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十卷。《文集》十二卷。明程可中撰。程可中,字仲权,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详。是集每体为一卷,每卷不过数页。其六言律、七言排律及赋、颂诸体,甚至以一首为一卷。编次殊为繁碎,创新处亦不多。四库已存目。
二卷。清夏容撰。夏容,武宁(今属江西省)人。该书综合《春秋》三传的异同,并参考汉唐以来诸儒的论说,对《春秋》中的一些问题加以阐发。有清光绪十六年(1890)刊本。
二十四卷。明陈元瑞(生卒年不详)辑。陈元瑞生平不详。据该法帖中董香光《序》介绍,可知陈元瑞深于书学。该贴选取历代名迹法帖的石刻佳本,始于汉魏,终于宋元,共编定二十四卷,刊成于明万历癸丑(1613)。所
二卷。明陈大科(约1585年前后在世)撰。陈大科,字思进,号如冈,江苏省南通人。生卒不详。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官至右都御史,兼兵部侍郎,总督两广。著有《陈如冈文集》。大科为官十数年,为人刚直鲠
一卷,续录一卷,别录一卷,附录一卷。清杨浚撰。浚字雪沧,别号观頮道人,福建侯官人,尚著《冠悔堂金石题跋》。是编卷首有光绪戊寅(1878年)、己卯(1879年)龚显曾、陈棨仁序及杨氏自序,并凡例十一则。
二卷。清孙诒让(1848-1908)撰。孙诒让字仲容,号籀庼,瑞安(今浙江省)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官刑部主事,引疾归。后穷经著书四十年,光绪间吏部尚书张百熙,两湖总督张之洞推荐均不出。晚年在
八卷。明吴宗周编。吴宗周,字子旦,号石冈,宣城(今属安徽)人,生卒年不详。弘治九年(1496)进士,官至临江知府。本书辑其先世以来之诗,始宋迄明。书中编者自序称,以先人之作为内集,外人所赠为外集,附以
四卷。清师亮采辑。师亮采字禹门。嘉庆十九年(1814),署高邮知州,属金匮钱泳聚诸名迹刻石,置于文游台四贤祠。第一卷为苏轼《春帖子词》、《墨妙亭诗》、《烟江叠嶂图诗》、《挑耳图题后》。第二卷为苏轼《清
一卷。近人徐天璋(详见《诗经集解辨正》)撰。民国六年(1917),曲阜开讲经大会,徐天璋前往讲述,诸生笔录,汇成此编。于十三经中,各讲数条,大多能独出己见,发前人之所未发。尤善者,如讲“方命圯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