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明何维柏(约1550前后在世)撰。何维柏,字乔仲,南海(今广东佛山)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历授监察御史,坐劾严嵩,廷杖除名,隆庆初(1567)复官,累迁吏部左右侍郎。又因忤
二卷。元齐德之(生卒年不详)撰。齐德之为元代著名医学家。曾为医学博士,任御药院外科太医。齐氏博采《内经》以后医学文献中诊治疮肿的论述,结合个人多年临床经验,撰成此书,刊于至元元年(1335),后在明代
十卷。唐韦应物(737-792)撰。韦应物,人称韦苏州,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诗人,官至左司郎中。为官刚直为政,做地方官颇有政绩。为洛阳丞时,在两军骑士倚中贵人之势,骄横害民,韦应物绳之以法,以致
一卷。隋顾彪撰,清黄奭辑。黄奭所辑,是取马国翰《尚书顾氏疏》核校而成,但黄氏审慎,于《义疏》、《正义》之文多详加考定,故黄本胜于马本。如黄氏考定,孔序多“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一句;《尧典》“钦明文思
一卷。晋郭璞(详见《尔雅注疏》)撰。又称《郭氏玄中记》、《元中记》。《隋志》、《唐志》无目,惟《崇文总目》、《通志·艺文略》收录,作一卷,未题撰人。南宋人罗苹在《路史发挥》卷一《论槃瓠之妄》中说:“《
一卷。清刘光縢撰。本书所解释的只有《西伯戡黎》、《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等几篇,颇多新见,其中尤以解《金縢》为新,认为“武王知周公之圣,荐之于天祖
二卷。清王树楠撰。王树楠(1859-1936),字晋卿,号陶庐老人,新城(今属河北)人,光绪年间进士,官铜梁知县、新疆布政使。民国间修《清史》,总纂志传。此编包括汉以来碑刻写经及古器物凡四十二条:计碑
二卷。清王夫之(详见《四书考异》)撰。是书《四库总目》不存。书中“壹是”一条,谓壹即专壹,壹是犹舍专此,对齐治平而言。“三年之丧”一条,谓三年之丧非即父母之丧,《春秋传》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谓后与
一卷。清汪德钺撰。此为汪德钺读《尚书》时偶有所感辄形诸笔端,最终合为一卷以成本书。虽为信手拈来,其中仍不乏妙论。比如汪氏根据《尚书》中对人的称谓来论二典,谓“格于文祖”以前称舜,到了“十有二牧”之后,
一卷。清程瑶田撰。程氏生平见“果蠃转语记”。是书专释虫名,包括三篇文章,详述其形状、特性,探究命名所以然之意;并折衷前人之说,辨正讹误;兼及追溯今世方俗语之所本。所释颇多目验。论者谓是书辨螟蛉、果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