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卷八·
[卷八] 缪刺论篇第六十三
马云。邪客于各经之络。则左痛取右。右痛取左。与经病异处。故以缪刺名篇。据灵枢官针篇第三节。
则巨刺。亦左取右。右取左。特有经穴络穴不同耳。张云。缪。异也。简案缪。广韵。靡幼切。礼大传注。纰缪。犹错也。王注从之。盖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交错其处。故曰缪刺。
极于五脏
简按极。至也。见诗周颂注。
如此则治其经焉
张云。邪气自浅入深。而极于五脏之次者。当治其经。治经者。十二经穴之正刺也。尚非缪刺之谓。
入舍于孙络
甲乙。络。作脉。据上文。当从甲乙。
大络
吴云。十二经支注之大络。难经所谓络脉十五络。是也。高云。流溢。传注也。气穴论云。
孙络之脉别经者。并注于络。传注十四络脉者。是也。
奇病
张云。病在支络。行不由经。故曰奇病。志云。奇病者。谓病气在左。而证见于右。病气在右。而证见于左。盖大络乃经脉之别。阳走阴。阴走阳者也。
与经相干
马云。其邪客大络。左注于右。右注于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其实不得入于经。而止布于四末。志云。经脉篇曰。手太阴之别。并太阴之经。直入掌中。手少阴之别。循经入于心中。盖大络俱并经附行。故曰与经相干。高云。经。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故与经相干。而输布于手足之四末。其气左右流行。无有常处。经隧相干。故不入于经俞。不入于经俞。刺其络脉。故命曰缪刺。简案据诸家之义。干。预也。即干涉之干。
必巨刺之
吴云。巨刺。大经之刺也。志云。巨。大也。谓当以长针取之。亦左取右。而右取左也。
简案官针篇。无长针取之之说。今从吴注。
缪处
马云。缪者。异也。王注。以所刺之穴。如纰缪纲纪者。非岐伯自有明旨。吴云。与经脉常行之处差缪也。高云。脉度篇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缪处。异处也。谓经脉之痛。深而在里。络脉之痛。支而横居。病在于络。左右纰缪。故命曰缪刺。
邪客于足少阴之络
马云。肾经络穴大钟也。简按张吴诸家。不指言其穴。盖络泛言一经之络也。
马。每络注某穴。恐非。
无积者
高云。胀满有积。当刺其胸胁。若无积者病。少阴之络。上走心包。故当刺然骨之前。简按吴云。积。五脏积也。五脏真气不足。而后病积。若复刺出其血。是重虚矣。故在禁。志云。无积者。无盛血之结也。并误。
然骨之前
高。骨。作谷。注云。谷。旧本讹骨。今改。下二然谷之谷仿此。简按本输篇云。肾溜于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不必改字。
如食顷
张云。食顷。一饭顷也。后仿此。简按王立饥之解。不通。
不已左取右
甲乙。无不已二字。简按此已系于络病。何待其不已而缪刺之。甲乙为是。
取五日已
甲乙。无取字。张云。病新发者。邪未深也。虽不即愈。亦不过五日而已。
邪客于手少阳之络
甲乙。作少阴之络。注云。一作少阳。
刺手中指次指
马云。中指之次指。即第四指也。去爪甲上如韭叶者。即关冲穴也。高云。中指次指。
即小指次指。手少阳关冲井穴也。志云。当刺中指心包络之中冲。次指手少阳之关冲。简按甲乙注。中指。当小指。张吴亦据新校正。作小指。本输篇。关冲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气府论。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热病篇。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去端如韭叶。厥病篇。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诸篇言关冲穴者如是。当从新校正。
如韭叶
志注本输篇云。上古如韭叶。今时如大米许。简按甲乙。少泽。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一分。
以此推之。凡云如韭叶者。当以一分为准。
卒疝
高云。经脉篇曰。足厥阴之别。其病气逆。则睾肿卒疝。故邪客于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
与肉交者
志云。即去端如韭许。
男子立已女子有顷已
吴云。男子以阳用事。故已速。女子以阴用事。故已稍迟。志云。女子之生。
不足于血。故有顷。男子之血盛。故立已。
刺外踝下
甲乙。下。作上。吴云。金门京骨通谷。三也。高云。三者。通谷为荥。束骨为输。
京骨为原也。简按据甲乙。盖谓跗阳穴。跗阳。在踝上三寸。
邪客于臂掌之间
高云。经脉篇曰。心主手厥阴心包络之脉。下臂入掌中。病则臂肘挛急。掌中热。
故邪客于臂掌之间。不可得屈。
刺其踝后
马云。当刺心经之通里穴也。张云。手厥阴经也。踝后者。以两踝言。踝中之后。则内关也。内关为手厥阴之络。故当取之。志同。高云。先以指按之。按之而痛。乃刺之。简按考文义。不宜定为某穴。故王不注。
高为得矣。
以月死生为数
吴云。望前为月生。望后为月死。此以应痛为。不拘穴法。张云。月之死生。随日盈缩。以为数也。故自初一至十五。月日以盈。为之生数。当一日一。一。即一刺也。至十五日渐增。至十五矣。自十六至三十日。月日以缩。为之死数。当日减一刺。故十六日止十四。减至月终。唯一刺矣。
盖每日一刺。以朔望为进止也。志云。手厥阴心主主血脉。是谓待时而调之也。高云。由微而盛。如月之生。
故渐多之。由盛而微。如月之衰。故渐减之。月郭空则无治也。
邪客于足阳跷之脉
马本。无足字。高云。脉度篇云。跷脉。从足至目。属目内。故邪客于足阳跷之脉。令人目痛。从内始。
外踝之下半寸所
高云。仆参穴也。简按甲乙云。申脉。阳跷所生也。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许。又云。仆参。在跟骨下陷者中。则知旧注为是。
如行十里顷而已
志云。跷健善行。如行十里。则跷脉之气已周。高云。跷脉属奇经。其行最疾。
故如人行十里之顷。而痛病可已。简按据汉书贾捐之传。吉行五十里之数。而度之。即得一时三刻有奇。
人有所堕坠
马云。此言恶血为病。当有缪刺之法。
利药
吴云。先宜饮利瘀血药也。
上伤厥阴之脉
张云。凡堕坠者。必病在筋骨。故上伤厥阴之脉。肝主筋也。下伤少阴之络。肾主骨也。刺然骨之前出血。即少阴络也。
然骨之前血脉
简按诸注仍原文而注之。不必从新校正。
刺足跗上动脉
张云。足厥阴之输。太冲穴也。王氏谓为阳明之冲阳。似与此无涉。志高不注穴名。
善悲惊不乐
吴云。厥阴之病。连于肝则惊。少阴之病。逆于中。则不乐。故刺法相侔也。张云。
堕跌伤阴。神气散失。故善悲惊不乐。志高与张同。简按吴注近是。
中指爪甲上
吴仍王注。改作小指。注云。关冲穴也。为手少阳井。手少阳之络。从耳后入耳中。故刺之。简按马张高并从新校正。为是。
其不时闻者
吴云。绝无所闻者为实。不时闻者为虚。虚而刺之。是重虚也。张云。时或有闻者。尚为可治。其不闻者。络气已绝。刺亦无益。故不可刺也。简按若吴注所言。则当云其时不闻者。疏甚。
耳中生风
吴云。生风。如风之号也。志云。加耳鸣之风生也。简按千金方。耳中飕飕。是也。
凡痹往来
高云。此言往来行痹。不涉经脉。但当缪刺其络脉。不必刺其穴也。凡痹往来。谓之行痹。其行无常处者。邪在分肉之间。不涉经脉也。简按千金方。风痹。游走无定处。名曰血痹。此亦邪在于血络者。
痛而刺之
张云。谓随痛所在。求其络而缪刺之也。志同。高云。凡痹必痛。痛而刺之。简按今从张注。
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数
吴本。十一字为注文。云。旧作大文。僭改为细注。
月生一日一
甲乙。月上。有以月死生为数六字。高云。上文手厥阴心包主血脉。故以月死生为数。此言痹痛。则冲任之血。不能热肉充肤。澹渗皮毛。故亦以月死生为数。篇中缪刺无数。皆以月死生。
为数也。
邪客于足阳明之经
马吴张并根据新校正。经。作络。志仍原文。云。此言经脉之互交者。亦当以缪取也。经。谓阳明之经脉也。高同。简按据王注及志高。则刺大经之病也。似与巨刺无别。今亦仍新校正。
足中指次指
马从王注。吴云。足阳明之脉。有入中指内间者。有入中指外间者。有入大指间者。此言刺足中指次指。乃中指及次指也。次指是厉兑穴。中指则不必穴也。张云。中指次指。皆足阳明所出之经。
即厉兑穴次也。志云。足阳明之脉。下入中指外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间出其端。故当取中指间之内庭。
大指次指间之厉兑。高云。中指次指。即大指次指也。爪甲上与肉交者。足阳明厉兑井穴也。简按高以自大指当第三指者。为中指。则与王注异。而考本输篇。胃出于厉兑。厉兑者。足大指内次指之端也。本篇下文则云。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明是足以第二指为中指。而与手之中指不同。当以甲乙为是。
温衣饮食
志云。咳者。邪干肺也。故宜温衣。及温暖饮食。若形寒饮冷。是为重伤矣。
气上走贲上
简按新校正。引杨玄操。是也。丁德用云。胃言若虎贲之士。围达之象。故曰贲门也。
况胃者围也。主仓廪。故别名太仓。今考诗注。贲。大也。胃已名太仓。贲门盖取于此。若以虎贲之贲。则义不叶。马以下诸注。仍新校正。唯高本于王。
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高云。左刺右右刺左六字。衍文。简按下文嗌中肿云云。亦邪客于足少阴者。故以此六字为衍文。然嗌中肿二十八字。王所移于此。未可果为衍文。
不能内唾
高云。内。犹咽也。
腰痛引少腹控
吴云。足太阴湿土也。湿病者。先注于腰。故腰痛。太阴之筋。聚于阴器。循腹里结胁。故引少腹控。张云。足太阴之络。上入布胸胁。而筋着于脊。故为病加此。控。引也。高云。经脉论云。脾之大络。
名曰大包。出渊液。布胁胸。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令人腰痛引少腹。身尽痛之意也。控不可以仰息。布胸胁。百节尽皆纵之意也。
腰尻之解两胂之上是腰俞
吴据新校正。删是腰俞三字。注云。腰尻之解。腰俞一穴也。两胂上。脾俞二穴也。马云。腰俞。在中行二十一椎之下。则无左右。断是白环俞也。张云。腰俞止一穴居中。本无左右。
此言左取右。右取左者。必腰俞左右。即足太阳之下穴也。高云。解骨缝也。胂上。髁胂之上。即髀股也。
申明腰尻之解。两胂之上。腰俞是也。盖腰尻之解。属于腰俞。两腰之上。即腰俞两旁之下也。简按刺腰痛论云。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仰。刺腰尻交者。两髁胂上。以月生死为数。王注。腰尻交者。谓髁下尻骨两旁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为八骨也。今由此攻之。是腰俞三字衍。而其义则张注为得矣。
邪客于足太阳之络
张云。足太阳经。挟脊抵腰中。故拘挛脊急。其筋从腋后入腋下。故引胁而痛。
应手如痛
如。甲乙。作而。吴云。此不拘穴俞而刺。谓之应痛穴。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
过。王。平声。马云。盖经旨以病为有过也。高。之下。病下。并句。注云。治诸经刺之。谓治诸经之病。则正刺其经也。所过者不病。谓诸经所过之道。不为邪客。而不病也。简按旧注义长。
刺其通脉
甲乙。作过脉。马云。刺其听宫穴也。耳聋以下十六字。高。移上文邪客于手阳明之络后。
注云。刺之病不已。更刺中指之中冲。中指中冲。主通脉出于耳前。故曰耳聋云云。盖手阳明之脉。上颈贯颊。在于耳前。通脉出耳前。通心主包络之脉。而出于耳前之手阳明也。
简按据上文刺之所过者。通字作过。似是。
齿龋刺手阳明
熊音。龋。丘禹反。齿病也。高云。齿龋。齿腐痛也。说文。齿蠹也。释名。龋。朽也。虫啮之齿缺朽也。高本。此以下十七字。连下文缪传引上齿以下四十八字。移前节邪客于足阳明之经。令人鼽衄云云条之后。甲乙。阳明下。有立已二字。
邪客于五脏之间
吴云。五脏之间。谓五脏络也。张云。邪客于五脏之间。必各引其经而痛。但见病处。各取其井。而缪刺之。高云。邪客于五脏之间。其病也。经脉络脉。相引而痛。有时来出于络脉。有时但止于经脉。故时来时止。
五刺已
志云。五脏之气平也。
缪传引上齿
吴云。病本在下齿。今缪传于上齿也。志云。谓手阳明之邪。缪传于足阳明之脉也。
足阳明之脉。入上齿中。此邪客于手阳明之经别。而缪传于足阳明之脉。致引入上齿。
齿唇寒痛
甲乙。无痛字。
视其手背脉
马云。盖指手阳明之络穴偏历也。简按诸家不注某穴。此泛言手背。不必指一穴也。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
足上。甲乙。有刺字。高本。一上。有各字。云。旧本无各字。今臆补。
此五络皆会于耳中
志云。耳者。宗脉之所聚也。张兆璜云。宗脉者。宗气所出之脉也。即胃之大络。出于乳下。聚于耳中。
上络左角
马云。络于左耳之额角。志云。肝主血。而居左。其气直上于巅顶也。
后刺手心主
马云。心包络之井。在中指端。名曰中冲。吴张同。简按上文。不及心主厥阴。是必错出。新校正为是。高云。刺手心主少阴锐骨之端。各一。心手少阴掌后高骨。大陵俞穴也。心者。君主之官。
故曰心主。此注可疑。心主。谓心包。乃手厥阴也。今引君主之官。而为心经。殆属牵强。
以竹管吹其两耳
甲乙。管。作筒。耳下。有中字。
其左角
金匮。甲乙。。作剔。高云。。同。俗作剃。
方一寸
肘后方。作二寸。外台。作方寸匕。
燔治
金匮。作烧末。张云。烧制为末也。
灌之立已
金匮。已。作起。
切而从之
甲乙。从。作循。
调之
张云。病在经者。治从其经。但审其虚实而调之。调者。如汤液导引之类。皆是也。调之而不调。然后刺其经脉。是谓经刺。亦曰巨刺。
有痛而经不病者
吴云。身有痛处。而其经脉所至之分。不皆病者。是为络病。非经病也。则缪刺之。
此缪刺之数也
吴云。数。犹言节目也。张云。凡此刺经者。刺大络者。刺皮部血络者。各有其治。
所以辨缪刺之术数也。
[卷八] 四时刺逆从论篇第六十四
简按篇中。无问答之语。宜删论字。
阴痹
志云。痹者。闭也。血气留着于皮肉筋骨之间为痛也。简按王以阴为寒。故根据痹论寒胜者为痛痹之义而释之。新校正。则以为王以痛为痹之通训。却非也。
狐疝风
张云。滑。为阳邪有余。而病风者。热则生风也。疝者前阴少腹之病。男女五脏皆有之。狐之昼伏夜出。阴兽也。疝在厥阴。其出入上下不常。与狐相类。
故曰狐疝风。此非外入之风。乃以肝邪为言也。高云。气病为疝。血病为积。滑主气盛。涩主少血。故厥阴脉滑。则病狐疝。又曰。风者。气动风生。风主气也。下文肺风脾风心风肾风肝风。皆气动风生之义。简按本脏篇云。肾下则腰尻痛。不可以俯仰。为狐疝。经脉篇云。肝所生病者。狐疝遗溺。而本篇系以风者。寿夭刚柔篇云。病在于阴者。谓之痹。病在于阳者。谓之风。凡脉滑为阳有余。今脉滑者。并以风称之。其义可知矣。
陈氏三因方云。寒疝之气。注入中。(按陈误以为阴囊。故其言如此。)名曰狐疝。亦属疝。葛氏伤寒直格云。狐疝。言狐者。疝气之变化。隐见往来不可测。如狐也。张注本于此。杨上善之解恐非。
隐轸
马云。当作瘾疹。吴云。隐轸。即瘾疹。张同。简按释名。胗。展也。痒搔之捷展起也。乃知胗借而作轸。后世从作疹也。马注误。厥阴为阴痹。为狐疝风。太阴为肉痹。为脾风疝。太阳为骨痹。为肾风疝。少阳为筋痹。为肝风疝。其理固明矣。而至少阴为皮痹。为肺气疝。阳明为脉痹。为心风疝者。则与常例异。盖此篇。以三阴三阳。单配乎五脏。故与他篇之例不同也。旧注。或以运气之义而释之。率不可从。
肺痹
痹论云。皮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肺。肺痹者。烦满。喘而呕。马云。肾为肺之子。其水上逆于肺母。故皮为肺之合。今肾有余。当病皮痹瘾疹。其病在表也。不足当为肺痹。其病在里也。
肺风疝
大奇论云。肺脉沉搏。为肺疝。
病积溲血
马云。其脉若滑。则当病肺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当病有积及溲血。内伤之邪也。张云。涩。为心血不足。故经滞而为积聚。血乱而为溲血也。
脾痹
吴云。太阴湿土之气也。其气有余则湿胜。脾主肌肉。奠位乎中。故肉痹寒中。不足则土气弱。故病脾痹。简按痹论云。肌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脾。脾痹者。四肢解堕。发咳呕汁。上为大塞。所谓肌痹。即肉痹。
脾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脾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当有积。及心腹时满。内伤之邪也。张云。太阴脉滑。则土邪有余。脾风疝者。即肿重坠之属。病在湿也。
脉痹
马云。阳明者。足阳明胃经也。胃乃心之子。有余则病脉痹。以心主脉。脉主半表也。不足则病心痹。心主里也。简按吴张以阳明燥金之气。有余不足而释之。此运气家之言。不可借以解经也。
心痹
痹论云。脉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心。心痹者。脉不通。烦则心下鼓。暴上气而喘。嗌干善噫。厥气上则恐。王注心下痹。恐非。
心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心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病积时善惊。内伤之邪也。简按脉要精微论云。诊得心脉而急。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也。
肾痹
痹论云。骨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肾。肾痹者。善胀。尻以代踵。脊以代头。
肾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肾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病积。时癫疾。内伤之邪也。
肝痹
痹论云。筋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肝。肝痹者。夜卧则惊。多饮数小便。上为引如怀。
肝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肝风疝。外感之邪也。
其脉若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内伤之邪也。
人气在脉
张云。春时天地气动。水泉流行。故人气亦在经脉。
溢入孙络
吴。此下。增孙络二字。张云。夏时气盛。故溢入孙络。而充皮肤。所以人气在孙络。
内溢肌中
马云。长夏者。六月建未之月。其气在肌肉者。正以长夏经脉络脉皆盛。内溢肌中。所以人气在肌肉也。
皮肤引急
马云。秋气在皮肤者。正以秋时天气始收。人之腠理闭塞。皮肤引急。所以人气在皮肤也。
通于五脏
高云。冬气之所以在骨髓者。盖以冬者气机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脏者。
藏也。惟冬主藏。故通五脏。而冬气在骨髓。
不可为度
志云。谓天有六淫之邪。而人有形层。六气之化也。如邪留于外。则为皮肉筋骨之痹。合于内。则为心肝脾肺之痹矣。如留于气分则为疝。留于血分则为积矣。如身中之阳盛则为热。虚寒则为寒矣。
此皆吾身中阴阳之变化也。高云。四地主气。各有常度。至其变化也。不可为度。
辟除
吴云。辟。音。马云。辟。同。
环逆
马云。血气旋逆。吴云。血气环于经。即逆而上。为浮气也。志云。环逆者。逆其转环也。言血气之从经而络。从络而皮。从皮肤而复环转于肌中也。张云。血气环周。皆逆不相营运。故为喘满上气。按本篇。与前诊要经终论。义同文异。但彼分四时。此分五时。故有刺肌肉之谓。然本篇春夏冬三时。皆阙刺秋分皮肤等义。意者。以长夏近秋。故取肌肉。即所以刺秋分也。后仿此。简按张本于新校正。其说似傅会。然春夏冬。并阙刺秋分。亦可疑焉。
春刺筋骨
高云。筋连于骨。故曰筋骨。
内着
马云。着。着同。
内却
吴云。令血气却弱。是以善恐。志云。血气虚。却于内矣。阳明脉虚。则恐如人将捕之。
血气上逆
张云。夏刺冬分。则阴虚于内。阳胜于外。故令人血气逆而善怒。志云。夏气浮。长于上。而反逆之使下。则气郁不疏。而使人善怒也。上逆。当作下逆。简按今从旧文。
善忘
吴云。心生脉。秋刺经脉。而虚其经。则经脉虚。而心气亦虚矣。故善忘。
气不外行
张据全本。作气不卫外。注云。气虚不能卫外。气属阳。阳虚故卧不欲动。
令人目不明
志云。盖五脏之精。皆注于目。而为之睛。冬者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血气内脱。则五脏皆虚。故令人目不明也。
大痹
张云。当阳气伏藏之时。而刺其阳分。则阳气外泄。阳虚阴胜。故留为大痹。志云。大痹者。
脏气虚。而邪痹于五脏也。
善忘
吴云。阳气者。精则养神。今阳气竭绝。则神亡矣。故善忘。
与精相薄
吴云。精。真气也。薄。邪正摩荡之名。
精气不转
吴云。精气不变。张云。精气不致转变矣。志云。精气不逆回矣。高云。不转。内存也。
简案转。恐薄之讹。
根据其脏之所变候知其死也
吴。变下句。马高同。吴云。变。谓脏气变动为病也。马云。根据其脏之所变。以候知其死耳。高云。根据其脏之所变病。以候其动。候其动。而知其死也。张。候下句。志同。张云。
见其变动之候。则识其伤在某脏。故可知其死期。简按据王注。变下句。为是。
[卷八] 标本病传论篇第六十五
马云。本篇前二节。论标本。后八节。论病传。故名篇。灵枢。以病本篇。论标本。以病传篇。论病之所传。分为二篇。其义全同。
病有标本刺有逆从
马云。标者。病之后生。本者。病之先成。此乃病体之不同也。逆者。如病在本。而求之于标。病在标。而求之本。从者。如在本求本。在标求标。此乃治法之不同也。
必别阴阳
马云。必别病在阴经阳经。吴同。张云。阴阳二字。所包者广。如经络时令。气血疾病。
无所不在。
前后相应
马云。前后者。背腹也。其经络互相为应。吴云。谓经穴前后。刺之气相应也。志云。
有先病后病也。
逆从得施
吴云。逆者反治。从者正治。得施。谓施治无失也。
标本相移
马云。施逆从之法。以移标本之病。吴云。刺者。或取于标。或取于本。互相移易。
有逆取而得者
吴云。言标本逆从之刺。各有所宜。治非一途取也。高云。有逆取而得者。即在本求标。在标求本也。有从取而得者。即在标求标。在本求本也。
正行无问
马云。乃正行之法。而不必问之于人也。吴本。问。改作间。注云。标本得施。无间可议也。诸注同马义。
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吴云。一者。本也。百者。标也。马云。言一病而遂知百病之害。高云。言一标本逆从。而知百病之害。
治得为从
吴云。此释逆从二字之义。张云。得。相得也。犹言顺也。志云。如热与热相得。寒与寒相得也。高云。不知标本。治之相反。则为逆。识其标本。治之得宜。始为从。简按张注稳贴。
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
马云。凡先生病。而后病势逆者。必先治其初病之为本。若先病势之逆。而后生他病者。则又以病势逆之为本。而先治之也。吴云。此二逆字。皆是呕逆。张云。有因病而致血气之逆者。
有因逆而致变生之病者。有因寒热而生为病者。有因病而生为寒热者。但治其所因之本原。则后生之标病。可不治而自愈矣。
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灵枢。热。作病。滑云。此句。当作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标。盖以下文自有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之句矣。此误无疑。
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
高云。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所以重其中土也。简按本。疑标误。泄者。脾胃虚败所致。故宜治其标。下文云。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其义自明。
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张云。诸病皆先治本。而惟中满者。先治其标。盖以中满为病。其邪在胃。
胃者。脏腑之本也。胃满则药食之气不能行。而脏腑皆失其所禀。故先治此者。亦所以治本也。
人有客气有同气
马云。盖以人之病气有二。病本不同。而彼此相传者。谓之客气。有二病之气。本相同类。而彼此相传者。谓之同气。简按全本。同。作司。似是。盖客气谓邪气。司气谓真气欤。
小大不利治其标
本病篇。作小大便。下同。吴云。小大二便不利。危急之候也。虽为标。亦先治之。
病发而有余
高云。病发而邪气有余。则本而标之。申明本而标之者。先治其邪气之本。后治正气之标。此治有余之法也。
谨察间甚
吴云。间。差间也。甚。益甚也。张云。间者。言病之浅。甚者。言病之重也。
间者并行甚者独行
张云。间者。言病之浅。甚者。言病之重也。病浅者可以兼治。故曰并行。病甚者难容杂乱。故曰独行。高云。如邪正之有余不足。叠胜而相间者。则并行其治。并行者。补泻兼施。寒热互用也。如但邪气有余。但正气不足。而偏甚者。则独行其治。独行者。专补专泻。专寒专热也。
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吴。十三字。移于上文小大利治其本之下。是。
冬夜半夏日中
张注病传篇云。心火畏水。故冬则死于夜半。阳邪亢极。故夏则死于日中。盖衰极亦死。盛极亦死。
五日而胀
病传篇云。五日而之胃。吴云。胀。胃病也。胀者。由于闭塞不通使然。此土气败绝。升降之机息。即痞胀也。
冬日入夏日出
马云。冬之日入在申。申虽属金。金衰不能扶也。夏之日出在寅。木旺火将生。肺气已绝。不待火之生也。志云。日出气始生。日入气收引。肺主气。故终于气之出入也。高云。冬日入。气不内归也。夏日出。气不外达也。
冬日入夏早食
早。病传篇。作蚤。张本亦作蚤。马云。蚤。与早同。冬之日入在申。以金旺木衰也。
夏之早食在卯。以木旺气反绝也。
背kt
马云。kt。膂同。肾自传于膀胱腑。故背kt筋痛。小便自闭。
冬人定夏晏食
高云。冬之人定在戌。夏之晏食亦在戌。皆土不生旺而死也。简按晏。晚也。淮南天文训。日至于桑野。是谓晏食。未详王注何据。
三日腹胀
吴云。腹胀。由肾与膀胱俱病。中宫无能化气。且肾中相火虚衰。不生胃土使然也。简按马张并仍王注。盖五脏相传。皆以相克传之。则旧注为是。
三日两胁支痛
张云。即三日而上之心也。手心主之别。下渊腋三寸。入胸中。故两胁支痛。简按吴云。土败而乘之。故两胁支痛。志高并同。今从王注。
冬大晨夏晏晡
马云。冬之大明在寅末。木旺水衰也。夏之晏晡以向昏。土能克水也。吴云。冬大晨。
辰也。夏晏晡。戌也。土主四季。水之畏也。
五日身体重
马云。据理当以灵枢五日。而上之心者为正。乃水克火也。张云。病传篇曰。五日而上之心。此云身体重者。疑误。简按志高并仍原文而释之。非。
冬夜半后夏日
马云。冬夜半在子。土不胜水也。夏之日在未。土正衰也。日者。日晏也。志云。夜半后者。土败而水胜也。夏日者。乃阳明所主之时。土绝而不能生也。
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
吴云。腹胀。胃病也。身体痛。脾病也。马云。肾复传于小肠。故为腹胀。小肠传于脾。故身体痛。病传篇。一日而上之心。乃腑传于脏。其理为正。张云。即一日而之小肠。一日而之心。
腑传脏也。心主血脉。故为身体痛。简按据上文。吴注为正。然如本节。以腹胀为胃病。以身体痛为脾病。则义不相协。今仍张注。
冬鸡鸣夏下晡
马云。冬之鸡鸣在丑。丑。土克水也。夏之下晡在申。金衰不能生水也。吴云。冬鸡鸣。丑也。夏下晡。未也。太阴主丑未。乃土气也。膀胱壬水。畏其克制。张同。
间一脏止
病传篇。甲乙。并无止字。志云。以上诸病。如是相胜克而传者。皆有速死之期。非刺之可能救也。或间一脏。相传而止。不复再传别脏者。乃可刺也。假如心病传肝。肺病传脾。此乃子行乘母。至肝脏脾脏而止。不复再胜克。相传于他脏者。可刺也。假如心病传脾。肺病传肾。乃母行乘子。得母脏之生气。
不死之证也。如心病传肾。肺病传心。肝病传肺。此从所不胜来者。为微邪。乃可刺也。
[卷八] 着至教论篇第六十六
吴云。着。明也。圣人之教。谓之至教。
明堂
礼记明堂位。明堂也者。明诸侯之尊卑也。前汉郊祀志。武帝元封元年。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明堂制。详见大戴礼。白虎通。独断。
诵而颇能解
太平御览。颇。作不。
足以治群僚
张云。群僚之情易通。侯王之意难测。所以有不同也。马云。外纪载纪官。举相则王侯。此时已有之。简按书皋陶谟。百僚师师。百工惟时。孔传。僚工。皆官也。
不足至侯王
足下。太平御览。有以字。
受树天之度
志云。所谓立端于始。表正于中。盖立端表。以测天之四时阴阳。星辰日月之度。
以着于经书。乃传于后世。高云。上古树八尺之臬。参日影之斜正长短。以定四时。故愿得受树天之度。以定四时之阴阳。即以四时阴阳。合之星辰日月。分别明辨。以彰玑衡之经术。
四时阴阳合之
吴。改作合之四时阴阳。
疑于二皇
马吴张高。并据全本。疑。作拟。马云。二皇者。伏羲神农也。吴云。神农常以医药为教。今又上通神农。着至言以为教。是神农既皇。又一皇也。高云。
不但上通神农。且拟于二皇。二皇。伏羲神农也。此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一脉相传。言大道也。
疑殆
扁鹊传。拙者疑殆。论语。阙疑阙殆。
夫三阳天为业
马云。三阳。手太阳小肠经。足太阳膀胱经。业。事也。上下。手足也。三阳在人。
为表之表。其尊为父。事与天同。张云。此三阳者。统手足六阳为言。简按张以下文三阳独至。又云三阳者至阳也之三阳。为太阳。此注非。
合而病至
马云。手足太阳经。不循常脉。合而为病。则阳气太盛。诸部阴阳各经。皆被偏害。吴云。若上下之气。失其常道。不以应天为业。则必内患外邪。合而病至。而偏害于阴阳也。
三阳莫当
吴云。言其义无当于心也。诸家仍王义。
三阳独至
张云。此三阳独至者。虽兼手足太阳。而尤以足太阳为之主。故曰独至。
内无正
马云。正。亦期也。吴云。内无痛苦可正。正。预期也。张云。内无名目可正。高云。并于外则外无期。譬于堕溺不可为期。并于内则内无正。神转不回。回则不转。乃失其正。
不中经纪
吴云。病不中经常纲纪。张同。简按诸家并仍王义。恐非。
诊无上下以书别
吴。七字句。诊云。诊无上下之殊。及可以书记先别者。张同。马云。书。即前阴阳传也。志云。故不能以脉经上下编之书别。简按王注为稳当。
臣治疏愈说意而已
高云。说。作悦。治。理也。疏。
远也。谓理治其言。疏远愈甚。不过悦其大意而已。简按疏。王注为稀。诸家仍王意。今从之。
三阳者至阳也
张云。太阳。至盛之阳。故曰至阳。
积并则为惊
吴云。积并。数并也。惊。今之痫也。马云。二经积并。即手太阳之里为心。足太阳之里为肾。心失神。肾失志。则皆为惊骇。
熊音劈历。吴云。霹雳同。病至如之迅。简按张衡西京赋。激而增响。是也。
滂溢
熊音。泛也。上普郎反。下逸。说文。滂。沛也。
干嗌喉塞
熊音。嗌。音益。咽也。吴云。阳气滂溢于诸经。干涸其嗌。而喉中壅塞。马云。其嗌干。其喉塞。正以心肾之脉。皆上通于嗌喉也。
直心
吴。改作为病二字。马云。凡三阳并合。则必直当其心。张云。谓邪气直冲心膈也。高云。
三阳积并为病。谓之三阳直心。亢害已极。故坐不得起卧。志云。直。当也。
便身全
吴云。卧则经气约束。故身安全。马云。便是身患三阳之病之人也。简按马张志高。以坐不得起卧者。为一句。注意率同。皆以全为辞。王为安全之义。恐非。然而不若甲乙作身重为胜矣。
且以知天下
张云。且。犹将也。谓欲知天下之要道。尤当别阴阳应四时。
阳言不别阴言不理
高云。阳。犹明也。阴。犹隐也。明言之。不能如黑白之别。隐言之。不能如经纶之理。其中更有精微。
世主学尽矣
张云。邪并于阳则阳病。并于阴则阴病。阴阳俱病。故伤五脏。脏伤于内。则筋骨消于外也。医道司人之命。为天下之所赖。故曰世主。不明不别。于道何有。
是使圣人之学泯矣。志云。传世之主。学尽矣。
肾且绝
吴云。此上。必有诸经衰绝之候。盖阙之。今惟存肾绝一条尔。简按此注是。高云。史臣记雷公殚心帝教。而深思弗释也。公闻帝教。既竭心思。求之不得。中心如焚。一似肾且绝。可谓强解矣。
惋惋日暮
吴云。惋。音婉。肾者水脏。水畏土。日暮则阳明胃土主事。故惋惋不安。张云。真阴且绝。故惋惋不已。忧疑终日。志云。惋惋。惊叹貌。
从容不出
吴云。肾主骨。骨气衰弱。故虽从容闲暇。不欲出户。
人事不殷
吴云。肾主喜静。故虽人事之来。不欲以身殷受也。志云。殷。盛也。高云。一切人事不殷。殷。犹勤也。简按汉书平当传师古注。人事者。人情也。庄子。其不殷。注。殷。中也。此云人事不殷。
盖谓心志迷妄。与人情不相主当也。
[卷八] 示从容论篇第六十七
马云。从容。系古经篇名。见第二节。本篇。详示从容之义。故名篇。吴云。篇内论病情有难知者。帝示雷公从人之容貌。而求合病情。其长其少其壮。容不类也。高云。圣人治病。循法守度。援物比类。从容中道。
帝以此理示诸雷公。故曰示从容。
及于比类
马云。观前后篇内。俱有比类。系古经篇名。然实以比方相类为义。
水所从行
吴云。水。谓五液也。此皆人之所生。指胆胃以下十四端而言。高云。五脏主藏精者。故曰水。
治之过失
吴云。言五脏六腑七情五液。皆人所赖以生。治之者。恒有过有失也。张云。凡治过于病。
谓之过。治不及病。谓之失。不得其中。皆治之过失也。志本。失。作矣。
子别试
吴云。别。谓往时也。张云。别试通者。谓素之所通也。其有未通者。当请问其所不知耳。
志云。别者。谓未通天道也。高云。既诵脉经。当于脉经辨别。而试通之。简按诸注义未稳。盖别试者。谓脉经上下编之外。别有所通。试论之也。下文子言上下以对何也语。可见耳。
窈冥
熊音。窈。乌绞反。深也。吴云。窈冥者。义理玄妙。非书传之陈言也。
脾虚浮似肺
张云。脾本微软。病而虚浮。则似肺矣。肾本微沉。病而小浮。则似脾矣。肝本微弦。
病而急沉散。则似肾矣。脉有相类。不能辨之。则以此作彼。致于谬误。此皆工之不明。所以时多惑乱也。按王氏曰。浮而缓云云。此详言五脏脉体。以明本节之义也。所以诊法有从部位察脏气者。有从脉体察脏气者。
得其义。则妙无不在。学人当于此而贯通焉。
从容得之
马云。若明从容篇比类之。则窈冥之妙传矣。吴云。从人之容色。而求病情。斯得之矣。
志云。从容者。天之道也。天道者。阴阳之道也。简按诗都人士笺云。从容。犹休燕也。正义云。休燕。闲暇之处。中庸云。从容中道。圣人也。家语哀公问云。夫诚。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所以定体也。
广雅云。举动也。考数义。王以安缓释之。乃为允当。
怯然
熊音。怯。去劫反。畏也。
夫从容之谓也
吴云。帝言若是者。宜从其人之容貌。而合之病情也。张云。引经语也。如下文。
志云。此言经脉之当求之于气也。夫从容者。气之谓也。高云。比类者。同类相比。辨别其真。必从容而得之。
故曰。夫从容之谓也。
简按今从高注。
年少则求之于经
张云。年少者。每忽风寒劳倦。所受在经。简按志以年长年少年壮。为长女中女少女。以为三阴之义。注义迂回。不可从。
夫浮而弦
张云。肾脉宜沉。浮则阴虚。水以生木。弦则气泄。故为肾之不足也。简按仲景云。弦则为减。即此义也。
水道不行
张云。精所以成形。所以化气。水道不行。则形气消索。故怯然少气也。
一人之气病在一脏也
吴云。一人之气。病在一脏。一脏不再伤。故三脏俱行。不在法也。张云。凡此皆一人之气。病在肾之一脏耳。即如上文雷公所问头痛者。以水亏火炎也。筋挛者。肾水不能养筋也。骨重者。肾主骨也。哕噫者。肾脉上贯肝膈。阴气逆也。腹满者。水邪侮土也。时惊者。肾藏志。志失则惊也。不嗜卧者。阴虚目不瞑也。病本于肾。而言三脏俱行。故非法也。志高义同。
三脏俱行
简按行字。诸家无解。盖谓病之行也。
此何物也
高云。此何故也。简按物训故。未见所据。
子所能治知亦众多
吴云。帝言子所能者。治所知之病。亦众人之所称欤。张云。言子之所能。余亦知其多。但以此病为伤肺。则失之矣。简按张似是。
譬以鸿飞亦冲于天
吴云。譬之鸿飞。亦常冲天。然有时而下。不常高尔。张云虽所之任意。而终莫能得其际。亦犹长空浩渺之难测耳。高云。粗工妄治而愈。是千虑一得。譬以鸿飞亦冲于天。简按张注似稍通。
冲。同。
化之冥冥
马云。化字。恐当是托。世本讹也。吴云。变化于冥冥莫测之境。张同。志云。察造化之冥冥。
何必守经
吴云。何必执守经常哉。
去胃外归阳明也
吴云。去其胃腑。而外归阳明经也。
二火不胜三水
吴云。二火。犹言二阳。谓胃也。三水。犹言三阴。谓脾也。言太阴之气。外归阳明。
阳明不胜太阴。是以脉乱而失其常。常脉浮缓。今失而为浮大虚矣。高同。马张仍王。
由失以狂也
简按孟子。王由足用为善。由。与犹通。王注本此。高为从之义。非是。
经脉傍绝
张云。肺脏损坏。则治节不通。以致经脉有所偏绝。
是失吾过矣
吴云。是失二字为句。
名曰诊轻
吴张据太素。轻。作经。张云。明引形证。比量异同。以合从容之法。故名曰诊经。乃至道之所在也。马志高从王注。恐非。
[卷八] 疏五过论篇第六十八
马云。疏。陈也。内有五过。故名篇。吴云。篇内。论延医五过。为工者。宜疏远之。因以名篇。简按楚辞九歌。疏石兰兮为芳。注。疏。布陈也。马盖本于此。
闵闵乎
吴云。玄远莫测之貌。高云。闵闵。忧之至也。帝叹道之远大幽深。而圣人之术。循经守数。事有五过四德。医工不可不知。故语雷公。以发明之。
论裁志意
吴云。论裁人之志意。必有法则。张云。裁。度也。志云。当先度其志意之得失。
医事
周礼医师职云。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
脱营
卫生宝鉴。论脱营不治证。当参考。陈氏外科正宗云。失荣者。先得后失。始富终贫。亦有虽居富贵。其心或因六欲不遂。损伤中气。郁火相凝。隧痰失道。
停结而成。其患多生面项之间。初起微肿。皮色不变。日久渐大。坚硬如石。推之不移。按之不动。半载一年。
方生阴痛。气血渐衰。形容瘦削。破烂紫斑。渗流血水。或肿泛如莲。秽气熏蒸。昼夜不歇。平生疙瘩。愈久愈大。越溃越坚。犯此俱为不治。此乃脱营之一证也。
五气留连
马云。五气者。五脏之精气也。
洒酒然
熊音。苏浪反。寒貌。
此亦治之一过也
简按据下文例。亦字衍。
毁沮
张云。沮。将鱼切。坏也。高云。沮。音殂。义通。毁沮。犹死亡也。
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张云。厥气。逆气也。凡喜怒过度。而伤其精气者。皆能令人气厥逆而上行。气逆于脉。故满脉。精脱于中。故去形。阴阳应象大论。有此四句。
必以比类奇恒
吴云。谓比量类例于奇异。及庸常之证也。高云。奇。异也。恒。常也。异于恒常之病。必比类相参。从容知之。
三常
张云。即常贵贱。常贫富。常苦乐之义。
封君败伤
吴云。谓尝封君。为事毁败。而中伤者。简按封君。乃封国之君。败伤。谓削除之类。追悔已往。以致病也。
故贵脱势
吴云。故家贵族也。高云。故。犹昔也。故贵脱势。谓昔者身贵。今则脱势也。马义同。
不能动神
吴云。医不能严戒其非。竦动其神。而令从命。外为柔和萎弱。至于乱失天常。
必知终始
吴云。终始。谓今病及初病也。张云。谓原其始。要其终也。高云。必知经脉之终始。
有知余绪
吴云。谓有知之后。诸凡余事也。张云。谓察其本知其末也。志云。谓更知灸刺补泻之绪端。高云。余绪者。经脉虚实之病也。简按今从张注。
当合男女
吴云。谓男女气血不同。其脉与证。亦当符合也。张云。男女有阴阳之殊。脉色有逆顺之别。故必辨男女。而察其所合也。志云。谓针刺之要。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高云。当合男女而并论之。男女者。阴阳血气也。应象大论云。阴阳者。血气之男女。此其义也。简按合字。义未稳妥。
姑仍王注。
离绝菀结
高云。或阴阳血气之离绝。或阴阳血气之郁结。简按此注似是。然与下文血气离守支矣。
不如旧注为得。
尝富大伤
张云。谓甚劳甚苦也。高云。如人尝富。一旦失之。则大伤其神魂。
故伤败结留薄归阳脓积寒炅
张云。故。旧也。言旧之所伤。有所败结。血气留薄不散。则郁而成热。
归于阳分。故脓血蓄积。令人寒炅交作也。
从容人事
张云。从容于人事。从容。周详也。
经道
吴云。常道也。张同。高云。明经脉之道也。简按高注非。
诊必副矣
吴云。副。全也。张云。副。称也。简按张本于广雅。
气内为宝
张云。气内者。气之在内者也。即元气也。凡治病。当先求元气之强弱。元气既明。大意见矣。
过在表里
张云。求元气之病。而无所得。然后察其过之在表在里以治之。
菀熟
马吴张并作菀热。简按大奇论。菀熟。亦误。
痈发六腑
志云。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谓菀热在内。而痈发于在外之皮肉间也。
与经相明
吴云。经。谓经旨。圣道之所载也。张云。即下文上经下经之谓。上经下经。揆度奇恒。
义见病能论。
五中
吴云。五内也。
决以明堂审于终始
马云。明堂部位之义。详见灵枢五色等篇。张云明堂。面鼻部位也。终始。灵枢篇名也。吴云。决。取正也。明堂。王者朝诸侯布政之所。人身腔之中。有天君主于其内。十二官分司守职。
与王者向明布政之堂。居然无两。故谓明堂。终始。谓始病及今病也。志云。脏腑经脉之始。三阴三阳已绝之终。高云。经脉终始。简按张终始之解。吴明堂之释。并误。马云。按帝言五过四德。而今四德不具。亦公不复问。故帝未之答欤。马说如此。四德未详何义。而吴以治病之道。气内为宝以下。为一德。守数据治以下。
为二德。诊病不审以下。为三德。上经下经以下。为四德。而张则以必知天地一节。为一德。五脏六腑雌雄一节。为二德。从容人事一节。为三德。审于部分一节。为四德。志高则并不言及。盖以经文不明显。其义难寻也。
[卷八] 征四失论篇第六十九
吴云。征。证也。篇内。证作医四失。故以名篇。志云。征者。惩创医之四失。
言以杂合耶
吴云。谓杂采众说。而合之己意也。张云。杂合众说。而不能独断也。
外内相失
吴云。外之病情。内之神志。两者相失。张云。以彼我之神不交。心手之用不应也。故时有疑惑。致乎危殆。
妄作离术
宋本。离。作杂。马志高本同。吴云。离术。别术也。张同。简按今从宋本。
坐之浓薄
张云。坐。处也。志云。薄浓。谓肌肉之浓薄。高本。坐。作土。注云。土。旧本作坐。
今改。简按高本近是。
不明尺寸之论诊
诸注。诊字接下句。是。吴云。千里之外。言其远也。尺寸人事。言其近也。谓世人求道于远。常驰骛于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近。无遑人事之浅也。志云。言世人多夸大其语。而不明寸尺之微。失寸尺之毫厘。而有千里之谬。盖人之日用事物。饮食起居。莫不有理。如失其和平。皆能为病。诊无人事之审。是忽近而图远也。
无人事
张云。即前篇贵贱贫富。守数据治之谓。高云。谓昧昧以诊。不知人之病情也。
从容之葆
志云。葆。宝同。言治诊之道。惟天理人事之为葆也。简按脉要精微论。虚静为保。甲乙。
保。作宝。史记留侯世家注。史记珍宝字作葆。志注有所据。王训平。未详所本。马云。保同。吴云。草木丛生谓葆。(见燕世家注。)盖生机之不可遏者也。张云。葆。韬藏也。(庄子。齐物论。葆光之葆。)并于经旨未允当。今从志。
坐持寸口
吴云。居然持寸口之脉。张云。若理数未明。而徒持寸口。则五脏之脉。且不能中。志删坐字。高云。坐。犹定也。持。即诊也。简按张释坐为徒。于文义为是。
诊不中五脉
吴云。诊不中于五脏。百病所起始。以诊字以下十字为一句。张云。五脏之脉。且不能中。又焉知百病之所起。乃始知自怨其无术。而归咎于师传之未尽。简按张注为是。经脉别论。五脉气少。胃气不平。王注。五脏脉少。
汝不知道之谕受以明为晦
马志高。并受下句。志云。如不受师之传谕。不明道之体原。是以天道之明。而为晦矣。
[卷八] 阴阳类论篇第七十
八极
庄子田子方。挥斥八极。神气不变。又天运。天有六极五常。音义。司马云。六极四方上下也。
青中主肝
高云。在色为青。在中主肝。
且复侍坐
诸本。且。作旦。当改。
一阳为游部
张云。少阳在侧。前行则会于阳明。后行则会于太阳。出入于二阳之间。故曰游部。志云。游部者。游行于外内阴阳之间。外内皆有所居之部署。
此知五脏终始
吴云。由表而入。则始太阳。次少阳。终阳明。由里而出。则始阳明。次少阳。终太阳。言五脏者。阳该阴也。张云。有阳则有阴。有表则有里。睹此三阳之义。则五脏之终始。可类求而知矣。
三阳为表
张云。三阳。误也。当作三阴。三阴。太阴也。太阴为诸阴之表。故曰。三阴为表。按阴阳离合论曰。太阴为关。痿论曰。肺主身之皮毛。师传篇曰。肺为之盖。脾者主为卫。是手足三阴。皆可言表也。下文所谓三阳三阴者。明列次序。本以释此。故此节。当为三阴无疑。王氏而下皆曰。三阳。太阳也。二阴。少阴也。少阴与太阳为表里。故曰。三阳为表。二阴为里。其说若是。然六经皆有表里。何独言二经之表里于此耶。盖未之详察耳。
一阴至绝作朔晦
马云。王注。以一阴至绝为读。作朔晦为读。又以却具合以正其理为句。义不通。
当言一阴至绝作为读。晦朔却具为读。合以正其理为句。岂知一阴至绝。而有复作之理。朔晦相生之妙。却具于其中。而正此厥阴之理也。正者。证也。简按王注义尤明备。马说却非也。王所引灵枢文。出阴阳系日月篇。
以正其理
张云。终始循环。气数具合。故得以正其造化之理矣。
弦急悬不绝
张云。悬。浮露如悬也。少阳之脉。其体乍数乍疏。乍短乍长。今则弦急如悬。其至不绝。兼之上乘胃经。此木邪之胜。少阳病也。按以上三阳为病。皆言弦急者。盖弦属于肝。厥阴脉也。阴邪见于阳分。非危则病。故特举为言。
三阴者六经之所主也
张云。三阴。太阴也。上文云。三阳为表。当作三阴者。其义即此。三阴之脏。
脾与肺也。肺主气。朝会百脉。脾属土。为万物之母。故三阴为六经之主。
上空志心
吴。改作志上控心。注云。志。谓肾气也。脾为坤土。有母万物之象。故六经受栽于脾。
而后治。是为六经所主。今其气上交于太阴寸口。脉来搏而沉。是脾家绝也。脾绝则肾无所畏。气上凌心。控引心痛。肾主志。故曰志上控心。马云。所谓三阴者。在手则为手太阴肺经也。为手足六经之所主。正以百脉朝会。皆交于手太阴经也。夫太阴之脉。浮涩为本。今见伏脉。又似鼓不浮。是肾脉干肺也。肾之神为志。肺虚则肾虚。其志亦空虚无根据耳。曰上空者。盖肾神上薄也。曰志心者。志虽肾之神。而实心之所之之谓也。张云。交于太阴。谓三阴脉至气口也。肺主轻浮。脾主和缓。其本脉也。今见伏鼓不浮。则阴盛阳衰矣。当病上焦空虚。而脾肺之志。以及心神。为阴所伤。若致不足。故上空志心。按阴阳应象大论曰。肺在志为忧。脾在志为思。心在志为喜。是皆五脏之志也。简按吴。空。作控。据王注。
而其注则根据杨义。然杨空字欠详。要之此一节。义不清晰。张义略通。
二阴至肺
张云。言肾脉之至气口也。经脉别论曰。二阴搏至。肾沉不浮者。是也。肾脉上行。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出气口。是二阴至肺也。肾主水。得肺气以行降下之令。通调水道。其气归膀胱也。肺在上。肾在下。脾胃居中。主其升降之柄。故曰。外连脾胃也。外者。肾对脾言。即上文三阴为表。二阴为里之义。
一阴独至
张云。厥阴脉胜也。经脉别论曰。一阴至。厥阴之治。是也。厥阴本脉。当软滑弦长。
阴中有阳。乃其正也。若一阴独至。则经绝于中。气浮于外。故不能鼓钩而滑。而但弦无胃。生意竭矣。简按张注。经绝气浮为句。不鼓钩而滑为句。志高同。吴改作一阴独至。钩而滑。经绝气浮不鼓。不可从。
颂得
简按颂。似用切。音诵。
一阴为独使
马云。一阴者。即厥阴也。厥阴为里之游部。将军谋虑。所以为独使也。张云。使者。
交通终始之谓。阴尽阳生。惟厥阴主之。故为独使。
三阳一阴太阳脉胜
马云。此言膀胱与肝为病者。膀胱胜而肝负也。三阳者。足太阳膀胱经也。一阴者。足厥阴肝经也。膀胱主病。而肝来侮之。则木来乘水。当是时。膀胱为表。肝为里。膀胱邪盛。有自表之里之势。肝经不得而止之。致使内乱五脏之神。外有惊骇之状。金匮真言论曰。肝其病发惊骇。高。太阳。
改作太阴。简按高注义乖。今仍旧文。
二阴二阳病在肺
高。二阳。作三阳。注云。太阳之气。主皮毛者。肺之合。故二阴三阳相合。病在肺也。二阴合三阳而病肺。则三阳有余。二阴不足。故少阴脉沉也。简按旧注义通。未必改字。诸家仍王。
胜肺伤脾
张云。土邪伤水。故足少阴之脉沉。沉者。气衰不振之谓。然胃为脾腑。脾主四肢。火既胜肺。胃复连脾。脾病则四肢亦病矣。简按高云。胜肺。犹言肺气胜也。误甚。
客游于心脘下空窍堤闭塞不通
马。心脘下句。空窍堤句。注云。少阴之气。客游于心脘之下。水来侮火也。然阴气上游。胃不能制。肠胃空窍为堤。闭塞不通。高云。空窍。汗孔之窍也。堤。犹路也。少阴少阳相合。阴胜其阳。故病出于少阴之肾。少阳三焦之脉。散络心包。出于胃脘。今少阴之气。客游于心脘下。
是阴客于阳。水胜其火。致三焦不能出气以温肌腠。一似空窍之路。闭塞不通。吴。阴气以下十字句。堤闭塞不通五字句。注云。二阴。少阴肾气也。一阳。少阳胆气也。二气相搏。水不胜火。病出于肾。肾病则气逆。
而上实于心脘下之空窍。如堤防之横塞胸中。不得通塞。张同。堤下为句。简按王。阴气客游于心句。脘下空窍句。今考文义。高注似是。但堤字注未稳。当从旧注。
四肢别离
吴云。胸中病。则四肢无以受气。故若别离于身。不为己有也。张云。清阳实四肢。阳虚则四肢不为用。
一阴一阳代绝云云
高。此一项。移于上文一阴为独使之下。注云。旧本在四肢别离下。今改正于此。张云。代绝者。二脏气伤。脉来变乱也。肝胆皆木。木生心火。病以阳衰。则阴气至心矣。吴云。阴气。
动气也。上下无常者。作辍无时也。出入不知者。端倪莫测也。简按吴阴气之解。未见所本。
皆在
吴云。在寸口也。张云。皆病也。简按志高以二阳三阴为句。以至阴皆在为句。而注皆在。为脾胃之气皆在于中。其说迂回叵从。
阴不过阳
马云。胃脾肺经为病。则在阴经者。不能出过于阳以为和。在阳经者。不能入止于阴以为和。阴阳之气。并至阻绝。张云。阴不过阳。则阴自为阴。不过入于阳分也。阳气不能止阴。则阳自为阳。不留止阴分也。
浮为血瘕沉为脓
吴。浮沉改置。马云。。腐同。张云。脉浮者。病当在外。而为血瘕。脉沉者。
病当在内。而为脓。正以阴阳表里。不相交通。故脉证之反若此。
阴阳皆壮下至阴阳
张云。阴阳皆壮。则亢而为害。或以孤阴。或以孤阳。病之所及。下至阴阳。
盖男为阳道。女为阴器。隐曲不调。俱成大病也。
上合昭昭下合冥冥
张云。昭昭可见。冥冥可测。有阴阳之道在也。吴云。昭昭。天之道也。冥冥。
地之阴也。言脉之阴阳。合天地也。
遂合岁首
张。合。作至。高云。五脏五行。始于木。而终于水。犹四时始于春。而终于冬。遂合今日孟春之岁首。简按阴阳皆壮以下文六句。与下文不相冒。且旨趣暧昧难晓。疑是他篇错简。今姑仍张注。
在理已尽草与柳叶皆杀
马云。冬三月之病。死证悉见。在理已尽。亦可延至地有草柳有叶之时。
其人始杀者。何也。有死征而有死脉也。以物生而人死。故亦以杀名之。向使交春之初。阳脉亦绝。有同阴脉。
止期在孟春而已。安能至此草柳俱见之日乎。张云。在理已尽。谓察其脉证之理。已无生意也。以冬之病而得此。则凡草色之青。柳叶之见。阴阳气易。皆其死期。故云皆杀也。简按今仍王注。
春阴阳皆绝
马根据太素。删春字。吴张志高。并顺文释之。今从马。
阳杀
马云。春三月为病者。正以其人秋冬夺于所用。阴气耗散。不能胜阳。故春虽非盛阳。交春即病。为阳而死。名曰阳杀。张云。春月阳气方升。而病在阳者。故曰阳杀。杀者。衰也。高云。春三月之病。
阳气不生。故曰阳杀。杀。犹绝也。简按马张之注。义相反。今详马据王注。为病热而释之。义似长。仍从之。
草干
马云。若使其脉阴阳俱绝。则不能满此三月。而始死也。期在旧草尚干之时。即应死矣。无望其草生柳叶之日也。简按王以降。并为深秋之节。然阴阳皆绝者。安有从春至深秋。而始死之理乎。虽旧草尚干之解未允当。姑从马说。以俟后考。
至阴不过十日
张云。脾肾皆为至阴。夏三月。以阳盛之时。而脾肾伤极。则真阴败绝。天干易气。
不能堪矣。故不过十日也。高云。此夏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六月长夏。属于至阴。时当至阴。阳气尽浮于外。夏三月而病不愈。交于至阴。不过十日死。李云。金匮真言论曰。脾为阴中之至阴。五脏六腑之本也。以至阴之脏。而当阳极之时。苟犯死症。期在十日。
阴阳交期在水
熊音。。音廉。薄也。张云。。音敛。清也。马云。其脉阳中有阴。是谓阴阳交也。则脾未全绝。期在七月水生之候。其水静之日而死矣。吴云。阴脉见于阳。阳脉见于阴。阴阳交易其位。谓之阴阳交。水。仲秋水寒之时也。言阴阳交易。既失其常。时当水。则天地不交之时也。脉与天地相违。短期不在是乎。高云。。濂同。若越长夏。而至于秋。则为阴阳交。夏三月之病。而交于秋。期在濂水而死。濂。犹清也。中秋。水天一色之时也。简按。薄冰也。潘岳寡妇赋。水以微凝。乃言冬初之时也。正韵。濂。音廉。与同。一曰。薄也。
其为清之义。未见所据。
三阳俱起
马云。三阳者。足太阳膀胱经也。膀胱病脉俱起。则膀胱属水。秋气属金。金能生水。
当不治自已也。吴云。俱起。手足俱起也。高云。三阳。谓太阳阳明少阳。故曰俱。后三阳。谓太阳。二阴。
谓少阴。故曰独也。
阴阳交合者
马云。若膀胱有阳病而见阴脉。有阴病而见阳脉。是阴阳相合。其证当行立坐卧。俱不宁也。以金为主。当善调之而愈。吴云。谓阴阳之气交至。合而为病也。阴阳两伤。血气俱损。衰弱已甚。
故令动止艰难。立则不能坐。坐则不能起也。张云。秋气将敛未敛。故有阴阳交合为病者。则或精或气。必有所伤。而致动止不利。盖阳胜阴。故立不能坐。阴胜阳。故坐不能起。
三阳独至
李云。阳。当作阴。阴病而当阴盛。则孤阴不生矣。冰坚如石之候。不能再生。即上文三阳俱起。不治自愈。下文。二阴期在盛水。则此为三阴无疑。
期在石水
张云。三阳独至。阳亢阴竭之候也。阴竭在冬。本无生意。而孤阳遇水。终为扑灭。故期在冰坚如石之时也。
二阴独至
张云。二阴。全元起本。作三阴。即所谓三阴并至。有阴无阳也。盛水者。正月雨水之候。孤阴难以独立。故遇阳胜之时。则不能保其存也。
[卷八] 方盛衰论篇第七十一
马云。内有不足有余虚实等义。皆所以较其盛衰也。吴云。方。比也。比方阴阳多少。五度强弱。何者为盛。何者为衰也。
气之多少
张云。多少。言盛衰也。高云。气。阴阳之气也。人身阴阳之气。有多而盛。有少而衰。
阳从左阴从右
张云。阳气主升。故从乎左。阴气主降。故从乎右。高云。向明而治。左阳右阴。
故阳从左。阴从右。
老从上少从下
张云。老人之气。先衰于下。故从上者为顺。少壮之气。先盛于下。故从下者为顺。
盖天之生气。必自下而升。而人气亦然也。故凡以老人。而衰于上者。其终可知。少壮而衰于下者。其始可知。
皆逆候也。高云。四时之气。秋冬为阴。从上而下。春夏为阳。从下而上。故老从上。少从下。盖老为秋冬之阴。少为春夏之阳也。
是以春夏归阳为生
马云。春夏或病或脉。归阳为生。若阴病阴脉。如秋冬者。为死。张云。春夏以阳盛之时。或证或脉。皆当归阳为生。若得阴候。如秋冬者。为逆为死。
反之则归秋冬为生
马云。反之则秋冬归阴为生。若阳病阳脉。如春夏者为死。是以人之气有多少。
逆之则皆能为厥也。张云。反之。谓秋冬也。秋冬以阴盛阳衰之时。故归阴为顺。曰生。然不曰归春夏为死者。
可见阴中有阳。未必至害。而阳为阴贼。乃不免矣。高云。人身春夏之时。其气归阳为生。归秋冬之阴为死。
若反之则归秋冬为死者。归秋冬反为生。反之而生。气之逆也。是以阴阳之气。无论多少。若逆之。则皆为厥矣。
一上不下
张云。阳逆于上而不下。则寒厥到膝。老人阳气从上。膝寒犹可。少年之阳。不当衰而衰者。故最畏阴胜之时。老人阳气本衰。是其常也。故于秋冬无虑焉。高云。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便为厥。
如阴气一上。阳气不下。则阴盛阳虚。故寒厥到膝。
头痛巅疾
吴云。此谓巅疾。有巅崩偃仆之义。张云上实下虚。故病如此。志云。愚谓此下。当有少者春夏生。老者春夏死句。或简脱耶。
求阳不得求阴不审
张云。厥之在人也。谓其为阳。则本非阳盛。谓其为阴。则又非阴盛。故皆不可得。盖以五脏隔绝。无征可验。若居旷野无所闻。若伏空室无所见。乃病则绵绵不解。势甚凋敝。若弗能终其日者。岂真阴阳之有余者耶。
绵绵乎属不满日
张云。绵。古绵字。高云。今绵绵一息之微。属望其生。若不能满此一日矣。简按诗大雅疏。绵绵。微细之辞。王盖取气息绵之义。属。高读为瞩也。
是以少气之厥
赵府本。熊本。少气。作少阴。马吴张并从之。志高仍原文。简按据王注。及下文是为少气之语。则知作少阴。误也。
籍籍
马云。众多也。吴云。积尸状。张云。多惊惕也。志云。野狼籍也。简按野狼籍。披离杂乱貌。前江都易王传。国中口语籍籍。志注为是。
菌香
脉经。作园苑。千金。作园花。志云。香蕈之小者。盖虽有生气而无根。简按此注非也。广雅。
菌。薰也。其叶谓之蕙。又屈原离骚。杂申椒与菌桂兮。蜀都赋。菌桂临岩。知全注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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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云。龙也。乃龙雷之火游行也。
阳气有余阴气不足
吴云。凡人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当昼而寐。若阳气有余。阴气不足。则当夕而梦。张云。所以为厥为梦者。皆阳不附阴之所致。
五诊
吴云。五内见证也。阴阳。三阴三阳也。
以在经脉
吴云。在。察也。经脉。十二经之脉也。马高同。简按书舜典。在璇玑玉衡。注。在。察也。今从吴注。
十度
马云。度人度民之度。俱入声。余皆去声。志并去声。注云。度。量也。十度者。度人脉。度脏。度肉。度筋。度俞。度阴阳气。度上下。度民。度君。度卿也。高。以下文度民君卿四字。移于阴阳气尽之下。注云。十度。一曰度人。二曰度脉。三曰度脏。四曰度肉。五曰度筋。六曰度俞。七曰度阴阳气尽。八曰度民。九曰度君。十曰度卿。民不得同卿。卿不得同于君。就其心志。而揆度之。简按王义允当。故马吴张从之。
脉度脏度肉度筋度俞度
张云。脉度者。如经脉脉度等篇。是也。脏度。如本脏肠胃平人绝谷等篇。
是也。肉度。如卫气失常等篇。是也。筋度。如经筋篇。是也。俞度。如气府气穴本输等篇。是也。度。数也。
散阴颇阳
吴云。颇。跛同。阴阳散乱偏颇也。简按玉篇。颇。不平也。偏也。王注非。
脉脱不具
吴云。脉或不显也。张云。此其脉有所脱。而阴阳不全具矣。
诊无常行
张云。诊此者。有不可以阴阳之常法行也。盖谓其当慎耳。吴云。不拘于一途也。
诊必上下度民君卿
张云。贵贱尊卑。劳逸有异。膏粱藜藿。气质不同。故当度民君卿。分别上下。以为诊。
至阴虚天气绝
马云。地位乎下。为至阴。若至阴虚。则天气绝而不降。何也。以其无所升也。天位乎上。为至阳。若至阳盛。则地气无自而足。何也。以其无所降也。此设言也。故人有阳气。阳气者。卫气也。人有阴气。阴气者。营气也。能使阴阳二气。交会于一处者。惟至人乃能行之。吴云。至阴。脾也。天气。
肺也。高云。至阴。太阴也。至阴虚。则人之地气不升。地气不升。天气绝。至阳。太阳也。
至阳盛。则人之天气有余。天气有余。故地气不足。必阴阳并交。无有虚盛。
阳气先至阴气后至
张云。凡阴阳之道。阳动阴静。阳刚阴柔。阳唱阴随。阳施阴受。阳升阴降。
阳前阴后。阳上阴下。阳左阴右。数者为阳。迟者为阴。表者为阳。里者为阴。至者为阳。去者为阴。进者为阳。退者为阴。发生者为阳。收藏者为阴。阳之行速。阴之行迟。故阴阳并交者。必阳先至。而阴后至。是以圣人之持诊者。在察阴阳先后。以测其精要也。
六十首
吴云。六十年之岁首也。言论阴阳之变与常。乃尽于六十年间也。张云。禁服篇。所谓通于九针六十篇之义。今失其传矣。高云。奇脉恒脉。脉势不同。六十日而更一气。乃以六十为首也。简按十六难云。脉有三部九候。有阴阳。有轻重。有六十首。吕广曰。首。头首也。盖三部从头者。脉辄有六十首。盖诸注并属附会。今仍王义。
诊合微之事
吴云。合于幽微也。志云。声合五音。色合五行。脉合阴阳也。张云。参诸诊之法。
而合其精微也。
章五中之情
吴云。五中。五脏也。张云。章。明也。志云。五内之情志也。简按马云。五中者。
古经篇名。非。义具下文王注。
定五度之事
马云。即前十度也。吴张同。志云。五度者。度神之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也。高云。五度。即上文之五诊也。简按马注似是。
切阴不得阳
张云。言人生以阳为主。不得其阳。焉得不亡。如阴阳别论曰。所谓阴者真脏也。见则为败。败必死矣。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平人气象论曰。人无胃气死。
脉无胃气死。是皆言此阳字。
守学不湛
张云。湛。明也。(本于马注。)若但知得阳。而不知阳中有阴。及阴平阳秘之道者。是为偏守。其学亦属不明。志云。湛。甚也。吴。湛。作知。高。作谌。注云。谌。信也。简按湛训明。无所考。
然于文义为得。
故治不久
张云。不明缓急之用。安望其久安长治。而万世不殆哉。高云。左右上下先后。不能尽知。
故日治其病。而人不久。
用之有绝
绝。诸本作纪。当改。吴云。纪。法也。张云。纪。条理也。
起所有余
吴云。起。病之始也。有余。客邪有余。不足。正气不足。言病之所起。虽云有余。然亦可以知其虚而受邪矣。张云。起。兴起也。言将治其有余。当察其不足。盖邪气多有余。正气多不足。若只知有余。而忘其不足。取败之道也。
脉事因格
吴云。格者。穷至其理也。言揆度病情之高下。而脉事因之穷。至其理也。马云。度其事之上下。脉之因革。则诊法无不备矣。简按马读格为革。因革。乃沿革之义。其意不通。
是以诊有大方
吴云。此下论作医之方。大方。大法也。
坐起有常
张云。举动不苟。而先正其身。身正于外。心必随之。故诊之大方。必先乎此。
出入有行
吴云。行。去声。德行也。医以活人为事。其于出入之时。念念皆真。无一不敬。则德能动天。诚能格心。故可以转运周旋。而无往弗神矣。
司八正邪
吴云。司。推步也。张云。司。候也。高云。司。主也。简按司。伺同。前灌夫传。太后亦已使候司。则知张之义确矣。
视其大小
吴云。大小。二便也。张同。志云。视脉之大小。高同。
合之病能
马云。病能。读为病耐。阴阳应象大论云。病之形能也。张云。能。情状之谓。简按能。
古与态通。
视息视意
吴云。视息。视其呼吸高下也。视意。视其志趣远近。苦乐忧思也。志云。视息者。候呼吸之往来。脉之去至也。视意者。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以从其意也。
不失条理
张云。条者。犹干之有枝。理者。犹物之有脉。即脉络纲纪之谓。
亡言妄期
吴。亡。作妄。高云。亡言。无征之言也。简按今从吴注。
[卷八] 解精微论篇第七十二
高云。纯粹之至曰精。幽渺之极曰微。阐发阴阳水火。神志悲泣。以及水所从生。涕所从出。神志水火之原。非寻常问答所及。故曰解精微。
阴阳刺灸汤药所滋行治有贤不肖
志。滋。作资。灸下资下句。高同。唯滋。仍原文。注云。阴阳之刺灸。汤药之所滋。但行治有贤不肖。未必能十全。
愚仆漏之问
仆漏。吴作朴陋。吴云。谓弱愚昧。朴野鄙陋也。张云。。妄也。漏。当作陋。
问不在经。故愚朴陋。自歉之辞。朴。旧作仆。(音赴)按全元起本作朴。于义为妥。今改从之。简按说文。
。狡兔也。故王训狡。然张注为允贴。今从之。
道之所生也
马吴高。生。作在。吴云。道无往而不在。
高云。道之所在。有如下文所云也。
有德也
吴云。行道而有得于心。谓之德。高云。德。犹得也。简按太素为是。
水宗者积水也
吴云。水宗。水之始也。张云。水之原也。高云。宗。犹聚也。水之聚者。渐积而成。故曰水宗。水积于下。其性阴柔。故曰。积水者。至阴也。水宗。甲乙。作众精。似是。
是精持之也
张云。五液皆宗于肾。故又曰宗精。精能主持水道。则不使之妄行矣。
名曰志悲
甲乙。名曰。作又名。
神气传于心
以下三句。吴改作神气上传于心。精下传于肾志。心志俱悲。非也。下文同。
泣涕者脑也
吴。改作泣而出涕者脑也。张云。泣涕者。因泣而涕也。涕出于脑。脑者精之类。为髓之海。故属乎阴。
故脑渗为涕
简按鼻渊。后世呼为脑漏。其实非脑之漏泄。乃脑中浊涕。下而不止也。
是以水流
吴云。水。谓泣也。
其行类也
甲乙。无行字。
急则俱死
死。吴本作化。
横行也
吴云。横流也。张云。言其多也。简按不必改行为流。
神不慈也
说文。慈。爱也。左传文十八年。宣慈惠和。正义。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物也。
惋则冲阴
吴云。惋。凄惨意气也。冲阴。逆冲于脑也。张云。惋。惨郁也。高云。惋惋。哀戚也。
志云。惋惋。惊动貌。简按惋惋。为语。非也。盖袭马本句读之讹。
厥则目无所见
吴云。经言也。夫人以下。释经也。
足寒则胀
张云。并。偏聚也。火独光。阳之亢也。厥因气逆。故阴阳各有所并。并则阳气不降。
阴气不升。故上为目无所见。而下为足寒。阴中无阳。故又生胀满之疾。
目盲
张云。一水。目之精也。五火。即五脏之厥阳。并于上者也。。当作视。简按吴仍甲乙。
删字。今从之。
是以气冲风
吴。气下。补并于目三字。志高本。并无气字。张云。天之阳气为风。人之阳气为火。
风中于目。则火气内燔。而水不能守。故泣出也。简按志高本似是。
夫火疾风生
张云。阳之极也。阳极则阴生承之。乃能致雨。人同天地之气。故风热在目而泣出。
义亦无两。简按今据甲乙太素。删火字。○高云。愚观上论七篇。词古义深。难于诠解。然久久玩索。得其精微。则奥旨自显。曩岁。偶于友人斋头。见新刊素问一部。纸板甚精洁。名人为之序。其篇什倒置。删削全文末卷七篇。置之不录。谓词义不经。似属后人添赘。而非黄帝之文。噫。如是之人。妄论圣经。贻误后昆。良足悲也。简按明徐常吉诸家要指亦云。天元纪诸篇。皆推明天地阴阳之理。信非圣人不能作。着至教以下。或后人根据仿为之。运气七篇。王氏所补。详论于卷首。而着至教以下。文辞艰涩。略似与前诸篇。其体不同。然义理深奥。旨趣渊微。甲乙太素。并收之。则断然为旧经之文矣。徐说不足凭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