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儿虽小物,各自有君臣。
夺食已非义,焚巢兹不仁。
杀身缘底罪,作俑定何人。
不惮高论直,宁辞远送珍。
解包颜有喜,入坐齿生津。
海错休胶列,山肴且不陈。
其谁心恻怛,为汝鼻酸辛。
愿下孩虫令,恩倾雨露春。
夺食已非义,焚巢兹不仁。
杀身缘底罪,作俑定何人。
不惮高论直,宁辞远送珍。
解包颜有喜,入坐齿生津。
海错休胶列,山肴且不陈。
其谁心恻怛,为汝鼻酸辛。
愿下孩虫令,恩倾雨露春。
作者介绍
曾几(1085--1166)中国南宋诗人。字吉甫,自号茶山居士。其先赣州(今江西赣县)人,徙居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历任江西、浙西提刑、秘书少监、礼部侍郎。曾几学识渊博,勤于政事。他的学生陆游替他作《墓志铭》,称他“治经学道之余,发于文章,雅正纯粹,而诗尤工。”后人将其列入江西诗派。其诗多属抒情遣兴、唱酬题赠之作,闲雅清淡。五、七言律诗讲究对仗自然,气韵疏畅。古体如《赠空上人》,近体诗如《南山除夜》等,均见功力。所著《易释象》及文集已佚。《四库全书》有《茶山集》8卷,辑自《永乐大典》。>>查看作者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