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录斋诗钞
三卷。《诗余》一卷。清韩德玉撰。韩德玉,生卒年不详,江苏长州(今苏州)人,资政韩莲洲之女,刘传祁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唐县刊本。书前有礼部奏文、叶昌炽所撰写的家传、刘永诗所撰写的事略及悼亡诗并作序言。第一卷为《绣余集》,第二卷为《镜台集》,第三卷为《官阁集》。书后有其侄女韩炳蔚所写的跋语,书末还刻有“男仁和、仁骏、仁宣校字”的字样。
三卷。《诗余》一卷。清韩德玉撰。韩德玉,生卒年不详,江苏长州(今苏州)人,资政韩莲洲之女,刘传祁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唐县刊本。书前有礼部奏文、叶昌炽所撰写的家传、刘永诗所撰写的事略及悼亡诗并作序言。第一卷为《绣余集》,第二卷为《镜台集》,第三卷为《官阁集》。书后有其侄女韩炳蔚所写的跋语,书末还刻有“男仁和、仁骏、仁宣校字”的字样。
一卷。清于光华(详见《四书句读辨》)录。是书专就读《四书集注》说法。大旨认为每章总注及说性理处,一概不可缓。章内前后节脉络贯通,或前后章相承照应者,并宜细细玩味,不得随手点画,遗前忽后,抹煞先贤苦心。
一卷。清曹恩编。恩安徽歙县人,官任刑部员外郎。此书所述为其父曹振镛(1755-1835)生平。振镛,字怿嘉,号俪生。安徽歙县人。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进士,于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历任编修、学政、
八卷。清徐天璋注解,其子徐浚仁疏证。天璋字睿川,江苏泰州(今江苏泰州)人。书首有天璋自序,认为朱子集注不免仍有疑义,既有疑,则必确求古训,确证他经而又涵咏本文,揆厥情理,揣度时事,笔于笺,此笺疑所作也
一卷。清王韬(详见《春秋朔闰日至考》)撰。该书是作者所撰《弢园经学辑存》中的一种,为旅居海外时所作。据春秋时的至日朔闰,排列为表,每行为一年,分为十二格,每格为一月,遇闰年则置十三格。大体上以冬至为经
一卷。清顾文彬(生卒年不详)编著。文彬字紫珊,江苏元和人。该书记宋末元初周公谨事实。公谨名密,号草窗,又号弁阳老人,泗水潜夫。现存光绪二年(1876年)《过云楼书画》本。
十二卷。宋桑世昌撰。桑世昌,南宋时人。陆游的外甥。淮海人,世居天台山。此书系考证晋王羲之所作《兰亭序》书帖。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所载,《兰亭考》原名《兰亭博议》,共十五卷。刊行时经高似孙删改,存十
一卷。清刘逢禄(1776-1829)撰。逢禄字申受,江苏武进人,经学家,为常州学派创始人之一。著有《左氏春秋考证》、《春秋公羊经传何氏释例》、《刘礼部集》等。是书卷末逢禄称是书旨在追述《何氏解诂》之义
四卷。清王钺(1623-1703)撰。王钺,字仲威,号任庵,诸城(今山东诸城)。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因母亲年老留养不赴官。1669年母亲去世,选为广东西宁县令。后举“博学鸿词”不赴。王钺善诗文
一卷。清王国维撰。王国维此书,重点在于辨驳周公摄政之事。王国维认为,周公摄政之事不可信。他在解释《洛诰》中“复子明辟”时说:“复,白也。”又引郑玄曰:“复谓奏事也。辟,君也。”所以王氏认为“复子犹《立
见《大宋中兴通俗演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