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证略例》论宜灸不宜灸并汤沐四肢法·
古人谓少阴、厥阴、阴毒三证则宜灸,或用葱熨等法,皆为身表凉故也。若阴气在内,阳气在外,身表壮热,手足大温或热不等,则不宜灸之。若遇前三证,用热醋炒麸注布袋中,脐下熏蒸熨极妙。又云∶三阴证陷骨、歧骨间,三五七壮灸,足温生。
《活人》阴证,诸药不效,并汤水不下,身冷脉绝,气息短,不知人,用葱熨法。本为上热下寒也,二法虽妙。莫若用上醋拌麸炒热,注布袋中,脐下熏蒸,比上二法尤速。若更以葱白煎浆作汤,以沐四肢亦可。若病患服药后,欲作汗时,用汤沐以接四肢阳气尤佳。
外接法干姜二,炮为细末,石决明一,另研细,称拌匀,每服二三钱匕,手心中以津唾调如泥,以手奄其阴,至暖汗出为度。以牡蛎代决明亦可,牡蛎烧粉用。
一法∶治水 偏大,上下不定,疼痛不止,牡蛎不以少多,盐泥固济,炭三斤, 令火尽,冷取二两,干姜一两,炮为细末,二味和匀,冷水调得所,涂病处,小便大利即愈。
脐下六穴
神阙一穴,脐中,禁针,刺之令人出恶汁不止。
阴交一穴,脐下一寸。
气海一穴,一名孛央,阴交下五分。
石门一穴,脐下二寸,三焦之募,女子禁灸,恐绝产也。
关元一穴,脐下三寸,小肠之募,为下纪三阴,任脉会。
中极一穴,脐下四寸,为气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