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沈彤(详见《周官禄田考》)撰。此书为沈氏择取《内经》中所载人身诸骨,又参以其他书中有关内容,加以注释、辨正撰写而成。书中辨正之处颇多,如经筋篇:“足少阴之脉,循耳后上额角”,沈氏认为“额”字乃
七十六卷。清伯麟(?-1833)等奉敕编,伯麟,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是书分“八旗处分则例”和“八旗绿营处分则例”。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选举、考劾、限期、
四卷。清王元綎(生卒年不详)撰。王元綎,字文甫,宁海(今山东牟平)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考中进士。王元綎在参研前人有关野蚕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见闻,写成《野蚕录》一书。书中不仅介绍了多种野蚕
见《四山群仙会真记》。
见《备急千金要方》。
四卷。唐邱廷翰(生卒年不详)撰。邱延翰,字翼之,闻喜(今属山西省)人。撰有《玉函经》一卷、《黄囊大卦诀》一卷、《天机素书》四卷。《天机素书》,简称《天机书》。《四库提要》称《通志·艺文略》著录邱延翰所
二卷。清代马国翰辑。据《汉书·艺文志》载,原有《齐后氏故》二十卷,《齐孙氏故》二十七卷,《齐后氏传》二十九卷,《齐杂记》十八卷。《汉志》、应劭均称后苍作齐诗,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徐天麟《西汉会要
三十卷。见《重修玉篇》。
一卷。清梁同书撰。梁同书(1723-1815)字元颖,号山舟,晚年又号新吾长翁。浙江钱塘(今浙江余杭县)人。乾隆十七年(1752年)进士,累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善书法,能诗。所著多散佚,唯《直语补证》
十二卷。明张自烈(1564-1650)撰。自烈字尔公,号芑山,宜春(今属江西)人。崇祯末为南京国子监生,入清累征不就,晚年卜居庐山。博学洽闻,著作尚有《四书大全辨》、《诸家辨》、《古今文辨》等十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