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见《四川中药志》。为花叶矮沱沱之别名,详该条。
即灵龟八法。详该条。
见《陕西中草药》。为刺楸树皮之简称,详该条。
见《景岳全书·小儿则》。即白术散第五方,见白术散条。
【介绍】:①明医家。字伯常。合肥人。洪武初(1368)以医名,选入太医院,擢周府良医,寓居滇阳(今属云南》,奉周定王朱之命,集《周府袖珍方》等。②明医生。江陵(今属湖北)人。随父往粤,性喜旋予,弃儒业
指臀股之间。《素问·气交变大论》:“髋髀如别。”
针灸著作。又名《针灸聚英发挥》。4卷。明·高武撰。刊于1529年。卷1论脏腑、经络、腧穴;卷2集录各家针灸取穴方法;卷3论针法、灸法及禁灸;卷4为各种针灸歌赋。编者于书中多以按语的形式,提出自己独到的
病证名。《诸病源候论》:“小儿惊者,由血气不和,热实在内,心神不定,所以发惊,甚则掣缩成痫。”《幼科类萃》:“惊者,虚惕怔忡,气怯神散,痰涎来去,其泻必青,渐生风而未至惊风也。夫惊邪入心,则面红脸赤,
【生卒】:十六世纪【介绍】:明代官吏。字民望,号鹿园,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正德十五年(1520年)进士,曾任淮安总兵等官职,抗御侵犯我国沿海的倭寇有功。有不少著述,医学方面,曾选刻有《济世良方》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