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阴比事
法医学著作。1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编录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各冠以四言标题。其中有一些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
法医学著作。1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编录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各冠以四言标题。其中有一些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
见《广西植物名录》。为水田七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感寒即发的痫证。小儿内伤脾胃,外感风寒,结于胸膈之间,遇风寒即发。其症突然仆倒,不省人事,发出尖叫声,口涌痰涎。治宜断痫丸(《证治准绳》:皂角、白矾、蝎梢、僵蚕、雄黄、朱砂,白附子、麝香、乌蛇
书名。不分卷。清·吴甡选辑。约刊于1710年。吴氏此编的脉学部分,基本上取材于《王叔和脉诀》和《濒湖脉学》,后附望、闻、问及小儿色诊。书中叙述各脉体象以《濒湖脉学》二十七脉为宗,删去原《王叔和脉诀》中
用活血药或结合理气药以祛除瘀血的治法。详祛瘀活血条。
病证名,指小儿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小儿脏腑娇嫩,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不论外感六淫,内伤脏腑,都能引起发热,并且感邪之后,最易化热,热甚则伤阴,阴损及阳。所以,小儿发热的表、里、寒、热、虚、实的变化,
宋代官方设立的专门经营药品的机构名称。1151年诏诸州设置惠民局,由官府给医药,为群众的疾病治疗提供方便。
病名。见《喉科方论》。又名牙根流血。多由阳明胃火炽盛,或热迫血妄行所致。症见齿龈肿痛,齿根出血。治宜泻火解毒,凉血止血。可选清胃散、犀角地黄汤、玉女煎等加减;或用草决明煎水含漱。参见齿衄条。
病证名。指突然失音,即暴暗。《灵枢·经脉篇》:“足阳明之别……其病气逆则喉痹卒喑。”系指音声不出卒然而发作者。暴病多属实证,多由风寒、风热之邪犯肺所致。因于风寒者,宜温散寒邪;因于风热者,宜辛凉宣散。
骨名。又名心蔽骨、鸠尾骨。详鸠尾骨条。
《外科全生集》卷四方。乌梅肉一钱,轻粉五分。同研,不见粉亮为度,如硬则用唾液润之,不可用水,研至成膏,按患口大小,作薄饼数个,以贴毒根,外用膏掩,日易一次,待毒根不痛,落下乃止。治毒根凸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