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清钮树玉(1760-1827)撰。树玉字蓝田,晚年著《匪石子》,学者因称匪石先生。曾游学钱大昕门下,为钱氏所重。隐于贾,博极群书,尤精小学。著作尚有《说文解字校录》、《说文刊误》、《说文玉篇校录
五卷。明张星(生卒年不详)撰。张星永城(今属河南)人。崇祯七年(1634)中进士。官至光禄寺署丞。此书取《论语》、《孟子》中所载颜子的事实语言,厘为十则。每个标题下系以四言四句,类似佛教的偈。每则之下
十一卷。汉郑玄(127-200年)注,宋王应麟(1223-1296年)辑,清李调元(1734-1802年)补正。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今属山东省)人,东汉时期著名的经学大师。世称“后郑”,以别于郑兴、
四卷。清吴衡照(生卒年未详)撰。吴衡照字夏治,号子律,浙江海宁人。嘉庆进士,官金华教授。本书为论词之作,或评词家之得失,或详版本之源流,或考词人之事实,或论词律之精粗,或论词中之方言,或摘词中之美句。
八卷。话本小说选集,不知编选者何人。所选篇章七篇出自冯梦龙“三言”,一篇为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原载,但用的是《今古奇观》题目,可知选自《今古奇观》。故亦可推知成书在《今古奇观》之后。选文不像《今古奇
五十二卷。清北洋官辑。是书分甲乙两编。甲编专载条约十卷,卷一是与俄国的,卷二是与英国的,卷三为法国,卷四美国,卷五德国,卷六瑞典、挪威、丹麦、荷兰、日本、西班牙,卷七比利时、意大利,卷八奥地利、日本,
二十四卷。明郭凝之撰。凝之字正中,海宁(今属浙江)人。生卒不详。天启四年(1620)举人,官至兖东兵备副使。该书主要记叙历代孝友人物事迹,录自商代,下至元末。体例上按代编次,但猥杂太甚,有些人物,虽以
五卷,明吴崇节撰。崇节字介甫,弋阳(今属江西省弋阳县)人,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举人,官至武冈(今湖南武冈县)知县,著有《狎欧子摘稿》。《古史要评》所载史事上起周灵王,下迄南宋,每事都采用先标题目
见李筌等《阴符经解》。
六卷。清尹耕云(?-1877)撰。尹耕云,字杏农,湖南桃源人。道光进士,咸丰间官布政使衔道台。其人官礼部曹郎时读书甚勤,举凡经史无所不窥,转御史时,弹劾王公大臣无所规避,直声动朝野。是集卷一至二为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