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清·汪嘉谟《胎产辑萃》。即打胎。
出《备急千金要方》卷五。即玉衡,详该条。
即温法。详该条。
见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条。
五迟之一。小儿周岁以后,不能自己站立的病证。肝主筋,肾主骨,小儿肝肾不足,或哺养失宜,影响筋骨的发育,以致膝盖骨软弱,足胫无力,不能自立。治宜滋补肝肾。用六味地黄丸加枸杞、鹿角胶、当归、白芍之类。
骸,骨骼。百骸,统指全身骨骼。《医门法律》卷一:“人之五官百骸,赅而存者,神之居耳。”
证名。指喉部卒然肿痛。《备急千金要方》卷六下:“识喉卒肿,不下食,方以韭一把,捣熬薄之,冷则易。”
出《灵苑方》。即桦木皮,详该条。
维医著作。作者不详。约成书于公元九世纪。主要内容介绍当时维医常用药物,如牛角、石榴、雪鸡脑、狼骨、山羊胆汁、狗脑、茴香。内容简单朴实,丝毫未涉及理论,反映了早期维医学朴素的面貌。现只有手抄本。
见《广东中草药》。即小飞扬草,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