小儿变蒸者,以长气血也。”《千金要方》:“凡小儿自生三十
劳复之一。指大病初愈,精神气血尚未平复,房劳过早,以致阴精耗损,肾气受伤而出现头重不举,目中生花,腰背强痛或小腹急迫绞痛,憎寒发热,时时阴火上冲,头面烘热,心烦胸闷,饮食不振等证候。《诸病源候论·伤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