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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诀汇辨》十二经纳甲歌·

(此歌诸腑配阳,诸脏配阴。)

甲胆乙肝丙小肠,丁心戊胃己脾乡,庚属大肠辛属肺,壬属膀胱癸肾脏。三焦阳府须归丙。

包络从阴丁火旁。

旧云∶“三焦亦向壬中寄,包络同归入癸方。”虽三焦为决渎,犹可言壬;而包络附心主,安得云癸?且二脏表里皆相火也。今改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