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吏治辑要
一卷。清高鹗撰。高鹗,字兰墅(或作兰野),一字兰史,别署红楼外史,内务府镶黄旗汉军人。乾隆进士,官至刑科给事中。本书是他在嘉庆十四年(1809)任内阁中书时撰著的。其目的在于让各级官吏认识到自己是国家的柱石,应为官清慎勤和;朝廷应时刻把察吏放在首位。作者还列举了官吏铨选大纲。书前有高鹗序,但只言本人身份,未言姓名。道光二年(1822),通瑞翻译此书,序言中方指出作者为高鹗。通瑞,字韫亭,内务府附生。此后明叙(字攸圃,蒙古领队大臣)等人先后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咸丰七年(1857)、光绪十三年(1887)、宣统三年(1911)均有刻本发行。有石印满蒙汉三种文本。高鹗著有《兰墅文存》,还将曹雪芹的《红楼梦》续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