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末真论
一卷。比利时柏应理(详见《百问答》)撰。《四末真论》一书根据天主教有“四末”之说,即死候、审判、地狱、天堂,柏应理发挥其说编撰而成。书后附有传教士高一志撰的《终末之记甚利于精修》一文。有康熙十四(1675)年初刻本。有土山湾慈母堂重印本。
一卷。比利时柏应理(详见《百问答》)撰。《四末真论》一书根据天主教有“四末”之说,即死候、审判、地狱、天堂,柏应理发挥其说编撰而成。书后附有传教士高一志撰的《终末之记甚利于精修》一文。有康熙十四(1675)年初刻本。有土山湾慈母堂重印本。
一卷。又名《助语辞补义附录》,清初王鸣昌撰,魏维新摘订。是书收单音及复音虚词二百四十一个,其中颇多方俗词。析为七类:起语辞、接语辞、转语辞、衬语辞、束语辞、叹语辞、歇语辞。侧重分析虚词的意义和用法,不
一卷。魏张揖(生卒年不详)撰。清任大椿辑。张揖字稚让,清河(今河北临清县东北)人,一说河间(今河北献县东南)人。明帝太和(227-232)中为博士,著有《广雅》、《埤仓》、《难字》、《误字》等。除《广
一卷。辑佚书,晋张璿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张璿不见《晋书》,据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知其为安定(今甘肃泾川县)人,官至东晋秘书郎参著作。《经典释文》云此书十二卷,《七志》作十卷。
二卷。《续集》一卷。《杂序》一卷。《龚端公奏议》八卷。附一卷。《浠川政谱》一卷。《露浣园稿》四卷。清龚鼎孳(1615-1673)撰。龚鼎孳,字孝升,号芝麓,安徽合肥人。生平事迹见《定山堂诗集》条。其人
汉仲长统(179-220)撰。长统字公理,山阳高平(今山东省邹县西南)人。长统敢直言,不拘小节,时人称为“狂生”。州郡召用,皆称疾不就,后任尚书郎参曹操军事。《昌言》又名《仲长子昌言》,“昌”即“当”
三卷。清毛乾乾撰。乾乾字心易,别号匡山隐者,精天算之学,著述甚丰。此书前有张沐、潘元丰序及自序,共分三卷:上卷为审音第一,论述五声十二律次序、度数、积实及律管空谷成围径法、律管勾股求围径、律管弧矢验围
一卷。清于鬯(1854-1910)撰。于鬯字醴尊,号香草,江苏南汇(今属上海市)人。有《说文取墨》、《香草校书》等二十三种。是书只《梁惠王》、《公孙丑》两篇。所校如“为其象人而用之也”,谓象人两字合为
一卷。孙雄撰。共四十五篇。除《皇父考》、《释义民》两篇与刊本重复,其余四十三篇都是刊本所未收的。书称札记,主要是训诂考证。如《尚书》“名义”条,谓“尚书”见《墨子·明鬼篇》,由此可见“尚书”不是西汉伏
一卷。王国维(见《刘祁西使记校注》)撰。《蒙鞑备录笺证》一书是对光绪二十七年(1901)曹元忠所著《蒙鞑备录校注》一书的笺证,此书作于1925年,主要引据《宋史》、《元朝秘史》、《元史、宗室世系表》、
一卷。清余希芬撰。余希芬,生卒年不详,字朗仙,江苏昆山人,余梦星之四女,许配吴县沈林为继妻,未嫁而沈林先逝。此书咸丰九年(1859)夏刻,松竹斋藏版,为其姐姐余希婴汇刻入《玉山连珠集》之中。书前有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