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因脉治》卷二方。干姜、肉桂、杏仁、甘草。水煎服。治呕吐酸水,脉弦迟者。
参见十天干条。
二十四节气之一。《通纬·孝经援神契》:“大雪后十五日,斗指子,为冬至,十一月中。阴极而阳始至,日南至,渐长至也。”
见陆氏三世医验条。
五迟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小儿二、三岁一般能说简单的语言,到四、五岁还不能说话者为语迟。言为心之声,肾脉系舌本,小儿先天肾虚,心气不和,为形成本病的主要原因。但也有由后天脾胃亏损,津气不能上荣所致
宋代医疗福利设施。创立于1249年(淳祐九年),据载系专为收养被遗弃的婴幼儿。局内有药局,并为贫病者医治。
运气术语,君火相火所主之位。《素问·至真要大论》:“火位之主,其写以甘,其补以咸。”张景岳注:“火之主气有二:春分后六十日有奇,少阴君火主之,二之气也;夏至前后各三十日有奇,少阳相火主之,三之气也。”
病名。见《世医得效方》卷十八。即跌打损伤,详该条。
见《广西药用植物名录》。为蟛蜞菊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张致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