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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诗其二·农

圣人作耒耜,苍苍民乃粒。
国俗俭且淳,人足而家给。
九载襄陵祸,比户犹安辑。
何人变清风,骄奢日相袭。
製度非唐虞,赋斂由呼和浩特吸。
伤哉田桑人,常悲大弦急。
一夫耕几垅,游堕如云集。
一蚕吐几丝,罗绮如山入。
太平不自存,凶荒亦何及。
神农与后稷,有灵应为泣。

作者介绍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查看作者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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