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见《金匮翼·呕吐统论》。又称胃火呕吐、热呕。详热呕、胃火呕吐条。
痧证之一。指患痧面有口吐血沫者。《痧症全书》卷中:“血沫痧,胀闷废食,两胁疼甚,口出淡血沫,如西瓜瓤,用熏陆香为君,佐以寄奴、茜草之类,治之即愈。”
病名。指喉痹之色淡红者。多由伤寒时邪未尽之故。症见咽喉肿起,疼剧,色淡红,饮食吞咽有碍;身发寒热;呕吐、目赤,脉数者,恐有斑毒在内,可急针少商、商阳、关冲、少冲左右八穴,或患处挑破。内服宜用解毒消肿。
见《苏州本产药材》。即蒲种壳,详该条。
见《张氏医通》卷十六。即都气丸,见该条。
【介绍】:见翁仲仁条。
古代医学分科之一。明代始独立设科,参见十三科条。
十二经筋之一。《灵枢·经筋》:“足少阴之筋,起于小指之下,并足太阴之筋,邪走内踝之下,结于踵,与太阳之筋合而上结于内辅之下,并太阴之筋而上循阴股,结于阴器,循脊内挟膂,上至项,结于枕骨,与足太阳之筋合
即肾气丸,见该条。
【介绍】:见王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