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诗词古文>凶年民有弃子于江者诗以寄哀原文和赏析

凶年民有弃子于江者诗以寄哀

骨肉岂不亲,无食难为恩。抱子弃水中,哭声吐复吞。

母饥骨髓枯,儿饥眼眶出。终然两存难,何以共忧恤。

岁月不相贷,恩爱从此分。我死尚可忍,儿啼那复闻。

儿啼那复闻,江水流浩浩。不忍回视之,衔悲入秋草。

作者介绍

(1321—1381)元末明初江西泰和人,原名楚,字子高。洪武三年举经明行修,授兵部职方司郎中,迁北平按察司副使。坐事谪输作,寻放归。十三年召拜礼部侍郎,擢吏部尚书。寻致仕归。次年,复征为国子司业,卒于官。谥恭介。博学工诗,江西人宗之为西江派。有《北平八府志》、《槎翁诗文集》、《职方集》。>>查看作者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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