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松历代财赋考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要,汇成此书。包括清世祖顺治、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本书有清康熙刻本、江苏巡抚采进本。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要,汇成此书。包括清世祖顺治、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本书有清康熙刻本、江苏巡抚采进本。
二卷。施琅撰。施琅(1621-1696年),原名郎,字琢公、尊侯,晋江(今福建省泉州市)人。初为郑芝龙部左冲锋,降清后历任同安副将、总兵、福建水师提督,授内大臣,隶汉军镶黄旗。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
一百二十卷。乾隆四十四年(1779)奉敕撰。本书《四库提要》作《钦定蒙古王公功绩表传》,十二卷,书名和卷数均与《四库全书》著录本异。著录本凡王公世袭表十六卷,其中第十二卷为西藏部,第十四卷为哈密、吐鲁
三十八卷。明何景明(1483-1521)撰。何景明字仲默,号大复山人,河南信阳人。弘治十一年(1498)举于乡,年仅十六岁,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官至陕西提学使。何景明志操耿介,与李
一〇二卷。明末清初史学家查继佐(1601-1676)撰。查继佐,字伊璜,一字敬修,号兴斋,人称东山先生或朴园先生,浙江海宁人。终身以明朝遗民自居,坚持反清立场。他从明崇祯十七年(1644)起,开始从事
①二十六卷。明关廷访修,张慎言纂。关廷访,河南泌阳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官至钦差清军驿传盐法道,山西按察司副使。张慎言,邑人,累迁河东道左参议,卒葬邑南坛侧,民时祀之。此编为关廷访于万历间
十二卷。清吴引孙编。吴引孙,生平不详。吴氏上承其父家藏之福书堂,本人并不太刻意致力收藏宋元旧本,但能够对实用性书籍广为收蓄。此目著录图书八万余种,卷首冠以御制敕撰之书,卷二经部、卷三四史部、卷五六子部
三卷。明汤世贤摹宋本。汤世贤,生平籍贯不详。该帖共三卷,其中王羲之书二卷,王献之书一卷,后附《目录评释》一卷。该帖之《目录》分别摘取每帖中二、三字为题编辑而成,先列释文,后系评语,并且在每帖下面各注所
二卷。宋范成大(详见《骖鸾录》)撰。淳熙四年(1177)五月,范成大从四川制置使离任,取水路赴临安(今浙江杭州),本书即记其从成都至杭州沿途见闻。其中对于古迹形胜记载最详,并多有所考证,或纠正前人记载
①无卷数。清戴天章撰。戴天章字汉文,湖州人。该书仅有上经下经,只讲卜筮。其解释甚略,而且均杂有互变、纳甲、五行之说。盖言数而流于术,而且沿袭汉学徒有形式。《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② 十一卷。清何毓福撰
不分卷。清刘永锡撰。清刘永锡,字我彭,号竹村,宁海人。乾隆举人。阅历河干二十余年。此篇则其经验及见闻所集。清钞本。不分卷,分为十门:二难、四要、三急、五备、六宜、五忌、四慎、二禁、四约、三信。此编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