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定石经大学经传解
一卷。清邱嘉穗撰。嘉穗字实亭,上杭(今福建上杭县)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四十一年(1702)举人,官至善县知县。此书大旨谓《大学》“格致”一传,本来没有阙佚,不过是出现了错简而已。因此,不仅朱熹所补为误,即诸儒所定亦皆未当。作者乃参取旧说,以“物有本末”一节,“子曰听讼”一节,“诗云邦畿千里”一节,“知止而后有定”一节及“终以此谓知之至也”句,合为格物致知之传,并加以诠解。但作者根据丰坊伪石经本论断,抉择不当。
一卷。清邱嘉穗撰。嘉穗字实亭,上杭(今福建上杭县)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四十一年(1702)举人,官至善县知县。此书大旨谓《大学》“格致”一传,本来没有阙佚,不过是出现了错简而已。因此,不仅朱熹所补为误,即诸儒所定亦皆未当。作者乃参取旧说,以“物有本末”一节,“子曰听讼”一节,“诗云邦畿千里”一节,“知止而后有定”一节及“终以此谓知之至也”句,合为格物致知之传,并加以诠解。但作者根据丰坊伪石经本论断,抉择不当。
九卷。附补遗一卷。明陶宗仪(生平详见《国风尊经》)撰。此书载历代能书之人,上起三皇,下至元代。各卷所记如下:卷一,三皇至秦。卷二,汉与三国。卷三,晋。卷四,宋、齐、梁、陈、北齐、隋。卷五,唐与五代。卷
八卷。清刘云份(生卒年不详)编纂。刘云份淮阴(今江苏淮阴县)人。此集为唐诗合集。共八卷。集前,有康熙四十二年(1703)李翰照序。据称刘云份曾有《十三唐人诗》,又辑为此本。此集专选唐代诗人中刘姓八家之
五卷。清程瑶田(详见《通艺录》)撰。《通艺录》的原目未成书项下有《仪礼经注疑直》之名。此本为安徽丛书本,是程氏的手稿,现仅存有八册,其中还有脱页,旧藏江夏徐恕处,吴承仕对其进行整齐缀辑,录成五卷。民国
二六二卷。清秦蕙田(1702-1764)撰。秦蕙田字树峰,号味经,江苏金匮(今无锡)人。乾隆进士,授编修,命南书房行走。官至工部尚书,加太子太保。立朝三十年,刚介自守。其学以穷经为主,不居讲学之名。能
二十五卷。明张居正(1525-1582)撰。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明政治家。嘉靖进士,任庶吉士、翰林院编修。万历元年(1573)任内阁首辅。力主改革弊政,谥文忠。著有《张文忠公全
二卷。清李玉撰。李玉生平详见《一捧雪传奇》(辞目)。是传奇共二十八出。写金陵江纳,其长女虽与蔡文英订有婚约,后嫌其穷困,逼令蔡生退婚。蔡生诉之于官,府尹高谊审理之,欲问江家长女真意,值此长女出奔在外,
六十八卷。王廷相(1474-1544)撰。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今属河南)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忤中官刘瑾等屡被贬谪。嘉靖中,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后累官至左都御史
六卷,首一卷。喻端士撰。喻端士,清嘉庆前后南昌人,《贩书偶记》时令类著其书为“道光元年(1820)密香庵刊”。
不分卷。葡萄牙人徐日升(1645-1708)、比利时人安多合撰。徐日升为葡萄牙耶稣会士,1672年来华,为康熙帝音乐教师,曾一度继南怀仁为钦天监正。著有《耶稣会士徐日升关于中俄尼布楚谈判的日记》等书。
二卷。清翟灏撰。翟灏(1736-1788)字大川,晚年改字晴江,浙江仁和(今浙江余杭县)人。清训诂学家。祖籍汴(今河南开封)。乾隆十八年(1753年)举人,次年进士,历任衢州、金华二地教授。撰《通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