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辩正论

辩正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632)。有十二篇,即:第一、三教治道篇,第二、十代奉佛篇,第三、佛道先后篇,第四、释李师资篇,第五、十喻篇。第六、九箴篇,第七、气为道本篇,第八、信毁交报篇,第九、品藻众书篇,第十、出道伪谬篇,第十一、历代相承篇,第十二,归心有地篇。在十代奉佛篇中,列述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造寺度僧之事迹。十喻、九箴两篇,因道士李仲卿作《十异九迷论》贬斥佛教,故以“十喻”加以说明,以“九箴”加以诫之。在出道伪谬篇中,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在归心有地篇中,列梁武帝舍道敕,梁邵陵王舍道启,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此书与《破邪论》一样,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贞观元年(627),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太宗不从。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诬称他的《辩正论》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有罔上之罪。太宗闻言大怒,令汰僧尼,逮捕法琳,判他死刑。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看有无灵感,以观后效,再做论处。期至,法琳回答太宗所问:“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辩正论》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另外,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

猜你喜欢

  • 龙城录

    二卷。旧本题唐柳宗元(已著录)撰。此书《新唐志》、《崇文目》、《读书志》,《通志》均未载录,只在《书录解题》、《通考》、《宋志》才开始载录,原因是一些学者不认为是柳宗元的著撰。例如何薳的《春渚纪闻》,

  • 炉火鉴戒录

    一卷。宋俞琰(详见《周易集说》)撰。俞琰所著之书,多阐明玄学。此书专言外丹炉火之事,强调为之者未必成,而致祸者十之八九。历引古今事迹及前人议论作为鉴戒。自序称“兵后槁,不复存,姑举其略”。《四库提要》

  • 盐法议略

    一卷,清王守基(?-1873)撰。王守基,河南密县人。咸丰进士。官陕西司员外郎、云南司郎中。曾先后在山东司治事二十年。是书前有潘祖荫序言,说:“盐法综于山东司,故君于盐务尤习,钩扶发摘,洞悉利弊,综《

  • 渑水燕谈录

    十卷。宋王辟之撰,生卒年不详。王辟之字圣涂,青州(今山东益都)人,宋仁宗治平四年中进士,此后做了三十多年的县官、州官。至绍圣四年告老还乡,隐居渑水(河名),与贤士大夫喝酒、谈天,其它事迹不详。此书作者

  • 春秋平义

    十二卷。俞汝言(1614-1679)撰。俞汝言字石吉,秀水(今浙江嘉兴)人,清代经学家。俞汝言在明末为诸生,孤贫力学,具有经世之才,恰值明清动乱,故闭门著书。俞氏精研经史,尤熟于明代典故。除此书外,尚

  • 名家词抄

    不分卷。清聂光编。聂光字晋人,庐陵(今江西吉安市)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所选自吴伟业、龚鼎孳以下共三十家。考卷首曾王孙《序》,称为“百家名词”,却与集中所载之数不符。又云:“词体之变迁,选者之诠次,

  • 金陵野钞

    一卷。明顾苓(见《三朝大议录》)撰。《金陵野钞》记崇祯甲申(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福王即位南京,迄于弘光乙酉(1645年)清兵入南京,弘光帝出奔芜湖被俘,高宏图,刘宗周闻国难绝食而死。全书记述弘

  • 医闾集

    九卷。明贺钦(1437-1510)撰。贺钦字克恭、别号医闾,其先人为浙江定海人,以戍籍隶辽东义州卫。成化二年(1466)进士,授户科给事中,寻告病归。弘治初(1488)起陕西参议,檄未至而母殁,乃上疏

  • 六书释义

    二卷。近代李天根撰。李氏生平,参见《说文部首略注》。全书分总论、分论、结论三大节。首为总论,述六书名称次第及诸家之论六书,以及转声通假。次为分论,释指事、象形、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末为结论,总述己

  • 永嘉诗人祠堂丛刻

    十三种,三十卷。冒广生(1873-1959)编。冒广生字鹤亭,号疚斋,江苏如皋人,光绪年间举人,曾任刑部郎中、农工商部郎中。辛亥革命后,曾任上海太炎文学院教授等。建国后,任上海文物保管委员会特约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