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之一。以细竹管(箭竿)或苇管一端轻轻插入耳中,另端置炷施灸。《千金要方》:“以苇筒长五寸,以一头刺耳孔中,四畔以面密塞之,勿令气泄,一头内大豆一颗,并艾烧之令燃,灸七壮。”用治口眼歪斜、耳疾等。
见外科钤条。
病名。出《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十五。指瘤体日久破溃化脓者。
伤食之一。《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之药。……伤肉,轻者山楂,阿魏;甚者硝石、硼砂。伤狗肉,杏仁、山楂。”《张氏医通》卷二:“伤诸肉食,用草果、山楂。”亦
出《盛京通志》。为木贼之别名,详该条。
出明·薛铠《保婴撮要》。即目连剳。见该条。
详血热条。
见《广西药用植物图志》。即半边旗,详该条。
【介绍】:见王文谟条。
病名。见《喉科种福》卷五。多由素属阴虚之体或内伤久病,肾阴虚损,虚火上炎客于咽喉所致。证见满口皆黄,但其黄如淡金,干净无垢,口无涎丝,外显潮热或兼腰膝酸软,唇红颧赤。或如久病痨瘵之人等一派阴虚于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