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经史摘证
七卷。清宋继种撰。是书摘四书中各句,杂引经史,以为之证。虽于训诂义理,均无所当,但使读四书者,比类参观,获取法之益。书中多记故事,引读书之趣。唯后附制艺,猥俗可厌。书为坊间通行本。该书有道光二十四年(1844)雕龙书屋刊本。
七卷。清宋继种撰。是书摘四书中各句,杂引经史,以为之证。虽于训诂义理,均无所当,但使读四书者,比类参观,获取法之益。书中多记故事,引读书之趣。唯后附制艺,猥俗可厌。书为坊间通行本。该书有道光二十四年(1844)雕龙书屋刊本。
四卷。清阮元(详见《车制图考》)撰。书首有跋,略言“元按《汉志》载《曾子》十八篇,此先秦古书,此第一本;阮孝绪《七录》,称《曾子》二卷,连目录三卷,为六朝以前旧本,此第二本;《新·旧唐书》皆作二卷,较
二十卷,首一卷。清林荔修,姚学甲纂。林荔,福建莆田县人,出身举人,乾隆四十四年(1779)任凤台县知县。后升贵州麻哈州知州。姚学甲,山东巨野人。凤台县(今山西晋城市)古称泽州,清雍正六年(1728),
三十卷,首一卷,末一卷。吴馨、洪锡范修,姚文楠等纂。吴馨,字怀久,又字畹九。民国元年知上海县。洪锡范,字伯言,江苏省太仓县人。县知事。姚文楠,字子让,江苏上海县(今上海市)人。吴馨知上海县事,民国元年
九卷。明毕恭等修,任洛等重修。毕恭,曾任都指挥司佥事。任洛字仲伊,号西溪,河南钧州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初任桐乡知县,纂修《桐乡县志》,官至左佥都御史。嘉靖十六年,任洛任辽东佥都御史,仍邀集辽
一卷。清毛奇龄(详见《仲氏易》)撰。《舜典补亡》一书坚信古文《尚书》,不信今本《尧典》与《舜典》之分篇。今传《舜典》前有“曰若稽古帝舜……”28字,本是南朝齐姚方兴所加,其作伪甚明。奇龄遂弃之,截取今
六卷。宋高宗撰。是书依《礼部韵略》次第,正文作草书,注文正书,真草书凡二万二千一百九十六字。上平声三十六“桓”改作“欢”,为避讳耳,与宋刊《韵略》同。是书刊本有二:一宋刻本,系陈汶赵与懃监刊于墨妙亭者
二十四卷,明李濂(1489-1566)撰。李濂,字川父,明代祥符(今河南开封)人。正德八年(1513)举乡试第一,次年举进士,授沔阳州知州。后任山西按察司佥事间,提学缺额,就兼理其事。嘉靖五年(152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八卷。清董桂新撰。董氏生平见“尔雅古注合存”。《中国训诂学史》云:“其书本《埤雅》所引成说,而有关乎物性者,录为一编。复取本书与他书之足相发明者,旁注其下。此书可谓能得《埤雅》之精,足为读《埤雅》者之
见《如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