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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识》卷二·

[卷二] 阴阳离合论篇第六

马云。阴阳者。阴经阳经也。其义论离合之数。故名篇。此与灵枢根结篇。相为表里。

其要一也

吴云。其要则本于一阴一阳也。张云。一。即理而已。志云。寒暑往来。阴阳出入。总归于太极一气之所生。简按吴注为得矣。

万物方生

方。今也。诗秦风。方何为期。郑笺。方今以何时为还期也。

命曰阴中之阳

吴云。言天地生物之初。阴阳之判如此。简按此节。举阴中之阴。阴中之阳者。即为次节论人身中有阴中之阴。阴中之阳之起本。

阳予之正

吴云。予。与同。简按予。王读为施。意正同。志云。予。我也。可谓强解矣。

天地四塞

张云。四塞者。阴阳痞隔。不相通也。

亦数之可数

吴云。数。上如字。下上声。张同。简按马云。俱上声。恐非是。张云。凡如上文者。

皆天地阴阳之变也。其在于人。则亦有阴中之阳。阳中之阴。上下表里。气数皆然。知其数则无不可数矣。数。推测也。

三阴三阳之离合

张云。分而言之。谓之离。阴阳各有其经也。并而言之。谓之合。表里同归一气也。

圣人南面而立

张云。云圣人者。崇人道之大宗也。南面而立者。正阴阳之向背也。简按易说卦。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礼郊特牲。君之南乡。答阳之义也。

后曰太冲

张云。人身前后经脉。任脉。循腹里。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冲脉。循背里。出颃颡。

其输上在于大杼。分言之。则任行乎前。而会于阳明。冲行于后。而为十二经脉之海。(出于动输篇。海论。

痿论。又逆顺肥瘦云。冲脉者五脏六腑之海也。)故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合言之。则任冲名位虽异。而同出一原。通乎表里。此腹背阴阳之离合也。

结于命门

张云。下者为根。上者为结。志云。按灵枢根结篇曰。太阳根于至阴。结于命门。命门者。

目也。阳明结于颡大。颡大者。钳耳也。少阳结于葱笼。葱笼者。耳中也。太阴根于隐白。结于太仓。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厥阴根于大敦。结于玉英。简按此经余经。不言结。故志详注之。

名曰阴中之阳

张云。此以太阳。而合于少阴。故为阴中之阳。然离则阴阳各其经。合则表里同其气。

是为水藏。阴阳之离合也。下仿此。

中身而上名曰广明

吴云。言所谓前曰广明者。指中身而上言之。中身而下则非也。

厥阴之表名曰少阳

志云。太阳之气在上。故曰少阴之上。两阳合明。曰阳明。在二阳之间。而居中土。故曰太阴之前。厥阴处阴之极。阴极于里。则生表出之阳。故曰厥阴之表。盖以前为阳。上为阳。表为阳也。曰上曰前曰表者。言三阳之气也。

名曰阴中之少阳

张云。所谓少者。以厥阴气尽。阴尽而阳始。故曰少阳。

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

张云。此总三阳为言也。太阳为开。谓阳气发于外。为三阳之表也。阳明为阖。谓阳气在于内。为三阳之里也。少阳为枢。谓阳气在表里之间。可出可入。如枢机也。然开阖枢者。有上下中之分。

亦如上文出地未出地之义。而合乎天地之气也。志云。开阖者。如户之扉。枢者。扉之转牡也。舍枢不能开阖。

舍开阖不能转枢。是以三经者。不得相失也。

抟而勿浮

宋本。抟。作搏。简按王注。搏击于手。当从宋本。史仓公传。三阴俱搏者如法。不俱搏者。决在急期。义与此同。高云。抟。音团。聚凝一而弗浮。志云。抟者。园也。高。勿。作弗。并误。

中为阴

吴云。中。腹中也。腹中为脾。冲脉在脾之下。高云。由外阳内阴之义。而推论之。然则中为阴。中亦内也。太阴坤土在内。而居中也。简按马云。人身之中半。非也。

阴之绝阳名曰阴之绝阴

马云。乃阴经中之绝阳。绝阳者。纯阴也。名曰阴之绝阴。绝阴者。尽阴也。

简按灵系日月篇云。两阴交尽。故曰厥阴。厥。通作蹶。汉食货志。天下财产。何得不蹶。师古注。蹶。尽竭也。(史记仓公传。厥阴。作蹶阴。)又晏子春秋云。阴冰厥阳。冰浓五寸。并为王注之左证矣。徐删阴之绝阳四字。似是。○张云。本篇所言。惟足经阴阳。而不及手经者。何也。观上文云。天覆地载。万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阴处。名曰阴中之阴。则出地者。名曰阴中之阳。盖言万物之气。皆自地而升也。而人之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言足则通身上下经气皆尽。而手在其中矣。故不必言手也。然足为阴。故于三阳也。言阴中之阳。于三阴也。言阴中之阴。然则手经亦有离合。其在阳经。当为阳中之阳。其在阴经。当为阳中之阴。

可类推矣。

htht

熊。音中。高云。ht。冲同。盖本于新校正别本。简按ht。字书并引本经。不释其义。篇海云。音中。字汇补云。一本作冲冲。非。以ht音冲也。王注为往来之义。必有所据。通雅云。忡忡。犹冲冲也。古素问作htht。

忡仲。忧貌。出诗召南。冲冲。行也。出广雅。义不相涉。盖根据音而漫解者。

[卷二] 阴阳别论篇第七

吴云。此篇言阴阳。与常论不同。自是一家议论。故曰别论。简按有五脏别论。经脉别论。吴义为长。

马云。据篇中有别于阳者。知病处也等语。则别当彼劣切。非也。

四经十二从

马云。四经者。肝心肺肾为四经。而不言脾者。寄旺于四经之中也。十二从者。手有三阴三阳。足有三阴三阳。而十二经脉之行。相顺而不悖也。吴云。十二从。十二支也。十二支不复主事。但从顺于四经。故曰十二从也。张云。从者。即手之三阴。从脏走手等义。简按四经虽无明据。当从王注。如十二从。则从王吴之义。为十二辰十二支。则至人有二字而穷矣。若根据马张之说。而为三阴三阳。则至下文云应十二脉而穷矣。宜置于阙如之例。

凡阳有五五五二十五阳

高云。凡阳有五。肝心脾肺肾。皆有和平之阳脉也。五五二十五阳者。肝脉应春。心脉应夏。脾脉应长夏。肺脉应秋。肾脉应冬。春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弦之胃脉。夏时。

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钩之胃脉。长夏。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缓之胃脉。秋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

皆有微毛之胃脉。冬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石之胃脉。是五五二十五阳。

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

志云。所谓二十五阳者。乃胃脘所生之阳气也。胃脘者。中焦之分。主化水谷之精气。以资养五脏者也。四时五脏之脉。皆得微和之胃气。故为二十五阳也。简按王注。为人迎之气。误。

别于阳者知病处也

吴云。言能别于阳和之脉。则一部不和。便知其部有病。是能知乎病处也。

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吴云。别真脏之阴脉者。则知其死于克贼。持于相生。如肝病真阴脉见。死于庚辛。心病真阴脉见。死于壬癸。下文。肝至悬绝急。十八日死之类。皆是也。

三阳在头三阴在手

张云。三阳在头。指人迎也。三阴在手。指气口也。太阴阳明论曰。阳明者。表也。为之行气于三阳。盖三阳之气。以阳明胃气为本。而阳明动脉曰人迎。在结喉两旁一寸五分。故曰三阳在头。又曰。足太阴者。三阴也。为之行气于三阴。盖三阴之气。以太阴脾气为本。然脾脉本非气口。何云在手。

如五脏别论曰。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脏气。而变见于气口。气口亦太阴也。故曰三阴在手。上文以真脏胃气言阴阳。此节以人迎气口言阴阳。简按此本于王注。更为详备。而汪心谷则以手足三阴三阳经解之。以毁王注。其理益晦。(汪说。出古今医统内经要旨。)滑云。三阳当作二阳。谓结喉两旁人迎脉。以候足阳明胃气。三阴谓气口。以候手太阴肺气也。胃为五脏之本。肺为百脉之宗也。此说亦有所见。故附于此。(马志高并本于汪氏。以经脉流注解之。吴则为三部九候之义。并不明晰。)

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滑云。二句申前说。或直为衍文亦可。

所谓阴阳者

吴云。所谓。世所谓也。意若曰此众谋之阴阳。非吾之所谓阴阳也。简按上文既云所谓阴者真脏也。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而此亦云所谓阴阳者。故吴有此解。然考其语势。似不必然矣。

真脉之脏脉

滑作真脏之脉。要旨。汪氏云。真脉之脏脉者。谓真脏脉之至数。以分五脏之属也。

肝至悬绝急

滑云。愚谓悬绝。如悬丝之微而欲绝也。王注。如悬物之绝去。似指代脉言也。要旨。

汪氏云。至。脉之应也。悬绝。止绝也。急。劲也。张云。悬绝急者。全失和平。而弦搏异常也。志云。悬绝者。真脏孤悬而绝。无意气之阳和也。急者肝死脉。来急益劲。如张弓弦也。简按张志之解似是。

脾至悬绝四日死

高云。土位中央。灌溉四旁。上火下水。左木右金。土气不能四应。故四日死。简按王注不及脾独死于生数之义。故取高说而补之。马论天干之五行相克。其间多有不合。宜遵王意。

二阳之病发心脾

张云。二阳。阳明也。为胃与大肠二经。然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故此节所言。则独重在胃耳。盖胃与心。母子也。人之情欲。本以伤心。母伤则害及其子。胃与脾。表里也。人之劳倦。本以伤脾。脏伤则病连于腑。故凡内而伤精。外而伤形。皆能病及于胃。此二阳之病。所以发于心脾也。简按王履云。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发心脾。犹言延及于心脾也。滑云。青田老人谓。心脾当作肺脾。下文风消脾病。

息贲者肺病。深为有理。今详经文。张注为是。

不得隐曲女子不月

张云。不得隐曲。阳道病也。夫胃为水谷气血之海。主化营卫而润宗筋。如厥论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太阴阳明之所合也。痿论曰。阴阳总宗筋之会。会于气冲。而阳明为之长。然则精血下行。生化之本。惟阳明为最。今化原既病。则阳道外衰。故不得隐曲。其在女子。当为不月。亦其候也。

王氏注曰。夫肠胃发病。心脾受之。心受之则血不流。脾受之则味不化。然心脾何以受肠胃之病。

未免牵强。不可不察。隐曲二字。本经见者凡五。皆指阳道为言。以类察之。可得其义。吴云。俯首谓之隐。

鞠躬谓之曲。简按吴说未见明据。今从张注。要旨云。汪氏质疑注。肢体为之劲急。而不能伸曲也。吴盖本此。

风消

诸家皆仍王注。为枯瘦之义。独汪心谷为上消渴。风消二字。他无所考。未知孰是。今两存之。

(圣济总录。载治方。出第十三卷。)

息贲

马云。贲。奔同。喘息上奔痰嗽无宁。此非肺积之息贲。乃喘息而贲。张云。胃病则肺失所养。

故气息奔急。气竭于上。由精亏于下。败及五脏。故死不治。

张云。足肚酸疼。曰。简按列子。心体烦。。烦郁也。与此义殊。

索泽

楼英云。索泽。即仲景所谓皮肤甲错也。简按诸注。皆从王义。吴独作索睾。注云。睾。音高。

索。引也。睾。肾丸也。控睾二字。内经中凡四见。或云腰脊控睾。未有单言控睾。而为病名者。则吴说不为得矣。

颓疝

马云。与同。简按。同。本作。诗周南。我马虺。尔雅。作虺颓。释名云。阴肿曰。气下也。又曰。疝言诜也。诜诜然引小腹急痛也。乃经脉篇疝。脉解篇疝。五色篇阴。并同。一切经音义云。丸颓。又作ht。阴病也。原病式云。疝。小腹控卵。肿急绞痛也。朱震亨云。疝。其形阴囊肿缒。如升如斗。不痒不痛。是也。吴云。颓。顽也。颓疝。肾丸大而不疼。顽然不害者也。颓。坠也。今训顽。

未见所据。

心掣

吴云。心引而动也。张云。心动不宁。若有所引。名曰心掣。志云。心虚而掣痛。简按圣济总录云。心火胥应而不宁。其动若掣者。乃其证也。冯兆张锦囊秘录云。古无怔忡之名。名曰心掣者。是也。下文曰。其传为膈。志说似是。

张云。以木乘土。脾胃受伤。乃为隔证。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脾脉微急为膈中。风论曰。胃风之状。食饮不下。鬲塞不通。上膈篇曰。食饮入而还出者。皆隔之谓。简按王注欠详。

惊骇

张云。肝胃二经。皆生惊骇。如金匮真言论曰。东方通于肝。其病发惊骇。经脉篇曰。足阳明病。闻木声则惕然而惊。

背痛

马云。二经之脉。胃自头以行于足。肝自足走腹。皆无与于背者。而此曰背痛。意者阴病必行于阳也。张云。背痛者。手足阳明之筋。皆夹脊也。汪昂云。按四经皆与背无涉。而云背痛。未详。

马云。气转也。又饱出息也。脉解篇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上走心为噫也。口问篇。寒气客于胃。厥逆从下上散。复出于胃。故曰噫。观此则胃心之病。宜发为噫。张云。

噫。嗳气也。(详见宣明五气篇。)

马云。气相引也。经脉篇。胃脉为病。有数欠。宣明五气。九针论。皆曰肾为欠。今曰善欠者。

胃之病也。张云。欠。呵欠也。简按说文。欠。张口气悟也。象气从儿。上出之形。

风厥

张云。风厥之义不一。如本篇者。言二阳一阴发病。名曰风厥。言胃与肝也。其在评热病论者。

言太阳少阴病也。在五变篇者。曰。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肉不坚腠理疏也。简按又见史仓公传。

心满

简按满。懑同。

善气

志云。善气者。太息也。心系急则气道约。故太息以伸出之。简按礼记。勿气。郑注。谓不鼻息也。乃志聪之义为得矣。马吴张高并不注。

三阳三阴发病

志云。太阳太阴之为病也。太阳为诸阳主气而主筋。阳气虚则为偏枯。阳虚而不能养筋。则为痿。脾属四肢。故不举也。

痿易

张云。痿弱不支。左右相掉易也。马云。左右变易为痿也。简按俱非也。易。是狂易之易。不如平常也。王注是。

鼓一阳曰钩

志云。钩。当作弦。此论四经之脉。以应四时也。鼓。动也。一阳之气初升。故其脉如弦之端直。以应春生之气也。高同。

鼓阳胜急曰弦

志云。弦。当作钩。阳气正盛。故其脉来盛去悠。如钩之急。以应夏热之气也。高同。

鼓阳至而绝曰石

志云。至者为阳。阳气伏藏。故脉虽鼓至而断绝。以应冬藏之气也。滑云。当作鼓。

阴至而绝。此四者。盖亦真脏脉也。简按鼓阳。作鼓阴。近是。然以四者为真脏脉。恐非。

阴阳相过曰溜

志云。溜。滑也。阴阳相遇。其脉则滑。长夏之时。阳气微下。阴气微上。阴阳相遇。

故脉滑也。此言人有四经。以应四时之气也。张云。阴阳相过。谓流通平顺也。脉名曰溜。其气来柔缓而和。

应脾脉也。简按志以溜为滑。本于吴注。马云。溜。作流。灵本输篇。溜于鱼际。其义主流。盖溜流古通。不必改字。滑云。如水之溜而不收。即下文关格之类。非。又按鼓一阳以下二十九字。与上下文。不相顺接。是它篇错简在此尔。

起则熏肺使人喘鸣

张云。此兼表里。以言阴阳之害也。

表里不和。则或为脏病。阴争于内也。或为经病。阳扰于外也。魄汗未藏者。表不固也。四逆而起者。阳内竭也。其至正不胜邪。则上熏及肺。今人气喘声鸣。此以营卫下竭。孤阳上浮。其不能免矣。

阴之所生和本曰和

吴本。上和字下句。注意与王同。张云。阴者。五脏之真阴也。阴之所以生者。

以脏气和。脏气之和。以阴阳之和也。不和则为争为扰。为刚为淖。而病由兴矣。志云。阴之所生之阳脉。与所本之阴脉。相和而始。名曰和。高云。独阳不生。独阴不长。阴之所生。和本曰和。言阴之所以能生万物者。

以阴和而复。本于阳和也。简按此二句。旨义尤幽深。不能辄领会。故举数说尔。

淖则刚柔不和

吴云。此言偏阴之害。淖。谓阴气太过。而潦淖也。张云。淖。谓寒湿妄行。阴气胜也。简按行针篇。血气淖泽滑利。春秋繁露。夫物愈淖。而愈易变动摇荡也。淮南原道训。甚淖而。注。。

亦淖也。粥多沉者。曰。淖。广韵。奴教切。说文。泥也。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濡甚曰淖。吴张为阴气有余之义。为是。志高并云。淖。和也。误。本经释音。淖。音淘。水朝宗于海。此以淖为ht。ht即俗作潮。亦误。

不过四日而死

简按马张根据新校正之说。死。作已。是。志高仍原文云。以阳脏相生而传。故不过四日之偶数而死。以阴脏相克而传。故不过三日之奇数而死也。以三四奇偶之数。固然死者。犹云生阳。其义不通。

辟阴

简按王注辟并。乃辟读为僻。僻。偏也。而上辟水升之解未允。张云。辟。放辟也。土本制水。

而水反侮脾。水无所畏。是谓辟阴。此说似是。马云。乘所不胜。阴以侮阴。谓之辟阴。吴云。辟。邪辟也。

肾为水。脾为土。土胜水为正。今肾水反侮于脾。不得其正。故曰辟阴。此解亦未允。

结阳者肿四肢

马云。结者。气血不疏畅也。吴云。阳。手足六阳也。其脉行于四肢之表。若有结邪。

则四肢脉气壅滞。故肿。圣济总录云。夫热胜则肿。而四肢为诸阳之本。阳结于外。不得行于阴。则邪热菀于四肢。故其证为肿。况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以其气留。故为肿也。(犀角汤。犀角。

玄参。连翘。柴胡。升麻。木通。沉香。射干。甘草。芒硝。麦门冬。上水煎。)

结阴者便血一升

马云。营气属阴。营气化血。以奉生身。惟阴经既结。则血必瘀蓄。而初结则一升。

再结则二升。三结则三升。结以渐而加。则血以渐而多矣。圣济总录云。夫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

则血留之。结阴之病。以阴气内结。不得外行。血无所禀。渗入肠间。故便血也。(地榆汤。地榆。甘草。缩砂仁。水煎。)

阴阳结斜

马云。斜。邪同。灵动输篇。有少阴之大络。循阴股内廉。邪入中。则古盖斜邪通用。

志云。结斜者。偏结于阴阳之间也。简按志注非。吴张高并同马义。

石水

马云。阴气多而阳气少。即阴盛阳虚也。则阳不能入之阴。而内之所聚者。为石水。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肾脉微大为石水。起脐以下。至小腹然。上至胃脘。死不治。张云。石水。沉坚在下。简按金匮要略云。石水。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尤怡注。石水。水之聚而不行也。因阴之盛。而结于少腹。故沉而不喘。张氏医通云。越脾加术汤发之。

马云。按此篇止谓消。至脉要精微论。有瘅成为消中。奇病论。有转为消渴。灵邪气脏腑病形篇。本经通评虚实论。皆曰消瘅。气厥论。有肺消膈消。种种不同。其间各有所指。

马云。俗亦谓之干隔。简按上文王注。隔塞不便。而此亦云。隔塞而不便泻。则似云便闭之证。

志高作膈。

马云。平人气象论。颈脉动喘疾咳。曰水。目裹微肿。如卧蚕起之状。曰水。又曰。足胫肿曰水。

灵水胀篇。水始起也。目裹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又宣明五气论。灵九针论。皆曰。下焦溢为水。此皆本篇所谓水也。

喉痹

张云。痹者。闭也。简按春秋繁露云。阴阳之动。使人足病喉痹。痹者。闭也。本出于中藏经。

阴搏阳别

吴云。此以下论脉也。简按王注以阴阳为尺寸。诸家皆从之。而高特云。言阴气过盛。搏击于内。不与阳和。似乎别出。此不以脉候而解者。盖以经文无脉字也。脉分尺寸。乎难经。而灵素所无。

故以阴阳为尺寸者。其无稽尤甚。然征之于后世。有与王注符者。儒门事亲。载胡王之妻。病脐下积块。呕食面黄。肌瘦而不月。或谓之干血气。治之无效。戴人见之曰。孕也。其人不信。再三求治于戴人。与之平药。

以应其意。终不肯下毒药。后月到果胎也。人问何以别之。戴人曰。尺脉洪大也。素问阴阳别论。所谓阴搏阳别之脉。试之于今。往往有验。王义虽与经旨相左。实不可废焉。(李云。言阴脉搏动。与阳脉迥别也。阴阳二字。所包者广。以左右言。则左为阳。右为阴。以部位言。则寸为阳。尺为阴。以九候言。则浮为阳。沉为阴。旧说。以尺脉洪实为阴。与寸阳脉迥别。似矣。然则手少阴脉动甚。亦在寸也。何取于阳别之旨乎。故必会通诸种阴阳。而后可决也。○三因方云。搏者。近也。阴脉逼近于下。阳脉别出于上。阴中见阳。乃知阳施阴化。法当有子也。简按妇人良方。亦与此说同。似未妥。)

肠辟

简按王为开肠洞泄之义。拘矣。马吴诸家。并从新校正作。吴云。阴阳。指尺寸而言。虚。

谓脉来浮而无根也。肠。后泄血沫也。是。

阳加于阴谓之汗

张云。阳。言脉体。阴。言脉位。汗液属阴。而阳加于阴。阴气泄矣。故阴脉多阳者多汗。

阳虚阴搏

诸本。作阴虚阳搏。是。当改。

夕时死

吴云。水火俱搏。谓之阴阳争。夕时。不阴不阳。邪争之会也。故死。

平旦死

宋本。马本。无平旦二字。赵府本。熊本。吴张本。并有之。张云。平旦者。木火王极。而邪更甚。故死。

三日死

张云。三阳。手太阳小肠。足太阳膀胱也。水一火二。故死在三日。其死之速者。以既搏旦鼓。阳邪之盛极也。

三阴三阳俱搏

吴云。三阴。脾及肺也。三阳。小肠及膀胱也。四经皆无阳和之气。故脉来俱见急搏。

心腹满发尽

吴云。心病于上。脾病于中。小肠膀胱病于下。故今心腹皆满尽极也。发尽胀满之极也。

简按志作心满腹发尽。非。

隐曲不利

简按高释上文云。不得为房帏之隐曲也。而至此章则云。小肠之火气。发泄已尽。不得有所隐曲也。隐。幽隐。曲。曲匿。与上文不得隐曲不同也。未知何义。如王注。亦于上文。则以隐蔽委曲释之。于此章则云。便泻也。如张注则云。--不利也。盖推张之意。凡下焦运化之用。总谓之隐曲。然则二便通利。亦在其中欤。王注风论。与前节同。

五日死

吴云。五为土数。万物所归。今四经俱病。三焦俱伤。故不能逃乎五日也。

其病温

高云。以阳明之阳。而见温热之病。阳亢津竭。故死不治。病温二字。熊本。吴本。作气滥。吴云。口气臭败。则清阳已绝。简按字书。滥。溢也。故以气滥为口臭。甚奇。

不过十日死

马云。十日者。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止九日。而十则九日之余也。

[卷二] 灵兰秘典论第八

吴云。灵台兰室。黄帝藏书之所。秘典。秘藏典籍也。

十二脏

张云。脏。藏也。六脏六腑。总为十二。分言之。则阳为腑。阴为脏。合言之。则皆可称脏。

犹言库藏之藏。所以藏物者。如宣明五气篇曰。心藏神。肺藏魄之类。是也。简按下编有十一脏之称。周礼有九脏。庄子有六脏。可见其无定名焉。

相使贵贱

张云。相使者。辅相臣使之谓。贵贱者。君臣上下之分。吴云。清者为贵。浊者为贱。

遂言

简按王注六节藏象云。遂。尽也。遂言二字。见家语。

心者君主之官也

简按灵邪客篇云。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荀子解蔽篇云。心者。

形之君也。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淮南子云。夫心者。五脏之主也。所以制使四肢。流行血气。五行大义。引本经。作主守之官。云。心为主守之官。神明出者。火者。南方阳。光晖。人君之象。神为身之君。

如君南向以治。易以离为火。居太阳之位。人君之象。人之运动。情性之作。莫不由心。故为主守之官。神明所出也。说文。官。吏事君也。玉篇。官。宦也。

肺者相傅之官

五行大义云。肺为相傅之官。治节出者。金能裁断。相傅之任。明于治道。上下顺教。皆有礼节。肺于五脏。亦治节所出。

治节

马云。凡为治之节度。从是而出焉。张云。节。制也。灵五癃津液别云。五脏六腑。心为之主。

肺为之相。

肝者将军之官

五癃津液别篇云。肝为之将。师傅篇云。肝者主为将。吴云。肝气急而志怒。故为将军之官。简按奇病论云。肝者。中之将也。取决于胆。肝胆为表里。故肝出谋发虑。而胆为之断决也。日知录云。春秋传昭公二十八年。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正义曰。此以魏子将中军。故谓之将军。及六国以来。遂以将军为官名。盖其元起于此。(管子立政篇。将军大夫。以朝官吏。)

膻中者臣使之官

张云。按十二经表里。有心包络。而无膻中。心包之位。正居膈上。为心之护卫。

胀论曰。膻中者。心主之宫城也。李云。贴近君主。故称臣使。脏腑之官。莫非王臣。此独泛言臣。又言使者。

使令之臣。如内侍也。滑云。膻。徒旱切。上声浊字。说文云。肉膻也。音同袒褐之袒。云膻中者。岂以袒裼之袒。而取义耶。简按滑注属曲解。韩诗外传。舜甑盆无膻。注。膻。即今甑篦。所以盛饭。使水火之气上蒸。

而后饭可熟。谓之膻。犹人身之膻中也。义太明切。李高及汪昂但云。膻中。即心包络。非。盖二者虽在上焦。

膻中则无形之宗气。心包络则包心之血络。岂可概而为一乎。薛雪云。膻中。亦名上气海。为宗气所积之处。

心包络。包为膜。心君之宫室。络为膜外之巷术。心君之城府也。一为密勿之地。一是畿甸之间。臣使之义着焉。膻中者。宫室外之城府也。此说近是。

喜乐出焉

吴云。膻中气化。则阳气舒。而令人喜乐。气不化。则阳气不舒。而令人悲愁。是为喜乐之所从出也。李云。喜笑属火。此云喜乐出焉。其配心君之府。较若列眉矣。

脾胃者仓廪之官

五行大义。无胃字。荀子富国篇杨注。谷藏曰仓。米藏曰廪。遗篇刺法论云。脾为谏议之官。知周出焉。(三因方。作公正出焉。)脾为谏议大夫。出于千金方。及胡悟五脏图说。

大肠者传道之官

本输篇。及五行大义引河图。大肠。为传道之腑。韩诗外传。大肠者。转输之腑也。

三十五难。大肠。传泻行道之腑也。马云。道。导同。

小肠者受盛之官

本输篇。三十五难。韩诗外传。及五行大义引河图并云。小肠者受盛之腑也。

化物出焉

张云。小肠居胃之下。受盛胃中水谷。而厘清浊。水液由此而渗于前。糟粕由此而归于后。

脾气化而上升。小肠化而下降。故曰化物出焉。高云。受胃之浊。水谷未分。犹之受盛之官。腐化食物。先化后变。故化物由之出焉。

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

高云。肾藏精。男女构精。鼓气鼓力。故肾者犹之作强之官。造化生人。伎巧由之出焉。吴云。伎。音技。作强。作用强力也。伎。多能也。巧。精巧也。简按高注仍王义。似是。李云。

肾处北方而主骨。宜为作强之官。水能化生万物。故曰伎巧出焉。五行大义云。肾为作强之官。伎巧出者。水性是智。智必多能。故有伎巧。巧则自强不息也。古今云。技虽不至于道。亦游于艺者之所贵。巧虽未至于神。亦妙万物而为言。不作强则何以得之。故知作强者。乃精力之谓。以上三说。略与王旨差。姑存之俟考。

三焦决渎之官

吴云。决。开也。渎。水道也。上焦不治。水滥高原。中焦不治。水停中脘。下焦不治。水蓄膀胀。故三焦气治。则为开决沟渎之官。水道无泛溢停蓄之患矣。简按本输篇。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五行大义云。三焦处五脏之中。通上下行气。故为中渎腑也。又引河图云。三焦孤立。为内渎之腑。说文。渎。沟也。今据仓廪传道受盛等之例而考之。决。疑是中。或云。

央误。荀子。入其央渎。注。中渎也。如今人家出水沟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

张云。膀胱位居最下。三焦水液所归。是同都会之地。故曰州都之官。简按本输篇。

二十五难。及五行大义引河图云。膀胱为津液之腑。韩诗外传。膀胱。凑液之腑也。周礼地官。五党为州。郑注。州。二千五百家。人四县为都。

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

张云。膀胱有下口。而无上口。津液之入者为水。水之化者由气。有化而入。而后有出。是谓气化则能出矣。营卫生会篇曰。水谷俱下而成。下焦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正此谓也。然气化之原。居丹田之间。是名下气海。天一元气。化生于此。元气足则运化有常。水道自利。所以气为水母。知气化能出之旨。则治水之道。思过半矣。萧京轩岐救正论云。夫三焦既主相火。水道之出。无非禀气以为决也。不曰能出而曰出焉。盖气本自化。不待化于气而始能出也。今津液主水。膀胱司水。水不自化。

而化于气。此阴以阳为用。未免少费工夫。故不曰出焉。而曰则能出矣。语意之次。又包许多妙用。

十二官

赵献可医贯云。玩内经注文。即以心为主。愚谓人身别有一主。非心也。谓之君主之官。

当与十二官平等。不得独尊心之官为主。若以心之官为主。则下文主不明则十二官危。当云十一官矣。盖此一主者。气血之根。生死之关。十二经之纲维也。吕东庄评云。十二官各有所司。而惟心最贵。心得其职。则十二官皆得其宜。犹孟子谓耳目之官不思。

而蔽于物。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盖心与百体。分言之则各有所官。统言之则心为百体之主。即此义也。故曰君主之官。曰主明。文义自见。若谓别有一主。则心已不可称君主。岂主复有主乎。又谓下文当云十一官。

不当云十二官。此拘牵句字。而不求其义也。即以经文例之。六节脏象论云。凡十一脏。取决于胆。五脏六腑。

胆已在内。则宜云十脏。而云十一脏。又将别有一胆耶。灵枢邪客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

如赵氏言。亦止应云四脏六腑之大主矣。又岂心非其心耶。赵氏欲主张命门为一身之要。未尝无说。而必穿凿经文附会之。却不可为训。凡论学论医。皆不可如此。

其宗大危

高云。宗祧且危。简按说文。宗。尊祖庙也。白虎通云。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宗。人之所尊也。

至道在微

高云。承上文大危之意而言。至道在微。上文大危。乃人心惟危之义。此至道在微。乃道心惟微之义。道惟微也。故变化无穷。既微且变。则人孰知其原。

窘乎哉消者瞿瞿

吴云。窘。穷也。乎哉。叹辞。张云。瞿瞿。不审貌。谓十二官相失。则精神日消。

瞿瞿然莫审其故。诚哉窘矣。马云。瞿。音履。礼檀弓。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注云。眼目速瞻之貌。彼不知此养生之法者。有消而无长。瞿瞿然惊顾。拟而议之。窘迫哉。此消者瞿瞿也。简按诗东方未明篇。狂夫瞿瞿。

传。无守之貌。礼玉藻。视容瞿瞿。注。惊遽不审貌。张注本之。张马注义并通。吴志高俱仍王注。以消为消息之义。岂有此理耶。且王以瞿瞿训勤勤。未见所出。太素作濯濯。广雅。濯濯。肥也。一曰。娱游也。

闵闵之当

马云。闵闵者。说文以为病与伤通也。唯不知其要。则闵闵然独当其病。孰知何法为善耶。张云。闵闵。忧恤也。谓能忧人之忧。而恤人之危者。又孰足以当其明哲之良哉。盖甚言知道之少也。简按马引说文有讹。闵。愍通。故张以忧恤释之。二说并不妥。王为深远之义。必有所本。

毫厘

孙子算经。蚕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厘。

其形乃制

马云。唯心为君主之官。有以制此形耳。张云。积而不已。而形制益多也。高云。道之形体乃制。制。正也。

精光之道大圣之业

志云。精。纯粹也。光。光明也。高云。心主神明。犹之精光之道也。主明下安。

犹之大圣之业也。

斋戒

简按王引韩说。见易上系辞。圣人以此斋戒。注。周礼膳夫。王日一举。斋日三举。论语。斋必变食。而不饮酒。不茹荤。出庄子。

灵兰之室

马云。灵枢刺节真邪篇。外揣篇。皆藏此室。文王有灵台。语有芝兰之室。俱异常之谓。

志云。心之宫也。简按志注非是。

传保

高云。以传后世。而保守弗失焉。

[卷二] 六节脏象论篇第九

马云。篇内。首问六六之节。后又问脏象何如。故名篇。高。论上。加大字。云。大论二字。旧本。误传四气调神下。今各改正。简按此篇论运气。与天元纪大论等义同。故高云尔。不可从也。篇内。自岐伯对曰昭乎以下。至孰多可得闻乎。七百一十八字。新校正云。全元起注本。及太素并无。疑王氏之所补也。今考篇中。多论运气。他篇所无。且取通天论。自古通天者云云。其气三三十一字。与三部九候论。三而成天云云四十五字。凑合为说。其意竟不可晓。又且立端于始云云十二字。全袭左传文公元年语。

明是非旧经之文。故今除之。不及释义。运气别是一家。无益于医术。前贤诸论。详载于汇考。及解精微论后。

六六之节

张云。天有上下四方。是为六合。地有正隅中外。是为九宫。此乾坤合一之大数也。凡寰中物理。莫不由之。故节以六六而成岁。人因九九以制会。简按诸家俱仍王注。独张注如此。若果如其言。

则当云六之节九制会。而不可云六六九九。王义为得矣。

人以九九制会

吴云。黄钟之数。起于黍。以九重之。而制律制度。制量制衡。会。会通也。古者天子巡狩。会诸侯。必同其律。同其度。同其量。同其衡。谓之会通。此人之所制也。志云。盖人有九窍九藏。地有九州九野。以合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故先言人以九九制会。而后言地以九九制会也。简按王注及吴志解未允。会。盖周礼天官少宰要会之会。郑注。月计曰计。岁计曰会。家语执辔篇。天一地二人三。三三如九。九九八十一。盖九九八十一。数之极。故曰人以九九制会。

三百六十五节

邪客篇云。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节。吕览云。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肢五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子华子云。一人之身为骨。凡三百有六十。精液之所朝夕也。

大神灵问

吴云。神灵。指天地阴阳而言。志注同。简按王注似允当。

嗜欲不同

吴云。五脏各有嗜欲声色臭味。各有所通。而入五脏也。诸注并同。今从之。

天食人以五气

吴云。五气非徒臊焦香腥腐而已。此乃地气。非天气也。盖谓风气入肝。暑气入心。湿气入脾。燥气入肺。寒气入肾。当其不亢不害。则能养人。人在气交之中。以鼻受之。而养五脏。是天食人以五气也。简按吴注似是而却非。下文云。五气入鼻。藏于心肺。

若如吴说。则当云藏于五脏。张仍王注。固有以也。(蠡海集云。人之水沟穴。在鼻下口上。一名人中。盖居人身天地之中也。天气通于鼻。地气通于口。天食人以五气。鼻受之。地食人以五味。口受之。穴居其中。故名之曰人中。)

五色修明

王注修洁分明。盖以为修饰之修也。灵小针解。五色循明。古书修循多通用。

以养五气

张云。胃藏五味。以养五脏之气。

神之变也

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并太素。作神之处。为是。灵本神篇云。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五行大义云。心藏神者。神以神明照了为义。言心能明了万事。神是身之君。象火。淮南子云。神者。心之宝也。

其华在面

张云。心主血脉。血足则面容光彩。脉络满盈。故曰其华在面。

阳中之太阳

九针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太阳。心也。阴阳系日月篇云。心为阳中之太阳。

魄之处也

灵本神篇云。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阳中之太阴

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少阴。肺也。新校正为是。

精之处也

本神篇云。生之来谓之精。

阴中之少阴

十二原篇云。阴中之太阴。肾也。系日月篇云。肾为阴中之太阴。新校正为是。简按张注引刺禁论。规新校正之说。为强解焉。

魂之居也

本神篇云。随神往来者。谓之魂。简按左传昭七年。子产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杜注。魄。形也。阳。神气也。孔颖达正义云。人禀五常以生。感阴阳以灵。

有身体之质。名之曰形。有嘘吸之动。谓之为气。形气合而为用。知力以此而强。故得成为人也。其初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者。名之曰魂也。魂魄。神灵之名。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孝经说曰。魄。白也。魂。芸也。白。明白也。

芸。芸动也。形有体质。取明白为名。气唯嘘吸。取芸动为义。盖精亦神也。爽亦明也。精是神之未着。爽是明之未昭。关尹子云。魂藏肝。魄藏肺。(五行大义。引老子经亦同。)韩诗外传云。精藏肾。神藏心。魂藏肝。魄藏肺。志藏脾。说文。魂。阳气也。魄。阴神也。俱与本经之义相发焉。

以生血气

简按上文云。心其充在血脉。又云。肺者。气之本。而又于肝云。以生血气。最可疑。宜根据上文例。删此四字。从太素。而补入其色与味。

三焦膀胱

简按五脏别论云。夫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气之所生也。本脏篇云。肾合三焦膀胱。又云。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经文并言三焦膀胱如此。又五行大义。论肾命门云。犹如三焦膀胱俱是水腑。不妨两号。今以大义之言。参诸经文。三焦膀胱。乃是一腑。灵兰秘典云。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盖以通行水道之用。谓之三焦。其实专指下焦而言。以收藏津液之体。谓之膀胱。此云名曰器。则正有名有状之三焦。与灵枢如沤如渎如雾之三焦。(此乃与三十一难所论同。)手少阳三焦经脉所行之三焦。各各不同。凡经论中有三三焦。详见于张氏质疑录。当参考。(王三阳亦有三焦论。其旨略与张意同。出于伤寒纲目。)

营之居也

张云。营者。水谷之精气也。水谷贮于六腑。故为营之所居。简按灵营气篇云。营气之道。

内谷为宝。谷入于胃。气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痹论云。营气者。水谷之精气也。营卫生会篇云。营气出于中焦。皆其义也。

入出者也

李云。胃受五谷。名之曰入。脾与大小肠三焦膀胱。皆主出也。

四白

简按李杲云。四白。当作四红。非。

四盛以上为格阳

灵终始禁服并云。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王引正理论。

与伤寒论平脉法之文同。)

四盛以上为关阴

终始禁服并云。脉口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

四倍以上为关格

终始禁服并云。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张云。俱盛四倍以上。谓盛于平常之脉四倍也。物不可以过盛。盛极则败。凡脉盛而至于关格者。以阴阳离绝。

不能相营。故致羸败。(此本吴注。诸家作赢。为盈义。)极。尽也。精气。天禀也。言不能尽其天年。而夭折也。脉度篇曰。邪在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阳气大盛。则阴不利。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大盛。则阳气不能荣也。故曰关。阳气大盛。则阴气弗能荣也。

故曰格。阴阳俱盛。不得相荣。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世人病此不少。历代医师。相传谬甚。

夫所谓关格者。阴阳痞绝。不相营运。乖羸离败之候也。故人迎独盛者。病在三阳之腑也。寸口独盛者。病在三阴之脏也。或见于人迎。或见于气口。皆孤阳之逆候。实真阴之败竭也。无阴则无根。而孤阳浮露于外耳。凡犯此者。必死无疑。是皆酒色伤精所致。又以人迎在头。系阳明表脉。故人迎倍大者。曰格阳。寸口在手。系太阴里脉。故寸口倍大者。

曰关阴。阴阳互极。抗拒不通。故名关格。不可易也。若在尺为关。在寸为格。(难经。平脉法。及李杲朱震亨。并从前诸注。皆如此。)关则不得小便。格则吐逆。(丹溪纂要。竟立关格门。为病名。)特言膈食与癃闭耳。非此之谓也。简按盖关格。言表里阴阳痞绝之候。张氏仍马注。发其余义。尤为明确。然脉要精微论曰。

阴阳不相应。病名曰关格。史记。仓公曰。切其脉。肝气浊而静。此内关之病也。则谓之关格为脉体。而非病名。可耶。(张氏医通。立关格门。辨马张二家之误尤详。当参考。)

不能极于天地之精气

滑云。过乎中也。盖极者。中也。不及则不得为中。太过亦不得为中。简按此说太异。

[卷二] 五脏生成篇第十

心之合脉也

张云。心主血。血行脉中。故合于脉。吴云。心主血而藏神。脉则血体而神用。故心合脉。

其主肾也

吴云。其以之为主。而畏者肾也。志云。心主火。而受制于肾水。是肾乃心脏生化之主。

故其主肾也。

凝泣

熊音。上兼陵反。结也。下音涩。不滑也。马云。泣。涩同。吴同。杨慎外集云。素问。脉泣则血虚。又云。寒气入经而稽迟。泣而不行。又云。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泣音义与涩同。按说文。。

(音丽)水不利也。与。泪同。泣。亦水不利也泣。与涩同。亦可互证。

胝kt而唇揭

吴云。肉粗疏胝kt。而唇掀揭也。张云。胝。皮浓也。手足骈胝之谓。通雅云。

胝。皮肉生茧不仁也。

kt。脯也。简按巢源。有四肢发胝候。广韵。胼胝。皮上坚也。kt。集韵。仄遇切。皱也。盖胝kt者。

敛缩之义。肉在皮里。肉之敛缩。不可得而见。唇为肉之外候。以其掀揭。而知肉之敛缩。故言肉胝kt而唇揭。若为胼胝之类。则不通。

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

简按当从太素。也字移气下。

故色见

吴。故。改败。非。

草兹

志云。兹。蓐席也。草兹者。死草之色。青而带白也。简按尔雅释器。蓐谓之兹。郭注。公羊传曰。属负兹。兹者。蓐席也。史记仓公传。望之杀然黄。察之如死青之兹。俱可以确志聪之解耳。马王诸家。

以滋释之果然。则岂枯泽之色乎。并不可从。

黄如枳实

张云。黄黑不泽也。

黑如炱

千金翼。炱下有煤字。五行大义。作水苔。非。

赤如血

说文。。凝血也。

蟹腹

蟹黄。见本草。(李时珍云。腹中之黄。应月盈亏。)

如以缟裹朱

脉经。缟。作绵。禹贡。厥篚玄纤缟。孔传。玄。黑缯。缟。白缯。纤。细也。小尔雅。缯之精者。曰缟。通雅。缟。子虚赋注。缟。鲜支。今所谓素。以石辗缯。色光泽也。诗豳风。我朱孔阳。为公子裳。毛传。朱。深也。孔氏疏。士冠礼裳注云。凡染绛。一入谓之。再入谓之。三入谓之。

朱则四入矣。朱色深于。故云朱深也。志云。荣色隐见于皮肤之间。有若缟裹者也。

裹红

说文。红。帛赤白色。释名。红。绛也。白色之似绛者。

裹绀

说文。绀。帛深青扬赤色。释名。绀。含也。青而含赤色也。简按王注薄青。不知何据。马注本于说文。

栝楼实

马云。楼。蒌同。

裹紫

说文。紫。帛青赤色。论语皇疏。北方间色。

诸脉者皆属于目

大惑论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口问篇云。目者。宗脉之所聚也。

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张云。四肢者。两手两足也。八溪者。手有肘与腋。足有与也。此四肢之关节。故称为溪。朝夕者。言人之诸脉髓筋血气。无不由此出入。而朝夕营运不离也。邪客篇曰。人有八虚。

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即此之谓。一曰。朝夕。即潮汐之义。言人身血气往来。如海潮之消长。早曰潮。晚曰汐者。亦通。吴云。朝夕。会也。古者君臣朝会谓之朝。夕会谓之夕。谓脉髓筋血气五者。

与四肢八溪。相为朝夕。而会见也。简按张前说似允当。盖溪者。筋骨罅隙之谓。王充论衡云。投一寸之针。

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溪。笃病有瘳。

肝受血而能视

李氏脾胃论。肝。作目。

指受血而能摄

说文。摄。引持也。庄子箧云。必摄缄ht。固扃。摄字之义与此同。张云。

按血气者。人之神也。而此数节。皆但言血。而不言气。何也。盖气属阳而无形。血属阴而有形。而人之形体。

以阴而成。如九针篇曰。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脉也。营卫生会篇曰。血者。神气也。平人绝谷篇曰。血脉和则精神乃居。故皆言血者。谓神根据形生。用自体出也。

为痹

王注字。释音。音顽。广韵。痹也。字汇。手足麻痹也。简按痹病所指极广。故加字。

明其麻痹之痹。(后世顽麻顽痹之顽。本是字。盖根据音同。而称之者。)志云。金匮要略曰。血痹病从何得之。师曰。汗出。卧不时动摇。加被微风遂得之。汗出者。言卫气之虚于外也。卧则卫归于阴。出则血行于外。

加被风吹。则血凝于皮肤。而为痹矣。要略云。血痹。外证身体不仁。如风痹状。志以痹为血痹。王则为痹。义互相发焉。

不得反其空

马云。空。与孔同。不得反其空穴。志云。空。骨空也。骨空者。节之交三百六十五穴会。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血行于皮肤。不得反循于穴会。故为痹厥也。吴张仍王注。简按志注似与下文相顺承。

大谷十二分

张云。大谷者。言关节之最大者也。在手者肩肘腕。在足者踝膝腕。四肢各有三节。是为十二分。分。处也。按此即上文八溪之义。夫既曰溪。何又曰谷。如气穴论曰。肉之大会为谷。小会为溪。

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是溪谷虽以小大言。而为气血之会则一。故可以互言也。上文单言之。故止云八溪。此节与下文小溪三百五十四名。相对为言。故云大谷也。诸注(王马吴同。)以大谷十二分。为十二经脉之部分者。皆非。志云。分者。肉分而有纹理也。

小溪三百五十四名

张云。小溪者。言通身骨节之交也。小针解曰。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简按子华子云。一身之为骨。凡三百六十五节。即此义也。志云。名。穴名也。盖肉分之间。

而有交会。交会之处。而有穴名也。马吴张俱根据王注。四改三。志高仍旧文。非是。

少十二俞

吴云。俞。十二经之俞也。十二俞。不在三百五十三名之内。故言少十二俞。张云。谓十二脏之俞。如肺俞心俞之类。是也。此除十二俞。皆通于脏气者。不在小溪之列。马同。高云。十二俞。即大谷十二分。是也。简按新校正云。别本。及全元起本。太素。俞。作关。知高注尤是。

卫气之所留止

张云。凡此溪谷之会。本皆卫气留止之所。若其为病。则亦邪气所客之处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缘而去之

张云。治以针石。必缘其所在。取而去之。缘。因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先建其母

吴云。建。立也。母。应时胃气也。如春脉微弦。夏脉微钩。长夏脉微软。秋脉微毛。冬脉微石。谓之中和。而有胃气。土为万物之母。故谓之母也。若弦甚。则知其病始于肝。钩甚。则知其病始于心。软甚。则知其病始于脾。毛甚。则知其病始于肺。石甚。则知其病始于肾。故曰。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马云。母者。五脏相乘之母也。张云。母。病之因也。不知其母。则标本弗辨。故当先建其母。如下文某脏某经之谓。高云。母。病本也。简按吴主王义。似是。

五脉

经脉别论云。五脉气少。胃气不平。三阴也。征四失论云。诊不中五脉。

巅疾

脉要精微论云。厥成为巅疾。

过在

马云。过者。病也。凡内经以人之有病。如人之有过误。故称之曰过。脉要精微论云。故乃可诊有过之脉。此非过与不及之过。亦非经过之过。乃指病而言也。吴云。过。责其过也。言有上件病证。责其过在少阴巨阳。志云。实者邪实。虚者正虚。是以头痛巅疾。乃邪气实于上。而使正气虚于下也。盖邪之中人。

始于皮毛气分。留而不去。则转入于经。是以过在巨阳少阴之经。而甚则入肾。盖经络受邪。则内干脏腑矣。

简按下文云。病在膈中。过在手巨阳少阴。则知吴义长矣。

徇蒙招尤

吴。徇。作。云。。音眩。目动也。目半合谓之蒙。全合谓之冥。尤。同。招尤。

摇动不定也。张云。徇。亦作巡。行视貌。蒙。茫昧也。招。掉摇也。尤。

甚也。目无光则昧不明。头眩动。则招尤不定。滑云。徇蒙招尤。当作招摇。蒙。谓目瞬动而蒙昧。

下文目冥。是也。招摇。谓头振掉而不定也。(要旨同)简按本事方。招尤。作招摇。沈承之云。尤。与摇同。

徇蒙者。如以物蒙其首。招摇不定。皆晕之状也。志高并云。徇。同。眩。古字通。见扬雄剧秦美新文。

盖徇。同。眩也。尤。摇同。不必改字也。(张氏医通云。徇蒙招尤。目瞑耳聋。肝虚风动也。六君子。加钩藤。羌。防。芎。归。甘菊。)

目冥

高云。冥。瞑同。

支鬲胁

吴云。支。支离而痛也。张云。支。隔塞也。志云。支。支络。鬲。内膈也。简按支。

技同。王注六元正纪支痛云。支。拄妨也。诸注并非。广雅。。胁也。

咳嗽上气

吴云。声出于肺。谓之咳。咳而连声。谓之嗽。上气。浮肿也。张云。上气。喘急也。

简按周礼天官疾医职。嗽上气。郑注。上气。逆喘也。吴以上气为浮肿。误。咳嗽详义。见于咳论。

脉之小大滑涩浮沉

简按邪气脏腑病形云。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四难云。浮沉长短滑涩。俱举脉之大纲而言之耳。

五脏相音

张云。相。形相也。音。五音也。相音。如阴阳二十五人篇。所谓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之类。又如肝音角。心音征。脾音宫。肺音商。肾音羽。若以胜负相参。臧否自见。五而五之。二十五变。凡耳聪心敏者。皆可意会而识也。简按王不释相字。得张注而义明。志云。五脏之相。合于五音。发而为声。此亦主王注也。马云。人有相与音。虽见于外。而五脏主其中。吴云。相音。五音相为循环也。俱义未允。

赤脉之至也

吴。赤下句。马云。赤白青黄黑之下。俱当读。诊人之色已赤矣。及其脉之至也。涌盛如喘之状。张云。此下即所以合脉色也。

心痹

简按郑玄易通卦验注云。痹者。气不达为病。王注盖本于此。

喘而浮

脉经。浮下有大字。注云。喘。疑作濡。

惊有积气

吴云。上虚。肺自虚也。下实。心在肺下而为邪。谓之实也。盖肺金不足。则心火乘其虚。

而克贼之。惊。心实而惊。肺受火邪。失其治节。故有积气在胸中。简按诸注以惊为上虚。吴独以为实。恐非。

甲乙。作为积气在胸中。盖积气在胸中。心神不安。故惊。似义易通。

喘而虚

马云。其脉喘。当为虚。吴云。有积气在胸中。令人喘而虚也。志云。膻中之正气反虚。故为虚喘也。简按王注以喘为病。吴志从之。为是矣。

寒热

张云。金火相争。金胜则寒。火胜则热也。吴同。志云。脏真高于肺。主行荣卫阴阳。阴阳虚乘。则为往来之寒热也。

使内

高云。得之醉而使邪气之内入也。简按此解不通。

长而左右弹

甲乙。而下有弦字。脉经。弹下有诊曰二字。张云。言两手俱长。而弦强也。弹。搏击之义。

厥疝

高云。腹中。脾部也。有厥气。乃土受木克。土气厥逆。而不达也。土受木克。故不名曰脾痹。

名曰厥疝。疝。肝病也。简按脾痹。见四时刺逆从论。

女子同法

高云。女子无疝。肝木乘脾之法则同也。志云。男女气血相同。受病亦属同法。故于中央土脏。而曰女子同法者。欲类推于四脏也。简按志注凿矣。

得之疾使四肢汗出当风

吴云。脾主四肢。胃主四末。

疾使四肢。则劳而汗易出。风乘土虚。客于其部。故见上件诸证。高云。得之疾。犹言得之外疾。简按高注牵强。

上坚而大

张云。上。言尺之上。即尺外以候肾也。志云。上坚者。坚大在上。而不沉也。汪昂云。

上字未解。简按诸注未允。汪以为未详。实然。

五色之奇脉

简按据甲乙。衍之奇脉三字。

面青目青

目青。诸本作目赤。当改。

[卷二] 五脏别论篇第十一

马云。别。如字。此乃五脏之别是一论。故名篇。吴同。

方士

文选七发。方术之士。李善注。孔安国论语注云。方。道也。

女子胞

张云。子宫。是也。简按汉外戚传。善臧我儿胞。师古注。谓胎之衣也。此即胞衣。又仓公传。风瘅客脬。正义。脬。亦作胞。此即膀胱。而其为子宫之义者。史传无所考。然胞衣每儿化成。膀胱不限女子。明是子宫矣。质疑录云。阴阳别论云。女子胞。气厥论云。胞移热于膀胱。五味篇云。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凡此胞字。皆音包。以子宫为言也。灵枢云。膀胱之胞薄以懦。音抛。以溲脬为言也。

奇恒之腑

高云。奇。异也。恒。常也。言异于常腑也。

其气象天

张云。转输运动。象天之气。高云。传导水谷。变化而出。犹之天气之所生也。从上而下。故其气象天。从上而下。故泻不藏。

魄门

魄。粕通。庄子天道篇。古人之糟魄已夫。音义。司马云。烂食曰魄。一云。糟烂为魄。本又作粕。盖肛门传送糟粕。故名魄门。王注恐凿矣。

气口

张云。气口之义。其名有三。手太阴肺经脉也。

肺主诸气。气之盛衰见于此。故曰气口。肺朝百脉。脉之大会聚于此。故曰脉口。脉出太渊。其长一寸九分。

故曰寸口。是名虽三。而实则一耳。简按仓公传。太阴之口。亦谓寸口。

为五脏主

经脉篇曰。经脉者。常不可见也。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经脉别论曰。权衡以平。气口成寸。以决死生之分。难经。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

寸口者。脉之大会。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六腑之大源也

灵五味篇云。胃者。五脏六腑之海也。玉版论云。胃者。水谷气之海也。甲乙林亿等注云。称六腑。虽少错于理。相发为佳。

气口亦太阴也

马云。五味入口藏于胃。而得脾以为之运化。致五脏之气。无不藉之资养。则是脾者足太阴也。肺者手太阴也。其气本相为流通。而气口亦手太阴耳。张云。气口属肺。手太阴也。布行胃气。则在于脾。足太阴也。经脉别论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然则胃气必归于脾。

脾气必归于肺。而后行于脏腑营卫。所以气口虽为手太阴。而实即足太阴之所归。故曰气口亦太阴也。简按马张所解。其理虽详备。而考之经文。似不太明。李中梓诊家正眼。删亦字。

出于胃变见于气口

吴云。五脏六腑之气味。皆出于胃。熏蒸于肺。肺得诸脏腑之气。转输于经。故变见于寸口。高云。五脏六腑之气味。始则五味入口藏于胃。继则脾气转输气味。皆出于胃。循经脉而变见于气口。简按出字。全本作入。而王注亦云。谷入于胃。然据吴高注意。不必改入字。其义自明。

五气入鼻藏于心肺

张云。上文言五味入口藏于胃者。味为阴也。此言五气入鼻藏于心肺者。气为阳也。鼻为肺之窍。故心肺有病。而鼻为之不利。观此两节。曰味曰气。皆出于胃。而达于肺。既达于肺。亦必变见于气口。故气口独为五脏主。简按吴云。风暑湿燥寒。天之五气也。误。

察其下适其脉

吴云。下。谓二便也。张云。适。测也。简按当从太素。补上字候字。下文其病下。补能字。

拘于鬼神者

史记。扁鹊云。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

[卷二] 异法方宜论篇第十二

吴云。异法者。治病不同其法。方宜者。五方各有所宜。

砭石

南史王僧孺传。全元起欲注素问。访王僧孺以砭石。答曰。古人以石为针。必不用铁。说文有此砭字。许慎云。以石刺病也。东山经云。高氏之山多针石。郭璞云。可以为砥针。治痈肿。春秋。美不如恶石。服子慎注。石。砭石也。季世无复佳石。故以铁代之耳。简按山海经。高氏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箴石。吴任臣广注。程良孺曰。或云。金刚钻即其物也。

陵居

马云。倚高陵以为居。而耐受乎风。志云。高平曰陆。大陆曰阜。大阜曰陵。(出尔雅释地。)根据山陵而居。故多风。简按当从志注。

褐荐

吴云。荐。草ht也。简按诗豳风。无衣无褐。何以卒岁。注。褐。毛布也。古今云。荐。席也。草亦得以言荐。庄子齐物论。麋鹿食荐。荐。即草也。王注细草。盖本庄子。

华食

简按王注。酥酪骨肉之类。骨。当作膏。(张志并作膏。)

毒药

张云。毒药者。总括药饵而言。凡能除病者。皆可称为毒药。汪机云。药。谓草木虫鱼禽兽之类。以能攻病。皆谓之毒。简按说文。毒。浓也。害人之草。往往而生。药。治病草。从乐声。而周礼天官。医师。聚毒药以共医事。郑注。毒。药之辛苦者。药之物恒多毒。贾疏。药之辛苦者。细辛苦参。虽辛苦而无毒。但有毒者多辛苦。药中有毒者。巴豆野狼牙之类。是也。药中有无毒者。人参芎之类。是也。直言聚毒药者。以毒为主也。以上皆与王注同。吴志高为有毒之药。误矣。

考本草。药物产于川蜀者极多。此从西方之一证。

其地高陵居

张云。地高陵居。西北之势也。

其民乐野处而乳食

张云。野处乳食。北人之性。胡地至今犹然。高云。居。常居也。处。暂处也。

其民乐野处有时。不欲居高也。旷野多兽。故乐野处而乳食。

脏寒主满病

张云。地气寒。乳性亦寒。故令人脏寒。脏寒多滞。故生胀满等病。简按脏寒不必生满病。甲乙无满字。为是。

灸炳

简按诸本。炳。作。当改。熊音。如劣反。烧也。张云。如瑞切。玉篇。。而悦切。烧也。与同。

水土弱

冢语云。坚土之人刚。弱土之人柔。

张云。。腐也。物之腐者。如鼓曲酱之属。是也。

致理

熊音。致。音治。密也。

九针

高云。灵枢九针论。黄帝欲以微针通其经脉。微针。小针也。岐伯论小针。而及于九针。故曰。

九针者亦从南方来。简按九针十二原。帝问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而岐伯答以始于一终于九。则微针即是九针。对砭石而言。非九针之外有微针。志云。微针者。其锋微细。浅刺之针也。恐非是。

痿厥寒热

高云。不劳则四肢不强。故其病多痿厥。食杂则阴阳乖错。故其病多寒热。

导引按跷

张云。跷。即阳跷阴跷之义。盖谓推拿溪谷跷穴。以除疾病也。熊音。跷。音乔。简按张注牵强不可从。(详义见金匮真言论。)庄子陆氏释文。李云。导气令和。引体令柔。

从中央出也

高云。四方会聚。故曰来。中央四布。故曰出。

[卷二] 移精变气论篇第十三

吴云。移易精神。变化脏气。如悲胜怒。恐胜喜。怒胜思。喜胜悲。思胜恐。导引营卫。皆其事也。高云。导引之谓移。振作之谓变。简按当从王注。

祝由

熊音。祝。去声。音咒。马云。郑澹泉吾学编。述我朝制云。太医院使。掌医疗之法。院判为之贰。凡医术十三科。曰大方脉。曰小方脉。曰妇人。曰疮疾。曰针灸。曰眼。曰口齿。曰接骨。曰伤寒。

曰咽喉。曰金镞。曰按摩。曰祝由。按摩。以消息导引之法。除人八疾。祝由。以祝禁除邪鬼之为厉者。二科今无传。愚今考巢氏病源。各病皆有按摩之法。三国志。孙策时于吉言知祝由法。今民间亦有之。张云。祝。

咒同。由。病所从生也。故曰祝由。志云。对神之辞曰祝。由。从也。言通祝于神明。病从而可愈已。简按王注。祝说病由。盖亦取义于祝说于神明也。书无逸疏。以言告神谓之祝。请神加殃谓之诅。或作咒。灵贼风篇云。先巫者。因知百病之胜。先知其病之所从生者。可祝而已也。说苑云。上古之为医者。曰苗父。苗父之为医也。以菅为席。以刍为狗。北面而祝。发十言耳。请扶而来。舆而来者。皆平复如故。隋唐有咒禁博士。咒禁师。(详见六典。)千金翼。载禁咒诸法。圣济总录云。符禁。乃祝由之法。

然上古治病。祝由而已。以其病微浅。故其法甚略。后世病者滋蔓。而所感既深。符印祝诅。兼取并用。禳却厌胜。而不可以已。要之精神之至。与天地流通。惟能以我齐明。妙于移变。是乃去邪辅正之道也。据以上数说。其为祝诅病由之义可知也。而元陈栎着素问祝由辨云。书泰誓篇曰。祝降时丧。孔氏注。祝。断也。今以祝训断。谓但断绝其受病之由。正与上文移精变气相照应。转移自己之精神。变改其所感受阴阳风雨晦明之六气。而断绝其受病之由。则其病自已。如病由于寒。则断其寒而暖之。病由于热。则断其热而凉之。祝断其由。

如所谓拔其本塞其源。意义岂不显然明白乎。祷祈祝诅。自是素问之大禁。如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

亦是无知者之所为。岂医家事耶。此说似有理而却非。实儒者之见耳。(陈辨。见新安文献志三十五卷。)

内无眷慕之累

高云。眷慕。眷恋思慕也。

外无伸官之形

吴云。伸官。求进于官也。张云。伸。屈伸之情。官。利名之累。高云。引伸五官。

以为恭敬也。简按吴注近是。

今之世不然

宋本。今上有当字。志本高本同。

决嫌疑

曲礼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

僦贷季

王六节藏象注。引八素经序云。天师对黄帝曰。我于僦贷季理色脉。已三世矣。罗泌路史云。

神农立方书。乃命僦贷季理色脉。对察和剂。以利天下。

色以应日脉以应月

张云。色分五行。而明晦是其变。日有十干。而阴晴是其变。故色以应日。脉有十二经。而虚实是其变。月有十二建。而盈缩是其变。故脉以应月。

常求其要则其要也

张云。常求色脉之要。则明如日月。而得其变化之要矣。高云。色主气。为阳。

故色以应日。脉主血。为阴。故脉以应月。以阴阳之常。求其色脉之要。则得其大要也。

草苏草之枝本末为助

马云。苏者。叶也。者。根也。枝者。茎也。为本。枝叶为末。即后世之煎剂也。张同。志云。苏。茎也。。根也。草苏之枝。茎之旁枝也。草之枝。根之旁根也。盖以苏为本。而旁枝为末也。简按方言。苏。草芥也。江淮南楚之间曰苏。自关而西。或曰草。或曰芥。陆氏释文云。

苏。草也。考声云。。草茎也。方言。东齐谓根曰。说文。草根也。通雅云。紫者曰紫苏。荏曰白苏。水苏曰鸡苏。荆曰假苏。积雪草曰海苏。石香薷曰石苏。苏亦辛草之总名。今详经文。马注似允当。而王注苏字下句。释苏为煎。未见所据。

不知日月

张云。王注即以日月为解。然本篇所言者。原在色脉。故不知色脉。则心无参伍之妙。诊无表里之明。色脉不合者。孰当舍证以从脉。缓急相碍者。孰当先此而后彼。理趣不明。其妄孰甚。此色脉之参合不可少。故云日月也。

不审逆从

张云。有气色之逆从。(见玉版要论。)有四时脉急之逆从。(出平人气象论。玉机真脏论。)有脉证之逆从。(同上。)

凶凶

张云。好自用而孟浪也。简按左传僖二十八年。曹人凶惧。杜云。凶凶。恐惧声。汉书翟方进传。群下凶凶。

用之不惑

张云。察病之要道。在深明色脉之精微。而不至惑乱。简按极脉惑则得国。并押韵。

逆从到行

马云。到。当作倒。张云。到。倒同。

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吴云。去故。去其故日之邪。就新。

养其新生之气。即移精变气之事也。如此。是得上古真人之道。张云。此戒人以进德修业。无蹈暮世之辙。而因循自弃也。去故者。去其旧习之陋。就新者。进其日新之功。新而又新。则圣贤可以学至。而得真人之道矣。

简按张注与王意略同。似稳帖。新人亦押韵。

者因得之

张云。一者。本也。因者。所因也。得其所因。又何所而不得哉。志聪云。因其情意。而得之也。简按下文云。数问其情。以从其意。王注似有所据。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高云。一似闭户塞牖。其心专系之病者。数问其病情。以从其志意。情意之中。

神所居也。有病而得神则生。失神则死。故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审察其神。则得其因。得其因则得其要矣。

马云。天年篇云。失神者死。得神者生。师传篇云。帝曰。守一勿失。岐伯曰。生神之理。与此义同。简按昌亡押韵。灵终始篇。敬之者昌。慢之者亡。吕览古乐篇。贤者以昌。不肖者亡。

[卷二] 汤液醪醴论篇第十四

五谷

简按五谷其说不一。金匮真言论。麦。黍。稷。稻。豆。脏气法时论。粳米小豆。麦。大豆。

黄黍。九针论。无小豆。有麻。周礼。五谷养其病。郑注。麻。黍。稷。麦。豆。月令。春食麦。夏食菽。中央食稷。秋食麻。冬食黍。如医经。当以金匮真言论所载为正。

汤液及醪醴

熊音。醪醴。上音劳。下音礼。酒味浓曰醪。味薄曰醴。张云。汤液醪醴。皆酒之属。

韵义云。醅酒浊酒曰醪。诗诂云。酒之甘浊而不者。曰醴。然则汤液者。其即清酒之类欤。简按扁鹊传。上古之时。医有俞跗。(应邵注。黄帝时医也。)治病不以汤液醴洒。(按洒。酾通。说文。酾下酒也。一曰。醇也。)盖洒与醴无太异。汤液醪醴。连称者如此。则张以为清酒之类。似不诬焉。何剡云。汤液。谓煎煮汤药。然下衣冠文物言当今之世。必齐毒药。则汤液非煎煮汤药可知也。而汉书艺文志。汤液经法十六卷。未知所谓汤液何物。

至皇甫谧甲乙序则云。伊芳尹以元圣之才。撰用神农本草。以为汤液。此乃为煎煮汤药之义也。后世汤药之说本于此。醪。说文。汁滓酒也。广韵。浊酒。醴。说文。酒一宿熟也。玉篇。甜酒也。前汉楚元王传。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颜注。醴。甘酒也。少鞠多米。一宿而熟。

稻米

杨泉物理论。稻者。溉种之总称。颜师古刊谬正俗云。稻是有芒之谷。故于后通呼粳。总谓之稻。孔子曰。食夫稻。周官有稻人之职。汉置稻米使者。此并非指属稻之一色。简按说文。及本草。专指糯以为稻。得师古之说始明。志云。帝以五谷为问。是五谷皆可为汤液醪醴。以养五脏。而伯答以中央之稻米稻薪。盖谓中谷之液。可以灌养四脏故也。考金匮真言论。以稻为秋谷。则此说不知何据。

炊以稻薪

以。宋本作之。马张本同。

高下之宜

此下。宋本及诸本。有故能至完。伐取得时八字。此本系脱落。当补。简按诗豳风。十月获稻。吕览孟冬纪。命大酋。秫稻必齐。曲必时。湛必洁。水泉必香。陶气必良。火齐必得。王注。稻以冬采。盖本于此。

石针艾

熊音。。上衫反。小针也。马云。。沮衔反。灵九针论。第一曰针。张云。。

锐也。简按扁鹊传。石桥引。注。仕咸反。谓石针也。此连言针艾。当从史注。

针石道也

吴云。言用针石者。乃治病之道。道。犹法也。若精神不加进。志意不舒展。则徒法不能以自行。故病不可得而愈也。简按志聪以精神不进之精神。为工之精神。以今精神坏去之精神。为病者之精神。高则为工之与病者之精神。并不可从。盖此段当从全元起本改数字。义尤明备。

极微极精

吴云。言微渺易治之时。张云。极微者。言轻浅未深。极精者。言专一未乱。斯病也。治之极易。高云。微。犹轻也。精。犹细也。

守其数

吴云。数。度也。简按吕览高注。数。术也。

兄弟远近

吴云。远近。犹言亲疏也。高云。或疏而远。或相亲而近。其音声可以日闻于耳。五色可以日见于目。而病至不愈者。亦何其闲暇之甚。而不早为之计。以至病成而逆乎。

五脏阳以竭

马云。以。已同。吴张。以。作已。

津液充郭

张云。郭。形体胸腹也。胀论云。夫胸腹。脏腑之郭也。吴云。郭。当作。高云。郭。

廓同。空廓也。简按上膈篇云。积聚守于下管。卫气不营。则肠胃充郭。由此则高注为是。

其魂独居

张云。魄也。阴之属。形虽充。而气则去。故其魄独居也。简按王注未允。

四极急

吴云。四肢肿急。简按王注脉数。恐非。

形施于外

简按玉篇。施。张也。王注施张本于此。新校正非。

平治于权衡

张云。平治之法。当如权衡者。欲得其平也。且水胀一证。其本在肾。其标在肺。如五脏阳已竭。魄独居者。其主在肺。肺主气。气须何法以化之。津液充郭。孤精于内。其主在肾。肾主水。水须何法以平之。然肺金生于脾。肾水制于土。故治肿胀者。必求脾肺肾三脏。随盛衰而治得其平。是为权衡之道也。高云。权。秤锤也。衡。平也。腐秽充塞。五脏不和。故当平治于权衡。如秤物而得其平也。简按张高虽与王义异。亦当存一说。

去宛陈

马云。宛。积也。陈。陈草也。吴云。积者谓之菀。久者谓之陈。腐者谓之也。张云。

。斩草也。吴云。其水气之陈积。欲如斩草。而渐除之也。简按音释。。音锉。斩也。熊音。。粗卧反。

斩草也。说文。。斩刍也。当从张义。王注原本。盖作茎字。故引全本校之。

温衣

滑云。当作温之。微动四肢。令阳气渐次宣行。乃所以温之也。或云。作温表。谓微动四肢。

令阳气渐次宣行。而温于表也。张云。温衣。欲助其肌表之阳。而阴凝易散也。简按张注是。

鬼门

张云。汗空也。肺主皮毛。其藏魄。阴之属也。故曰鬼门。简按通天论。气门乃闭。王注。

气门。谓玄门。盖气鬼古通。

净腑

张云。膀胱也。上无入孔。而下有出窍。滓秽所不能入。故曰净腑。○张氏医通云。开鬼门之剂。麻黄羌活防风柴胡葱白。及柳枝煎洗。洁净腑之剂。泽泻木通通草防己葶苈茯苓猪苓秋石代盐。去菀陈之剂。商陆大戟甘遂芫花牵牛。宣布五阳之剂。附子肉桂干姜吴茱萸。

精以时服

张云。服。行也。志云。精以时复矣。

巨气乃平

马云。巨气大气也。即正气也。志云。巨气者。太阳之气也。简按当从马注。

[卷二] 玉版论要篇第十五

吴云。古之帝王。闻一善道。着之方策。以纪其事。谓之玉版。简按贾谊新书云。书之玉版。藏之金柜。

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汉司马迁传。金柜玉版。图籍散乱。如淳注。玉版。刻玉版。书为文本也。

揆度奇恒

马云。病能论云。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恒者。言奇病也。所谓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也。恒者。得以四时死也。所谓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其脉理也。度者。得其病处。以四时度之也。

道在于一

马云。一者何也。以人之有神也。吴张同。

神转不回

马云。回者。却行而不能前也。玉机真脏论云。帝曰。吾得脉之大要。天下至数。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神转不迥。迥则不转。乃失其机。至数之要。迫近以微。着之玉版。藏之脏腑。每旦读之。名曰玉机。此篇用回字。彼从。义当参考。张云。回。逆而邪也。简按回同字。

至数之要迫近以微

高云。至数之要。迫近而在于色脉。以微而在于神机。色脉神机。可以着之玉版。

容色

吴云。容。面容也。简按全本作客色。近是。

在其要

高云。在。察也。所谓色变者。面容之色。见于上下左右。当各察其浅深顺逆之要。简按在。

察也。见尔雅释诂。

汤液主治十日已

高云。汤液者。五谷之汤液。十日已者。十干之天气周。而病可已。即移精变气论。

所谓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者。是也。

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

高云。齐。合也。即汤液醪醴论。所谓必齐毒药攻其中者。是也。二十日。则十干再周。二十一日。再周环复。其病可已。马云。齐。后世作剂。

醪酒主治百日已

马云。醪酒者。入药于酒中。如腹中论有鸡矢醴之谓。高云。醪酒。乃熟谷之液。

其性悍滑疾。营运荣卫。通调经脉。故百日病已。百日则十干十周。气机大复也。

百日尽已

吴云。言至于百日之期。则命尽而死。张云。百日尽则时更气易。至数尽而已。上节言病已。此言命已也。不可混看。高云。尽已。气血皆终也。简按王林二家注并误。

上为逆下为从

马云。色见于上。病势方炎。故为逆。色见于下。病势已衰。故为从。灵五色篇云。

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

女子右为逆左为从

志云。按方盛衰论云。阳从左。阴从右。盖男子之血气从左旋。女子之血气从右转。是以男子之色见于右。而从左散者。顺也。女子之色见于左。而从右散者。顺也。

阴阳反他

张云。作。旧作他。误也。今改之。反作。如四气调神论。所谓反顺为逆也。

在权衡相夺

张云。谓度其轻重。而夺之使平。犹权衡也。高云。夺其逆于右者从左。逆于左者从右。如汤液主治。必齐主治。醪酒主治。皆权衡相夺之义。简按马为察脉之浮沉之义。非。

奇恒事也揆度事也

张云。阴阳反作者。即奇恒事也。权衡相夺者。即揆度事也。

搏脉痹寒热之交

张云。搏脉。为邪盛正衰。阴阳乖乱之脉。故为痹。为。为或寒或热之交也。

简按王以寒热之交。为搏脉痹之病由。然与下文之例不合。当从张注。

脉孤为消气

张云。脉孤者。孤阴孤阳也。孤阳者。洪大之极。阴气必消。孤阴者。微弱之甚。阳气必消。故脉孤为消气也。高云。脉者气血之先。脉孤则阳气内损。故为消气。孤。谓弦钩毛石少胃气也。

虚泄为夺血

张云。脉虚兼泄者。必亡其阴。故虚泄为夺血也。高云。虚泄。谓脉气内虚不鼓动也。

简按吴本。泄。

作涩。非。

孤为逆虚为从

高云。脉孤而无胃气而真元内脱。故为逆。虚泄而少血液。则血可渐生。故为从。

行奇恒之法

高云。人有奇恒之病。而揆度其脉。是行奇恒之法也。

八风四时之胜

吴云。八风。八方之风。四时。春夏秋冬也。胜。各以所王之时而胜也。终而复始。

主气不变也。言天之常候如此。高云。八方之风主四时。各有所胜。如东风主春木而胜土。南风主夏火而胜金。

西风主秋金而胜木。北风主冬水而胜火。四隅中土而胜八风。四时之胜。各主其时。循环无端。故终而复始。

逆行一过不复可数

吴云。过。差也。张云。设或气令失常。逆行一过。是为回则不转。而至数繁乱。无复可以数计矣。过。失也。喻言人之色脉。一有失调。则奇恒反作。变态百出。亦不可以常数计也。此则天人至数之论。要在逆从之间。察其神而毕矣。

[卷二] 诊要经终论篇第十六

天气始方

吴云。方。谓气方升也。岁方首也。人事方兴也。高云。方。犹位也。正月二月。天气从阴而阳。故天气始位。简按广雅。方。大也。正也。王注盖本此。

天气正方

吴云。正方者。以时正暄也。生物正升也。岁事正兴也。高云。天气由东而南。始正其位。

水伏

宋本作冰复。诸本同。吴云。冰复者。冰而复冰。凝寒之极也。志云。冰复者。一阳也。高云。

复。犹伏也。水冰气伏。故冰复。简按王注伏藏于水。明是古本作水伏。

地气合

吴云。合。闭而密也。志云。地出之阳。复归于地。而与阴合也。

散俞

马云。各经分散之穴也。四时刺逆从论云。春气在经脉。此散俞者。即经俞也。以义推之。春之经脉。当在肝胆经也。肝之经穴。在中封穴。胆之经穴。在阳辅穴。张云。即诸经之散穴也。简按马注恐拘。

高云。络脉之散俞。盖与王意同。

分理

马云。纹理也。亦肝胆经之分理也。吴云。谓黑白分肉之理。高云。分肉之腠理也。

甚者传气间者环也

吴云。病甚者。久留其针。待其传气日一周天而止。少瘥而间者。暂留其针。伺其经气环一周身而止。张云。传。布散也。环。周也。病甚者。针宜久留。故必待其传气。病稍间者。

但候其气行一周于身。约二刻许。可止针也。简按王马以传气。为传其所胜之义。高以间为虚实相间之谓。并误。

络俞

张云。谓诸经浮络之穴。以夏气在孙络也。

尽气闭环

吴云。扪闭其穴。伺其经气循环。一周于身。约二刻许。张云。闭环。谓去针闭穴。须气行一周之顷也。高云。夏气开张。故浅刺络俞。若尽传其气。反闭其环转之机。而痛病必下入矣。简按高注非是。

痛病必下

吴云。盖夏气在头。刺之而下移也。

循理

吴云。循理。以指循其肌肉之分理也。高云。循皮肤之纹而刺之。简按王注为是。

刺俞窍于分理

于。马本作于。注云。于字。当与字。张云。孔穴之深者曰窍。冬气在骨髓中。故当深取俞窍于分理间也。志云。分理者。分肉之腠理。乃溪谷之会。溪谷属骨。而外连于皮肤。是以春刺分理者。外连皮肤之腠理也。冬刺俞窍于分理者。近筋骨之腠理也。简按不必于作与。

散下

吴云。以指按之。散其表气。而后下针。张云。或左右上下。散布其针。而稍宜缓也。简按张仍王注。是。

法其所在

马云。正以法其人气之所在。以为刺耳。

入淫骨髓

高云。春刺夏分。心气妄伤。心合脉。故脉乱。脉乱则气无所附。故气微。脉乱气微。邪反内入。故入淫骨髓。志云。少阳主骨。厥阴不从。标本从少阳中见之化。故入淫骨髓也。○简按以下四时刺逆之变。犹是月令春行夏政等之灾异。不过示禁戒于人耳。

不嗜食又且少气

高云。夫脉乱必令人不嗜食。盖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也。不但气微。又且少气。

筋挛逆气环为咳嗽

高云。春刺秋分。肺气妄伤。筋挛。肝病也。筋挛逆气。肝病而逆于肺也。张云。

逆气者。肝气上逆也。环。周也。秋应肺。故气周及肺。为咳嗽也。

时惊又且哭

张云。肝主惊。故时惊。肺主悲忧。故又且哭。

邪气着脏

张云。冬应肾。肾伤则邪气内侵而着脏。故令人胀。马云。着。着同。高云。着。旧本讹着。今改。简按着。着俗字。

又且欲言语

志云。肝主语。故欲言语也。简按宣明五气篇曰。五气所病。肝为语。

解堕

马云。解。懈同。堕。惰同。

心中欲无言

吴云。肺主声。刺秋分而伤肺。故欲无言。

惕惕如人将捕之

吴云。恐也。恐为肾志。肺金受伤。肾失其母。虚而自恐也。

少气时欲怒

张云。夏伤其肾。则精虚不能化气。故令人少气。水亏则木失所养。而肝气强急。故欲怒也。志云。阳气外张。故令人少气善怒也。

惕然欲有所为起而忘之

张云。伤肝气也。心失其母。则神有不足。故令人惕然。且善忘也。志云。

秋主下降。刺春分。是反导其血气上行。故令人惕然。且善忘也。

洒洒时寒

志云。冬主闭藏。而反伤之。则血气内散。故令人寒栗也。简按志注本于四时刺逆从论。为是。

眠而有见

马云。而。当作如。张云。肝藏魂。肝气受伤。则神魂散乱。故令人欲卧不能眠。或眠而有见。谓怪异等物也。简按而如古通。如诗小雅垂带而厉。笺云。而。如也。春秋。星陨如雨。是也。不必改字。

环死

吴云。心为天君。不可伤损。刺者误中其心。则经气环身一周。而人死矣。凡人一日一夜。营卫之气。五十度周于身。以百刻计之。约二刻。而经气循环一周也。简按诸注以环为环周一日之义。然据上文间者环也。则吴义似长矣。○张云。按刺禁论所言。五脏死期。尤为详悉。但与本节。稍有不同。此节止言四脏。

独不及肝。必脱简耳。

中鬲者皆为伤中

张云。鬲膜。前齐鸠尾。后齐十一椎。心肺居于鬲上。肝肾居于膈下。脾居在下。

近于鬲间。鬲者。所以鬲清浊分上下。而限五脏也。五脏之气。分主四季。若伤其鬲。则脏气阴阳相乱。是为伤中。故不出一年死。

知逆从也

张云。知而避之者为从。不知者为逆。是谓反也。

马云。。当作ht。布巾也。张吴本作ht。高作缴。志云。。定也。以布定着于胸腹。

滑云。ht。如缠缴也。简按字书。ht。又作缴。音皎。玉篇。胫行ht也。集韵。胫布也。本草有缴脚布。

李时珍云。即裹脚布。古名行ht。乃滑注似是。字书无字。志聪根据王注形定之解。牵强。

熊音。。胡计反。。子用反。马云。反折。谓手足身体反张。而或急为。或缓为。高云。手足抽掣也。简按又作螈。玉机真藏论曰。筋脉相引而急。病名曰螈。王注。筋脉受热。而自跳掣。故名曰螈。熊音。尺世反。同。说文。螈。小儿病也。

又ht。引纵曰ht。别作。汉艺文志。有金创螈方。王符潜夫论。掣纵。皆与此同义。明理论云。者。筋脉急也。者。筋脉缓也。急者则引而缩。缓者则纵而伸。或缩或伸。动而不止者。名曰。俗谓之搐者。

是也。此说得之。

其色白

吴本。白。作黑。志云。色白者。亡血也。津液外脱。则血内亡矣。张云。灵终始篇曰。

其色白绝皮。乃绝汗。

目ht绝系

马云。目ht者。犹俗云眼圈也。其所谓系者。即大惑篇之所谓系也。吴。ht。作环。注云。目环。转旁视也。高作寰。注云。谓目之寰字。与眼系相绝。不相维系也。简按ht。音释。音琼。

说文作ht。目惊视也。(韵会。葵营切。音琼。)张志并根据王注。为是。

先青白

高云。刺禁论云。刺中胆者。一日半死。色先青白者。日半之前。先见木受金刑之色。乃死矣。

口目动作

张云。牵引歪斜也。志高同。简按王注。目。(字典晶荧貌。韩愈东方半明诗。太白。)而鼓颔也。未详何义。

善惊

阳明脉解篇云。阳明之病。闻木音则惕然惊。

不仁

吴云。不知疼痛。若不仁爱其身者。高云。不仁者。身冷肤硬。马云。不知痛痒也。简按王注痹论云。不仁者皮顽不知有无也。程氏遗书云。医家以不认痛痒。谓之不仁。人以不知觉。不认义理。为不仁。

譬最近。马注本于程子。

上下不通

吴云。肾开窍于二阴。故令闭。既胀且闭。

则上不得食。下不得便。上下不通。心肾隔绝而终矣。高云。手经足经。不相贯通。则上下不通。简按当从吴义。

腹胀闭

张云。足太阴脉。入腹属脾。故为腹胀闭。手太阴脉。上膈属肺。而主呼吸。故为不得息。

胀闭则升降难。不得息则气道滞。故为噫为呕。呕则气逆于上。故为面赤。不逆则痞塞于中。故为上下不通。

不逆则上下不通

张云。不逆则痞塞于中。故为上下不通。脾气败则无以制水。故黑色见于面。

中热

据王注。谓胸热也。

此十二经之所败也

张云。手足六经。各分表里。是十二经也。灵终始篇文与此同。

[卷二] 脉要精微论篇第十七

平旦

张云。平旦者。阴阳之交也。阳主昼。阴主夜。阳主表。阴主里。凡人身营卫之气。一昼一夜。五十周于身。昼则行于阳分。夜则行于阴分。迨至平旦。复皆会于寸口。营卫生会篇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故诊法当于平旦初寤之时。

阴气未动阳气未散

滑云。愚谓平旦未劳于事。是以阴气未扰动。阳气未耗散。

有过之脉

马云。盖人之有病。如事之有过误。故曰有过之脉。全经仿此。张云。有过。言脉不得中。而有过失也。

切脉动静

张云。切者。以指按索之谓。切脉之动静。诊阴阳也。简按望闻问三者。临病患乃可知焉。唯脉非切近其体肤。不能诊之。故谓之切脉。王以切近解之。为是。杨玄操难经注。切。按也。

精明

马云。王注为足太阳经睛明穴。由下文所以视万物别黑白等语观之。则主目言为正。盖精明主神气言。舍目亦无以见之。况末云则精衰矣。岂精衰之精。尚可以穴言乎。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

胸中正则眸子焉者。是也。吴云。目中眸子。精神也。

参伍

张云。以三相较。谓之参。以伍相类。谓之伍。盖彼此反观。异同互证。而必欲搜其隐微之谓。

易曰。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即此谓也。(出上系辞。)滑云。以色脉脏腑形气。参合比伍也。简按荀子曰。窥敌制胜。欲伍以参。又曰。参伍明谨施赏刑。杨注云。参伍。犹错杂也。

血之府也

李云。营行脉中。故为血府。然行是血者。实气为之司也。逆顺篇云。脉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则知此举一血。而气在其中。即下文气治气病。义益见矣。

上盛则气高下盛则气胀

吴云。脉之升者为上。上盛则病气高。高。粗也。脉之降者为下。下盛则病气胀。张云。上盛者。邪壅于上也。气高者。喘满之谓。下盛者。邪滞于下。故腹为胀满。简按诸家以上下。

为寸尺之义。而内经有寸口之称。无分三部而为寸关尺之说。乃以难经以降之见读斯经。并不可从。此言上下者。指上部下部之诸脉。详见三部九候论。气高。全本作气鬲。史记仓公传。气鬲病。使人烦懑。食不下。时沤沫。

代则气衰

马云。脉来中止。不能自还者。为代。代则正气已衰。故不能自还也。犹人负重。以至中途。而力乏不前。欲求代于人者耳。张云。脉多更改不常者曰代。气虚无主也。简按马注仍王义。而申明伤寒论脉经之旨者。史仓公云。不平而代。又云。代者。时参击。乍躁乍大也。张守节正义云。动不定曰代。此可确张说也。代脉有三义。见张氏脉神草。

涩则心痛

马云。脉来如刀刮竹。(出虞庶)而往来甚难者曰涩。涩则心血不足。而有时作痛也。张云。涩为血少气滞。故为心痛。

浑浑革至如涌泉

张云。革至。如皮革之坚硬也。志云。革至者。扃易于平常也。高云。革至如涌泉。应指杂还之意。汪机云。愚谓此则溢脉类也。与仲景弦大虚芤之革不同。简按文选七发注。浑浑。波相随貌。革。集韵。音殛。急也。礼檀弓。夫子之病革矣。甲乙。脉经。乍绰绰。(诗传。宽也。)义相乖。

绵绵

张云。绵绵如写漆。(出辨脉篇)及如弓弦之断绝者。皆真气已竭。故死。高云。软散无伦之意。诗大雅疏。微细之辞。

精明五色

吴云。精明见于目。五色显于面。皆为气之光华。

白裹朱

宋本脉经。白。作帛。沉本脉经作绵。马云。白。当作帛。诸本作白。非。张云。白裹朱。

隐然红润而不露也。

张云。代赭也。色赤而紫。说文。赭。赤土也。

苍璧

白虎通。璧者。外圆象天。内方象地。尔雅。肉倍好谓之璧。

地苍

脉经。作炭。张云。地之苍黑。枯暗如尘。

其寿不久也

吴云。精微象见。言真元精微之气。化作色相。毕见于外。更无藏蓄。是真气脱也。

故寿不久。○高本。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云云二十九字。移其去如弦死下。非。

伤恐者

吴云。伤。悲伤。恐。惧也。伤为肺志。恐为肾志。盖肺气不利则悲。湿土刑肾则恐也。张云。伤恐者。肾受伤也。志云。恐为肾志。如肾气不藏。而反胜于中。则伤动其肾志矣。简按推下文例。者字。当在言下。

终日乃复言

志云。气不接续也。伤寒论曰。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者。重语也。

门户不要

张云。要。约束也。幽门(胃下口)阑门(大肠小肠之会)魄门。皆仓廪之门户。门户不能固则肠胃不能藏。所以泄利不禁。脾脏之失守也。

五脏者身之强也

吴本作五腑。注云。下文所言五腑者。乃人身恃之以强健。简按吴注似是。高接前段。为五脏者中之守也之结语。恐非。

头者精明之府

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升于头。以成七窍之用。故头为精明之府。高云。人身精气。上会于头。神明上出于目。故头者。精明之府。

头倾视深

吴云。视深。视下也。又目陷也。张云。头倾者。低垂不能举也。视深者。目陷无光也。

背者胸中之府

马云。胸在前。背在后。而背悬五脏。实为胸中之府。张云。背乃脏俞所系。故为胸中之府。

肩随

楼氏纲目。作肩垂。

肾将惫矣

熊音。惫。蒲拜反。病也。吴云。惫。与败同。坏也。

偻附

吴云。偻。曲其身也。附。不能自步。附物而行也。简按马。附读为俯。为是。左传昭七年。正考父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杜注。俯共于伛。伛共于偻。又ht同。说文。ht。病也。广雅。ht。短也。

岐伯曰反四时者云云

张云。此言四时阴阳脉之相反者。亦为关格也。禁服篇曰。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以人迎为阳脉。而主春夏。寸口为阴脉。而主秋冬也。若其反者。春夏气口当不足。而反有余。秋冬人迎当不足。而反有余。此邪气之有余。有余者。反为精也。春夏人迎当有余。而反不足。秋冬寸口当有余。而反不足。此血气之不足。不足者。日为消也。如春夏人迎应太过。而寸口之应不足者。反有余。而为精。秋冬寸口应太过。而人迎之应不足者。反有余。而为精。是不足者为精也。春夏寸口应不足。而人迎应有余者。反不足。而为消。秋冬人迎应不足。而寸口应有余者。反不足。而为消。是有余者为消也。应不足而有余者。邪之日盛。应有余而不足者。正必日消。若此者。是为阴阳相反。气不相营。皆名关格。简按此一顷三十九字。与前后文。不相顺承。疑是它篇错简。且精消二字。其义不大明。姑从张注。

脉其四时动

甲乙。无其字。

请言其与天运转大也

高云。人之阴阳升降。如天运之环转广大。故曰请言其与天运转大也。

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成无己注伤寒例云。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至杀也。马云。按彼春之暖四句。又见至真要大论。张仲景伤寒论引之。

脉与之上下

马云。上下者。浮沉也。

以春应中规

高云。所以与之上下者。春时天气始生。脉应软弱浮滑。则圆转而中规之度矣。马云。

规者。所以为圆之器也。春脉软弱轻虚而滑。如规之象。圆活而动。

夏应中矩

马云。矩者。所以为方之器也。夏脉洪大滑数。如矩之象。方正而盛。

秋应中衡

张云。衡。平也。秤。横也。秋气万物俱成平于地面。故应中衡。而人脉应之。所以浮毛而见于外也。

冬应中权

张云。权。秤锤也。冬气闭藏。故应中权。而人脉应之。所以沉石而伏于内也。凡兹规矩权衡者。皆发明阴阳升降之理。以合乎四时脉气之变象也。简按淮南时则训云。制度阴阳。大制有六度。天为绳。地为准。春为规。夏为衡。秋为矩。冬为权。虽与此章有不同者。而以规矩权衡配四时。当时已有其说。

不唯医经也。

知脉所分

张云。期而相失者。谓春规夏矩秋衡冬权。不合于度也。知脉所分者。谓五脏之脉。各有所属也。分之有期者。谓衰王各有其时也。知此者。则知死生之时矣。

故知死时

时。别本作期。

始之有经

吴云。始之有经常之道。简按始之以下三十三字。甲乙无之。又是知阴盛则梦以下七十八字亦同。新校正有误置之说。今删此一百字。则文意贯通。似甲乙为正。论梦一节。见灵淫邪发梦篇。及列子穆王篇。

与天地如一

易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

上盛

简按王注。上。上声。诸家读如字。

下盛

简按王注。下。去声。诸家读如字。

梦予

熊音。予。上声。与同。

虚静为保

简按甲乙。作宝。盖保。葆。宝。古通用。史记留侯世家。见谷城山下黄石。取而葆之。

注。史记珍宝字皆作葆。征四失论。从容之葆。

泛泛乎

吴云。泛泛然充满于指。简按说文。泛。浮也。通作。

蛰虫

熊音。蛰。直力反。虫藏也。

知外者终而始之

马云。能观其色而验之。有终始生克之异。(此仍王意)吴云。切脉之道。有终有始。始则浮取之。终则沉取之。浮以候外。沉以候内。终而始之。谓既取其沉。

复察于浮。浮沉相较。高注同。张云。内。言脏气。脏象有位。故可按而纪之。外。言经气。经脉有序。故可终而始之。简按灵终始篇。终始者。经脉为纪。张义似允。

故曰

熊本。吴本。无此二字。

此六者

马云。春夏秋冬内外六者。张同。高云。内外按纪终始。

持脉之大法

法下。甲乙有也字。

当消环自已

马云。若软而散。则刚脉渐柔。当完一周之时。而病自已矣。吴。消下句。志高同。志云。灵枢云。心脉微小为消瘅。盖心液不足。则火郁而为消渴之病。心藏神。得神机环转。而病自已也。按甲乙。环。作渴。(脉经同)高同。张云。软散者。心气将和也。消。尽也。环。周也。谓期尽一周。而病自已矣。愚按搏击之脉。皆肝邪盛也。肝本属水。而何五脏皆畏之。盖五脏皆以胃气为本。脉无胃气则死。凡木强者土必衰。脉搏者胃多败。故坚搏为诸脏所忌。兹心脉搏坚而长者。以心脏之胃气不足。而邪有余也。搏之微。

则邪亦微。搏之甚。则几于真脏矣。故当以搏之微甚。而察病之浅深。后四脏者仿此。汪昂云。志聪注。消。

谓消渴。非。徐氏要旨云。搏坚皆为大过。软而散。皆为不及。五脏各因大过不及而病也。

当病灌汗

灌。脉经作漏。吴云。汗多如灌水也。张云。肺虚不敛。汗出如水。

至令不复散发也

张云。汗多亡阳。故不可更为发散也。脉经。发下无也字。注云。六字疑衍。

色不青

滑云。当作其色青。简按此说非是。当从王注。

色泽

张云。肝木不足。脾湿胜之。湿在肌肤。故颜色光泽。志云。金匮要略云。夫病水人。面目鲜泽。盖水溢于皮肤。故其色润泽也。

溢饮

金匮要略云。饮水流行。归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身体疼重。谓之溢饮。

易入肌皮肠胃之外

滑云。易。当作溢。简按以理推之。宜云肌皮之中。肠胃之外。而肌皮即是肠胃之外。故云尔。脉经亦易作溢。

折髀

吴云。折伤其髀。筋损血伤。故见肝木之脉。诸注仍王义。

食痹

痹下。脉经。有髀痛二字。吴云。谓食积痹痛也。简按至真要大论王注云。食痹。谓食已心下痛。阴阴然不可名也。不可忍也。吐出乃止。此为胃气逆。而不下流也。又张云食痹者。食入不化。入则闷痛呕汁。必吐出乃止。李氏医宗必读有治法。

其软散

脉经。软下。有而字。

色不泽者

志云。五脏元真之气。脾所主也。湿热太过。则色黄脉盛。而少气矣。其不及。当病足胫肿。脾气虚。故足肿也。若水状而非水病。故其色不泽。

其色黄而赤

张云。邪脉干肾。肾必衰。其色黄赤。为火土有余。而肾不足。

折腰

吴云。伤折其腰。损其肉与脉。肉病故黄。脉病故赤也。简按刺腰痛论云。解脉。令人腰痛。

如引带。如折腰状。以此观之。吴说似是。但以黄赤。分肉与脉。恐非。

心疝

圣济总录云。夫脏病必传于腑。今心不受邪。病传于腑。故小肠受之。为疝而痛。少腹当有形也。世之医者。以疝为寒湿之疾。不知心气之厥。亦能为疝。心疝者。当兼心气以治之。方具于九十四卷。

大奇论云。心脉搏滑急。为心疝。四时刺逆从论云。滑则病心风疝。邪气脏腑病形篇云。

心疝。引脐小腹鸣。

心为牡脏

灵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亦有此文。张云。牡。阳也。心属火。而居于膈上。故曰牡脏。

简按吴本。牡。作牝。注云。牝。阴也。大误。灵枢。肺为牝脏。

寒热

简按寒热。盖虚劳寒热之谓。即后世所称风劳。下文云。沉细数散者。寒热也。次篇云。寸口沉而喘。曰寒热。及灵论疾诊尺篇。寒热病篇。风论等。所论皆然。又喻昌医门法律。以以下五条。为胃风变证。各处一方。误甚。

瘅成为消中

马云。瘅者。热也。吴云。瘅。热邪也。积热之久。善食而饥。名曰消中。简按王注奇病论云。瘅。谓热也。此章冠湿字。非是。汉书严助传。南方暑湿。近夏瘅热。(师古注。瘅。黄病也。误。)王充论衡云。人形长七尺。形中有五常。有瘅热之病。深自克责。犹不能愈。又云。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有瘅疾也。左传。荀偃瘅疽。(哀三年)史记。风瘅。肺消瘅。及本经消瘅。瘅疟之类。皆单为热之义。熊音。瘅。多满反。俗作疸。病黄也。尤误。

厥成为巅疾

吴云。巅。癫同。古通用。气逆上而不已。则上实而下虚。故令忽然癫仆。今世所谓五痫也。张云。或为疼痛。或为眩仆。而成顶巅之疾也。一曰。气逆则神乱。而病癫狂者。亦通。简按杨玄操注难经云。癫。颠也。发即僵仆倒地。故有癫蹶之言。楼氏纲目云。以其病在头巅。故曰癫疾。是知癫痫之癫。

厥成癫疾。眩冒癫疾之巅。一疾也。王太仆误分癫为二疾。独孙真人始能一之。楼以癫巅为一疾。固是。以巅为头巅之义。不可从。五脏生成篇。头痛巅疾。下虚上实。奇病论云。人生而有病巅疾者。方盛衰论。气上不下。头痛巅疾。并是癫疾。当从吴注。

久风为飧泄

志云。风乃木邪。久则内干脾土。而成飧泄矣。故曰。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

筋变骨痛

变。诸本作挛。当改。张云。此言诸病痈肿。而有兼筋挛骨痛者也。诸家以痈肿筋挛骨痛。释为三证。殊失经意。观下文曰。此寒气之肿。则其所问在肿。义可知矣。

寒气之肿八风之变也

张云。惟风寒之变在经。所以兼筋骨之痛。今有大项风蛤蟆瘟之属。或为头项咽喉之痈。或为肌肉之肿。正此类也。高云。此寒气之肿。言痈肿之生于寒也。八风之变。言筋挛骨痛之生于风也。以明病之所生。即病之所变也。

以其胜治之愈也

志云。以五行气味之胜治之而愈也。如寒淫于内。治以甘热。如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辛胜酸之类。

征其脉

吴云。征。验也。

其色苍赤

张云。苍者。肝肾之色。青而黑也。赤者。心火之色。心主血也。脉见弦沉。而色苍赤者。筋骨血脉俱病。故必当为毁伤也。简按苍。说文。草色也。青而黑。未知何据。

湿若中水也

张云。凡毁伤筋骨者。无论不见血已见血。其血必凝。其经必滞。气血凝滞。形必肿满。或如湿气在经。而同于中水之状也。高云。毁伤筋骨。应不见血。若已见血。则心气并伤。如汗出身湿。

若中于水。水从汗孔。而伤其心气也。吴本。肝与肾以下二十五字。移于肾脉搏坚而长云云。至令不复也下。

注云。肝与肾脉并至。谓搏坚而长。又沉石也。其色当苍黑。今见色苍赤。则非肝肾病。当病毁伤不见血。盖筋伤则色苍。脉伤则色赤。若已见血。则其搏坚而长。

或为湿饮。其脉沉下。或为水也。简按此一节。与上下文。不相顺承。疑有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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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内两旁则季胁也

简按王注。尺内。谓尺泽之内也。此即诊尺肤之部位。平人气象论云。尺涩脉滑。

尺寒脉细。王注亦云。谓尺肤也。邪气脏腑病形篇云。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又云。夫色脉与尺之相应。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论疾诊尺篇云。尺肤泽。又云。尺肉弱。十三难云。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史记仓公传亦云。切其脉。循其尺。仲景云。按寸不及尺。皆其义也。

而其所以谓之尺者。说文。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规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徐锴曰。家语曰。布指知尺。舒肱知寻。

(大戴礼云。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肱知寻。)明是尺即谓臂内一尺之部分。而决非寸关尺之尺也。寸口分寸关尺三部。于难经。马张诸家。以寸关尺之尺释之。与经旨差矣。今据王义考经文。图左方。

以候腹中

张志高并以中字属下句。为中附上。是也。

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

何梦瑶医碥云。按心肺肝肾。脏也。反候于外。胸中膈膜。包裹此脏者也。反候于内。恐传写之误。当以胃外脾内例之。易其位为是。简按此说有理。然旧经文果如此否。亦难必矣。

前以候前后以候后

简按前者。臂内阴经之分也。后者。臂外阳经之分也。论疾诊尺篇云。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即其义也。王以左为前。以右为后。诸家并从其说。非也。

上附上右外以候胃

宋本。胃。作肺。诸本同。当改。

膝胫足中事也

甲乙。无足字。

粗大者

简按此下。以脉象而候阴阳邪正之盛虚。与尺肤之义自别。

来疾去徐

滑氏诊家枢要云。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于皮肤之际。气之升也。去者。自皮肤之际。

而还于骨肉之分。气之降也。简按吴张仍滑氏。

上实下虚

吴云。脉自尺部。上于寸口。为上。自寸口下于尺部。为下。简按寸尺亦难经以后之见。

不可从。

厥巅疾

马云。其病当为厥疾。及巅疾焉。吴云。为厥逆癫仆之疾。高云。气惟上逆。上而不下。故为巅疾。犹言厥成为巅疾也。

为恶风也故中恶风者

吴云。阴实阳虚。不任风寒。故令恶也。张云。恶。上去声。下入声。志云。

风为阳邪。伤人阳气。在于皮肤之间。风之恶厉者。从阳而直入于里阴。是以去疾下实。阳虚阴盛。为恶风也。

高云。恶风。疠风也。简按二恶字入声。志注是。

少阴厥也

张云。沉细者。肾之脉体也。兼数则热。阴中有火也。故为少阴之阳厥。

寒热也

高云。热有阴阳。申明有脉沉细。而数散者。非粗大有余之阳热。为阴盛阳虚之寒热也。简按此亦虚劳寒热也。高注为是。而又有阴虚火动。其脉沉细数散者。必不可执一矣。

诸浮不躁者

张云。脉浮为阳。而躁则阳中之阳。故但浮不躁者。皆属阳脉。未免为热。若浮而兼躁。

乃为阳极。故当在手。在手者。阳中之阳。谓手三阳经也。此与终始篇。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

病在手少阳。义同。

诸细而沉者

张云。沉细为阴。而静则阴中之阴。故脉但沉细者。病在阴分。当为骨痛。若沉细而静。乃为阴极。故当在足。在足者。阴中之阴。谓足三阴经也。

数动一代

吴云。数。阳脉也。阴固于外。阳战于内。则脉厥厥动摇。名曰动。脉五来一止。七来一止。不复增减。名曰代。是为阳结。故病为滑泄下利。又为便脓血也。汪昂。数。读为去声。注云。马注。

数字。读作入声。数为热。故便血。非。志云。阳热在经。故脉数动。热伤血分。故便脓血。经血下泄。故一代也。

诸过者

吴云。过。脉失其常也。

阴阳有余

马云。若滑涩兼见。而阴阳俱有余。则阳有余为无汗。阴有余为身冷。宜二证皆见也。

简按滑涩相反。岂有二脉俱见之理乎。

推而外之内而不外

张云。此下言察病之法。当推求于脉。以决其疑似也。凡病若在表。而欲求之于外矣。然脉则沉迟不浮。是在内而非外。故知其心腹之有积也。推。音吹。诸释作推展之推者。非。简按吴马诸家。仍王注。以推为推展之义。汪机遂以推为诊脉之一法。(见于脉诀刊误。附录。)并不可从。

推而内之外而不内

张云。凡病若在里。而欲推求于内矣。然脉则浮数不沉。是在外而非内。故知其身之有热也。

推而上之上而不下

张云。凡推求于上部。然脉止见于上。而下部则弱。此以有升无降。上实下虚。

故腰足为之清冷也。

推而下之下而不上

张云。凡推求于下部。然脉止见于下。而上部则亏。此以有降无升。清阳不能上达。故为头项痛也。按此二节。甲乙经。以上而不下。作下而不上。下而不上。作上而不下。似与上文相类而顺。但既曰下而不上。则气脉在下。何以腰足反清。且本经前二节反言之。后二节顺言之也。一反一顺。两得其义。仍当以本经为正。简按以上四节。张注明备。今从之。志云。推。详也。推详其脉气之偏于外内上下也。

是亦本于张义耳。

按之至骨脉气少者

高云。若按之至骨。不应于指。脉气少者。此阴盛阳虚。生阳之气。不能上行。

当腰脊痛。而身有痹病也。承上文上下外内之病。而言诊脉亦有外内上下之法也。以上答帝知病乍在内乍在外之问者。如此。

[卷二] 平人气象论篇第十八

吴云。平人。气血平调之人。气。脉气。象。脉形也。

平人

调经论云。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终始篇云。形肉血气。必相称也。

是谓平人。

一吸脉亦再动

高本删亦字。医统同。简按灵动输篇。一呼脉再动。一吸脉亦再动。甲乙引。作一呼脉亦再动。一吸脉亦再动。

闰以大息

张云。常人之脉。一呼两至。一吸亦两至。呼吸定息。谓一息既尽。而换息未起之际也。

脉又一至。故曰五动。闰。余也。犹闰月之谓。言平人常息之外。间有一息甚长者。是为闰以太息。而又不止五至也。简按张注详备。与难经符。但难经以一呼再动。一吸再动。呼吸之间又一动。为定息五动。张则以一息四动。两息之间又一动。为五动。此为少异焉。李云。一息四至。呼吸定息脉五动者。当其闰以大息之时也。

马及志高并同。此说不可从。果如其言。则宜云闰以大息。呼吸脉五动。噫。何倒置经文。而释之也。

常以不病

甲乙。病下。有之人二字。

以调之为法

甲乙。无为法二字。

曰少气

马云。难经以为离经脉。由正气衰少。故脉如是也。吴云。是为虚寒。

三动而躁

马云。难经亦以为离经脉。是六至而躁。躁者。动之甚也。王注以躁为烦躁。灵枢终始禁服等篇。有一倍而躁。二倍而躁等语。则躁本言脉。不言病也。张云。躁者。急疾之谓。

尺热曰病温

张云。言尺中近臂之处有热者。必其通身皆热也。脉数躁而身有热。故知为病温。高云。

脉躁疾而尺肤热。则曰病温。简按王注。以尺为寸关尺之尺。马亦从之。非。

脉滑曰病风

张云。数滑而尺不热者。阳邪盛也。故当病风。然风之伤人。其变不一。不独在于肌表。

故尺不热者。脉法曰。滑。不涩也。往来流利。为血实气壅。简按寿夭刚柔篇云。病在阳者。命曰风。病在阴者。命曰痹。此章与痹对言。亦谓偏风之属。

脉四动以上曰死

张云。一呼四动。则一息八至矣。况以上乎。难经谓之夺精。四至曰脱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尽。是皆一呼四至以上也。故死。

乍疏乍数

高云。一呼脉四动以上。则大过之极。脉绝不至则不及之极。乍疏乍数。则错乱之极。

故皆曰死。

人无胃气曰逆

张云。如玉机真脏论曰。脉弱以滑。是有胃气。终始篇曰。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是皆胃气之谓。大都脉代时宜。无太过无不及。自有一种雍容和缓之状者。便是胃气之脉。

胃而有毛

脉经。作有胃而毛。下并同。张云。是为贼邪。以胃气尚存。故至秋而后病。后皆仿此。

脏真散于肝

吴云。肝气喜散。春时肝木用事。故五脏天真之气。皆散于肝。

但代无胃曰死

张云。长夏属土。虽主建未之六月。然实兼辰戌丑未四季之月为言也。代。更代也。

脾主四季。脉当随时而更。然必欲皆兼和软。方得脾脉之平。若四季相代。而但弦但钩。但毛但石。是但代无胃。见真脏也。故曰死。简按吴马并仍王注。以代为止。恐与经旨左矣。

软弱有石曰冬病

张云。石为冬脉。属水。长夏阳气正盛。而见沉石之脉。以火土气衰。而水反乘也。

故至冬而病。简按推前文例。石当是弦。冬病当是春病。

弱甚曰今病

马云。弱。当作石。张同。云。长夏石甚者。火土大衰。故不必至冬。今即病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弱。作石。简按今甲乙。弱。作软。脉经。作石。推前文例。弱当是弦。志高从王义。

脏真濡于脾

吴云。濡。泽也。脾气喜濡泽。长夏之时。脾土用事。故五脏真气。皆濡泽于脾。

毛而有弦曰春病

吴本。毛。作胃。张云。弦为春脉。属木。秋时得之。以金气衰。而木反乘也。故至春木王时而病。简按推前文例。当是胃而有钩。曰夏病。

弦甚曰今病

张云。秋脉弦甚。是金气大衰。而木寡于畏。故不必至夏。今即病矣。简按推前文例。

当是钩甚。

以行营卫

甲乙。以。作肺。

石而有钩曰夏病

张云。钩为夏脉。属火。冬时得之。以水气衰。而火反侮也。故至夏火王时而病。

汪昂云。钩。当作软弱。简按推上文例。当是胃而有弱。曰长夏病。

钩甚曰今病

张云。冬脉钩甚。是水气大衰。而火寡于畏。故不必至夏。今即病矣。简按推上文例。

当是弱甚曰今病。而软弱有石曰冬病以下。与春夏其例不同。盖错综其意。欲人彼此互推。知其由也。必不文字讹误焉。

其动应衣脉宗气也

甲乙。衣。作手。脉下。有之字。沈氏经络全书曰。虚里。乳根穴分也。俗谓之气眼。顾英白曰。乳根二穴。左右皆有动气。经何独言左乳下。盖举其动之甚者耳。非左动而右不动也。其动应手。脉宗气也。素问本无二义。马玄台因坊刻之误。而谓应衣者。言病患肌肉瘦弱。其脉动甚而应衣也。亦通。始读素问。则心窃疑之。至读甲乙经。而疑遂释然。简按五味篇曰。大气积于胸中。命曰气海。邪客篇曰。宗气积于胸中。皆此义也。通雅云。宗尊一字。孝经。宗祀。注。尊祀。王云。

宗。尊也。此乃古训。应衣。当从甲乙。而作应手。若应衣则与下文何别。张云。前言应衣者。言其微动似乎应衣。可验虚里之胃气。此言应衣者。言其大动。真有若与衣俱振者。此臆度之见。不考甲乙之失耳。

盛喘数绝

张云。若虚里动甚而如喘。或数急而兼断绝者。由中气不守而然。故曰病在中。简按马吴志。以喘为病证。非。

结而横有积矣

张云。胃气之出。必由左乳之下。若有停阻。则结横为积。故凡患者。多在左肋之下。因胃气积滞而然。如五十六难。曰肝之积名曰肥气。在左胁下者。盖以左右上下。分发五行而言耳。而此实胃气所主也。吴云。脉来迟。时一止。曰结。横。横格于指下也。言虚里之脉结而横。是胃中有积。简按横。盖谓其动横及于右边。张注以结横不为脉象。恐非。

绝不至曰死

志云。胃腑之生气绝于内也。

宗气泄也

吴云。宗气宜藏不宜泄。乳下虚里之脉。其动应衣。是宗气失藏。而外泄也。马云。乳下之动应衣者。予曾见其人病终不治。张云。虚里跳动。最为虚损病本。故凡患阴虚劳怯。则心下多有跳动。

及为惊悸慌张者。是即此证。人止知其心跳。而不知为虚里之动也。但动之微者。病尚微。动之甚者。病则甚。

亦可因此以察病之轻重。凡患此者。当以纯甘壮水之剂。填补真阴。夫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是由胃气。而上为宗气也。气为水母。

气聚则水生。是由肺气而下生肾水也。今胃气传之肺。而肾虚不能纳。故宗气泄于上。则肾水竭于下。肾愈虚。

则气愈无所归。气不归则阴愈虚矣。气水同类。当求相济。故凡欲纳气归原者。惟有补阴以配阳一法。简按许氏本事方云。王思和曰。今心怯非心松也。胃之大络。名曰虚里。络胸膈及两乳间。虚而有痰则动。此张注所未论及。故表而出之。

中手促上击者

马云。寸口之脉。中医人之指。而促上来击者。是肩背在上。故其脉促上也。名曰肩背痛。简按据马注。促上。谓促于鱼上而搏击。吴以为结促之促。志以为浮而搏击。并乖经旨。

寒热及疝瘕少腹痛

马云。下文脉急者。曰疝瘕少腹痛。据理此处及疝瘕少腹痛六字为衍。简按当从新校正。

沉而横曰胁下有积

甲乙。横下。有坚字。无有积二字。张云。横。急数也。志云。横。横逆。言脉之形象。非谓病也。简按横。谓寸口脉位。横斜于筋骨间。张志恐非。

沉而喘

甲乙。沉。作浮。

脉滑浮而疾者

甲乙。作脉浮滑实大。

脉急者

吴云。急。弦急也。是为厥阴病脉。张云。弦急者。阴邪盛。故为疝瘕少腹痛。

疝瘕

甲乙。作疝。

曰病无他

张云。虽曰有病。无他虞也。高云。无他变也。

不间脏

张云。五十三难曰。七传者死。间脏者生。七传者。传其所胜也。间脏者。传其所生也。

皆此之谓。考之吕氏注。曰。间脏者。间其所胜之脏。而相传也。心胜肺。脾间之。脾胜肾。肺间之。肺胜肝。

肾间之。肾胜心。肝间之。肝胜脾。心间之。此谓传其所生也。今不间脏。而传其所克。故曰死。间。去声。

臂多青脉

张云。血脱则气去。气去则寒凝。凝泣则青黑。故臂见青色。言臂则他可知矣。即诊尺之义。志云。诊。视也。论诊尺必先视臂之脉色。

释音。。音亦。熊同。高云。解。懈同。。音亦。余篇解同。犹懈怠。志云。懈惰也。

杭世骏道古堂集云。解二字。不见他书。解。即懈。。音亦。倦而支节不能振耸。惫而精气不能检摄。筋不束骨。脉不从理。解解。不可指名。非百病中有此一症也。内经言此者凡五。平人气象论云。尺脉缓涩。

谓之解。王氏注。伫不可名。伫。困弱也。(按宋书明恭王皇后传。后在家。为伫弱妇人。)玉机真脏论云。

冬脉太过。则令人解。此从脉起见也。刺疟论云。足少阳之疟。令人身体解。寒不甚。热不甚。恶见人。

见人心惕惕然。热多汗出甚。此从疟起见也。刺要论云。刺骨无伤髓。髓伤则销铄酸。体解然不去矣。四时刺逆从论云。夏刺经脉。血气乃竭。令人解。此从刺而究其极也。要皆从四末以起见。如经所言堕怠。小变其辞。而意较微眇尔。宋景濂送葛医师序。不得其解。篁南江氏。辑名医类案。引叶氏录验方。以为俗名发痧之证。别列一门。武断极矣。余尝见有此病。发必神思躁扰。少腹痛。灵素未尝言及。与解之义。毫不干涉。殆大缪矣。简按王注据刺疟论解之。然此少阳疟之状。而非解之义。马吴张并仍王注。皆不可从。但志高及杭氏之说为稳贴。解字。亦见论疾诊尺篇。云。尺肉弱者。解也。盖解。即懈惰懈倦之谓。四时刺逆从论解。诊要经终论作解惰。刺疟论解。巢源作解倦。此可以证也。。即亦字从人者。与易通。王注气厥论云。食亦者。谓食入移易而过。不生肌肤。亦。易也。甲乙引气厥论。

作食。骨空论。易髓无孔。王注云。易。亦也。此可以证亦同。而与易通也。而易。谓变易其平常。神农本草蜣螂条。狂易。(证类。音羊。误。汉书外戚传云。素有狂易病。师古注。狂易者。狂而变易常性也。)阴阳别论。偏枯痿易。王注。易。谓变易常用。而痿弱无力也。大奇论。跛易偏枯。王注。血气变易。为偏枯也。知是解易即解惰。变易平常之义矣。滑云。一说作解极。谓懈倦之极也。未知何据。虞氏正传云。解者。

肌肉解散。者。筋不束。俗呼为砂病。内经名解。实非真砂病也。此说亦太误。

安卧脉盛曰脱血

马云。安卧者。不能起也。脉盛者。火愈炽也。火热则血妄行。故谓之脱血。高云。安卧。犹嗜卧。

尺涩脉滑谓之多汗

吴云。尺部肌肤涩。是皮毛失其津液也。脉来滑。阴火盛也。阳盛阴虚。故为多汗。阴阳别论曰。阳加于阴。谓之汗。简按王以脉为尺脉。张同。并误。

脉尺粗

熊本。无脉字。吴同。当删。

谓之热中

简按王注。谓下焦中也。非。马云。热气在腹。谓之热中也。

目裹微肿

宋本。裹。作里。吴同。志高作内。并非。

胃疸

简按疸。瘅同。即前篇所谓消中。后世所称中消渴也。马云。谷疸。志云。黄胆。并非。

面肿曰风

马云。水证有兼风者。其面发肿。盖面为诸阳之会。风属阳。上先受之。故感于风者。

面必先肿。不可误以为止于水也。评热论。水热穴论。论疾诊尺篇。皆名曰风水。王注以为胃风者非。及考风论。胃风之状。并无面肿之说。简按金匮要略云。面目肿大有热。名曰风水。又云。腰以上肿。当发汗。

足胫肿曰水

吴云。脾胃主湿。肾与膀胱主水。其脉皆行于足胫。故足胫肿者为水。简按金匮要略云。

腰以下肿。当利小便。

妇人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也

赵府本。妊。作任。熊吴张并同。张云。心脉动甚者。血王而然。王启玄云云。盖指心经之脉。即神门穴也。其说甚善。任。妊同。孕也。简按论疾诊尺亦曰。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知是全本作足少阴者。未为得。王以动为厥厥动摇之动脉。马以妊子为男子。皆误。

未有脏形

马云。未有正脏之脉相形。而他脏之脉反见。春夏脉宜浮大。今反沉细而瘦。秋冬脉宜沉细。今反浮大而肥。此即所谓逆四时也。玉机真脏论云。未有脏形于春夏。而脉沉涩。秋冬脉浮大。名曰逆四时。与此义同。志云。未有春弦夏钩秋毛冬石之脏形。简按吴张为真脏之脉形。非。

命曰反四时也

吴删四时二字。马云。是皆难治之证。犹脉之反四时也。王注为衍文。殊不知古人以彼形此。则未必非取譬之意。(王注。当是新校正。)简按马注似傅会。

肝不弦肾不石也

张云。人生所赖者水谷。故胃气以水谷为本。而五脏又以胃气为本。若脉无胃气。

而真脏之脉独见者死。即前篇所谓但弦无胃。但石无胃之类。是也。然但弦但石。虽为真脏。若肝无气则不弦。

肾无气则不石。亦由五脏不得胃气而然。与真脏无胃者等耳。志云。弦钩毛石。胃气所生之真象也。真象见者。

谓胃气已绝。故死。然五脏之真象。乃胃腑精气之所生。精气绝。则肝不弦。肾不石。而又带钩弹石之死脉见矣。高云。至春而肝不微弦。至冬而肾不微石也。简按高仍王义。近是。谢缙翁及袁表校本脉经。作肝但弦。

心但钩。脾但弱。肺但毛。肾但石也。未知据何本。

太阳脉至

张云。此言人之脉气。必随天地阴阳之化。而为之卷舒也。太阳之气。王于谷雨后六十日。是时阳气太盛。故其脉洪大而长也。马云。按王注扁鹊脉法。亦后世假托之言耳。(王注。当是新校正。)简按新校正扁鹊脉法。出于脉经。吕广说。出于七难注。太阳脉云云八字。吴本移于阳明后。仿于七难之例也。

少阳脉至

张云。少阳之气。王于冬至后六十日。是时阳气尚微。阴气未退。故长数为阳。疏短为阴。而进退未定也。

阳明脉至

张云。阳明之气。王于雨水后六十日。是时阳气未盛。阴气尚存。故脉虽浮大。而仍兼短也。此论但言三阳。而不及三阴。诸家疑为古文脱简者。是也。及阅七难所载。则阴阳俱全。三阳与此皆同。

至。谓太阴之至。紧大而长。少阴之至。紧细而微。厥阴之至。沉短而敦。此三阴三阳之辨。乃气令必然之理。

盖阴阳有更变。脉必随于时也。

张云。符瑞图曰。玉而有光者。说文曰。琅似珠。简按禹贡。厥贡惟球琳琅。孔传。琅。石而似珠。尔雅释地。西北之美者。有昆仑虚之琳琅焉。郭注。琅。状如珠也。山海经曰。昆仑山。

有琅。附。李时珍云。在山为琅。在水为珊瑚。

微曲

汪机云。偃曲。乃略近低陷之意。数至之中。而有一至似低陷。不应指也。张云。喘喘连属。

急促相仍也。其中微曲。即钩多胃少之义。吴云。不能如循琅之滑利矣。

前曲后居

吴本。居。作倨。张云。前曲者。谓轻取则坚强而不柔。后居者。谓重取则牢实而不动。

如持革带之钩。

而全失充和之气。是但钩无胃也。故曰心死。简按丁德用注十五难云。后居。倨而不动。劲有故曰死也。王注居为不动。盖读为倨。故吴直改之。倨。踞同。汉书。高祖箕踞。张耳传。作箕倨。踞。蹲也。故为不动之义。

厌厌聂聂

吴云。翩翻之状。浮薄而流利也。马云。恬静之意。

如落榆荚

十五难。落。作循。荚。作叶。甲乙同。马云。轻虚以浮之意。张云。轻浮和缓貌。即微毛之义也。李时珍云。榆有数十种。荚榆。其木甚高硕。未生叶时。枝条间先生榆荚。形状似钱而小。色白成串。俗呼榆钱。后方生叶。

不上不下如循鸡羽

吴云。不上下。则非厌厌聂聂翩翻流利之形矣。如循鸡羽。涩而难也。高云。如循鸡羽。极轻极虚。不若榆荚之落也。马云。鸡羽两旁虽虚。而中央颇有坚意。所以谓之病也。简按玉机真脏论。秋病脉曰。其气来毛。而中央坚两旁虚。此谓太过。王注盖本于此。而马衍其义。

如风吹毛

简按毛。草也。左传隐三年。涧溪沼之毛。丁德用十五难注云。风吹毛者。飘腾不定。

无归之象。

招招

马云。招。迢同。迢迢然。长竿末梢。最为软弱。揭之则似弦而甚和。所以谓之平也。张云。

揭。高举也。高揭长竿。梢必柔软。即和缓弦长之义。招招。犹迢迢。吴意同。志云。以手相呼曰招。招招。

乍伏之象。高云。柔和而起伏也。简按集韵。迢迢。高貌。义难叶。志注本于诗邶风招招舟子之疏。尤得其解。

急益劲

甲乙。脉经。急下。有而字。

和柔相离如鸡践地

张云。和柔。雍容不迫也。相离。

匀净分明也。如鸡践地。从容轻缓也。此即充和之气。亦微软弱之义。是为脾之平脉。

实而盈数如鸡举足

张云。实而盈数。强急不和也。如鸡举足。轻疾不缓也。前篇言弱多胃少。此言实而盈数。皆失中和之气。故曰脾病。汪机云。鸡践地。形容其轻而缓也。如鸡举足。言如鸡走之举足。形容脉来实而数也。践地与举足不同。践地。是鸡不惊而徐行也。举足。是被惊时疾行也。况实数与轻缓相反。彼此对看。尤见明白。难经以此为心病。志云。鸡足有四爪。践地极和缓。形容脾土之灌溉四脏。鸡举足。拳而收敛。不能灌溉于四脏也。简按汪志并凿。

如鸟之喙

宋本。鸟。作乌。甲乙同。张云。喙。音诲。嘴也。

如鸟之距

张云。距。权与切。鸡足钩距也。

如屋之漏如水之流

脉经。流。作陷。张云。如屋之漏。点滴无伦也。如水之流。去而不反也。是皆脾气绝。而怪脉见。

如钩

张云。冬脉沉石。故按之而坚。若过于石。则沉伏不振矣。故必喘喘累累。如心之钩。阴中藏阳。而得微石之义。莫善昌云。琅。石之美者。钩。乃心之脉也。心脉如循琅。肾脉如钩者。心肾水火之气。互相交济者也。

如引葛

马云。葛根相附。而引之不接。按之大坚。则石而不和。所以谓之病也。张云。坚搏牵连也。高云。如引葛藤之上延。散而且蔓。不若钩之有本矣。

如夺索

吴云。两人争夺其索。引长而坚劲也。志云。如引葛。而更坚劲矣。

辟辟如弹石

高云。辟辟。来去不伦也。如弹石。圆硬不软也。此但石无胃。故曰肾死。张云。难经十五难所载。

平病死脉。视之本经。异同颠倒。意者其必有误。或别有所谓耶。且难经之义。原出本论。学人当以本经为主。

○高本。上文肝见庚辛死云云三十二字。移于如弹石曰肾死之后。似文脉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