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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与沙俄签订《旅大租地条约》

在126年前的今天,1898年3月27日(农历1898年3月6日),清政府与沙俄签订《旅大租地条约》。

1898年3月27日,清政府与沙俄签订《旅大租地条约》。1897年12月15日,沙俄借口协助中国抵抗德国强占胶州湾,派舰队占领旅顺。次年的3月27日,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俄国驻华代办巴布罗福在北京签订此约。主要内容:一、租借旅顺口、大连湾,期限25年;二、俄国享有租借地内行政权;三、旅顺军港只许中俄使用,俄国可在租地内建造各种军事设施;四、俄有修筑中东铁路支线的特权。同年5月7日又在圣彼得堡签订《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六款,进一步确定俄国建筑及在租借地附近的独占权。两约的签订,使中国东北成为沙俄的势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