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复方。《素问·至真要大论》:“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详复方条。
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出《神农本草经》。为苍耳子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药形性经验鉴别法》。为毛大丁草根之别名,详该条。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八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即前胸和两腋下肋骨部位的统称。《医宗金鉴·刺灸心法要诀》:“胸者,缺盆下,腹之上,有骨之处也。”《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其两侧自胸以下,至肋骨之尽处,统名曰胁。”
【生卒】:六世纪【介绍】:南北朝时北魏医家。字思祖。馆陶(今河北馆陶)人。当过中散令、太医令等官职。曾汇集一百多人共同辑集《药方》一百多卷行世,已佚。
病证名。小儿因惊又感寒邪,或因伤寒郁久化热,热极风生而邪乘于心,发为搐搦者。其症多兼壮热,头痛,鼻塞流涕,畏寒拘急。治宜解表清热。用羌活汤(《张氏医通》:羌活、防风、荆芥、紫苏、川芎、赤芍、枳壳、山楂
战国时期名医扁鹊的医疗主张。据《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载,扁鹊认为,人的病证在六种情况下不能治好或者不予治疗。即“骄恣不论于理”、“轻身重财”、“衣食不能适”、“阴阳并藏气不定”、“形羸不能服药”、“信
【介绍】:见虞洮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