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附《棣华杂著》一卷。宋吴儆(1125-1183)撰。吴儆,初名偁,字益恭,休宁(今安徽休宁县)人。绍兴二十七年(1157)进士。历朝散郎,广南西路安抚使,知泰州。后主管台州崇道观。卒,谥文肃。
六卷。清姜兆锡(详见《周易本义述蕴》)撰。兆锡认为,蔡沈尊朱熹之嘱作《书集传》六卷,但因朱子早亡,该书未经其一一是正者颇多,故著《书经参义》以纠正蔡传之误。其所纠正,计有经文错互篇简者二条,错分段落者
一卷。明熊明遇撰。明遇,字良孺,进贤(今属江西)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四十三年擢兵科给事中,旋掌科事,上疏极陈时弊,被劾与东林党通,出为福建佥事,迁宁夏参议。崇祯元年(1628
十四卷 清潘奕隽撰。此书即《说文蠡笺》的删削更名本。它不仅将原刻每字之下所引《说文解字》原文完全删去,而且将潘氏自序中“虽竭蠡测之勤,难免挂一之”两句删去,并改名为《通正》,此本为《聚学轩丛书》本,刊
二卷。清刘绍攽撰。绍攽三原(今陕西三原县)人。雍正十一年(1733年)贡生。王兰生荐知什邡、南充等地。后归家主讲兰山书院,多所造就。博学通明,喜论古韵。尚著《四书凝道录》、《书考辨》、《周易详说》、《
十四卷。宋董楷撰。楷字正翁,号克斋,生卒年不详,台州临海(今浙江临海)人。据《宋元学案》卷六五《木钟学案》载,其人为御史亨复之子,户部侍郎朴之弟。登天文祥榜进士。初为绩溪簿,直冤狱、赈饥馑、修城捍水,
四卷。清吴树声撰。树声(1819-1873)字鼎堂,一字筱亭,保山(今云南保山县)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举人,官山东肥城知县。工书,长于声音训诂之学,尚著《鼎堂金石录》、《经传释词续》、《六书
九卷。《续集》八卷。元韩奕撰。奕字公望。平江(江苏苏江)人。生于元文宗时,入明不仕,终于布衣。其诗古体伤于浅率。近体如《送县学教谕》云:“官清便似居高品,任久长如在故乡。”《东湖放舟》云:“树影不随流
六十五卷。清桂文灿(1849-1886)撰。桂文灿,字子白,广东南海人。道光乙酉(1849年)举人,光绪九年(1883年)选湖北郧县知县,十年(1884年),建议政府加强军队、操练士卒,宣讲守御方略有
五卷。清潘相撰。潘相,字润章,号经峰,湖南安乡县人。乾隆进士,官知州,有《脔文书屋集》。是书卷一为庙制冠服之制,卷二为昏礼,记录《清会典》中纳采等礼及孔南塘张伯行诸人论说,卷三为丧礼,卷四为祭礼,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