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食之一。《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之药。……伤肉,轻者山楂,阿魏;甚者硝石、硼砂。伤狗肉,杏仁、山楂。”《张氏医通》卷二:“伤诸肉食,用草果、山楂。”亦
见《草药手册》。为了哥王之别名,详该条。
见《江苏省植物药材志》。即丝瓜络,详该条。
出《新修本草》。为青木香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吴正伦条。
证名。见《儒门事亲·咯血衄血嗽血》。《赤水玄珠》卷九:“咯血者,喉中常有血腥,一咯血即出,或鲜或紫者是也,又如细屑者亦是也。”《张氏医通·诸血门》:“咯血者,不嗽而喉中咯出小块,或血点是也。其证最重,
见补阳还五汤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刺梨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见清·周纪常《女科辑要》。指妊娠期乳自出。即乳泣。详该条。
①(xuàn),音义同“眩”,即眩晕之意。《素问·厥论》:“巨阳之厥,则肿首头重,足不能行,发为眴仆。”②(shùn),音义同“瞬”,即眼球的转动,开合。《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衄家不可汗,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