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目视昏矇不清。多由阳明腑热炽盛,邪热上蒸所致。《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伤寒论本义》:“其目
小儿推拿方法名。《推拿指南》:“掐揉五指节法,此法治风痰咳嗽,口眼歪斜,……用右大指甲掐之,复以右大指面揉之,男左女右。”
妇女怀胎一月之称。北齐·徐之才《逐月养胎方》:“妊娠一月名始胚。”
证名。多由火毒炽盛,疫毒薰灼肺经,致鼻孔干燥,黑如煤。治宜解毒、泻火。可选用清瘟败毒饮加减。
病名。麻风病的一种类型。见《诸病源候论》卷二。多由恶风侵袭皮肤血分之间,郁遏化火,耗伤血液,或由接触传染所致。临症初起皮肤变黑,发若隐疹,痒如虫行,继之则手足麻木,针刺不痛,目视物如垂丝状,心中常惊恐
出《新修本草》。即荜拨,详该条。
【生卒】:1662~1722【介绍】:清医学家。字嗣宗,号令昭,别号也愚、二瞻、怡云、自宗。奉贤(今属上海市)人。家世业医,已历十九代。炫初习儒,康熙三十年(1691年)岁贡生,后承家学习医,治疾神明
证名。出《素问·热论》。指腰脊部筋肉拘紧,活动不利。可见于伤寒、痉、痹等病症。详各条。
《诸病源候论》卷四十四:“产后血气伤竭为内极七病,即旧方所云七害也。一者害食,二者害气,三者害冷,四者害劳,五者害房,六者害任(任同妊),七者害眼。皆产时伤动血气,其后虚极未平复,犯此七条而生诸病。”
病证名。见《普济方》卷三百八十四。小儿骨热,肌肉消瘦。为病后余热化火熏灼肌体,消灼骨髓所致。治详骨热、骨蒸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