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私录
无卷数。明王樵(1521-1599)撰。樵字明逸,号方麓,江苏金坛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改南京督察院右都御史,谥恭简。事迹见《明史》本传。该书共三册,前二册编次全依东莱吕氏所定古本,酌取程子之《传》、朱子之《本义》于前,兼采诸家之说于后,也间下己意,时有折中。卷首有数条题记,其中一条说:“《周易》经传十二篇,手录,自嘉靖壬戌至万历己丑春,修润粗定,尚俟有所进,特恐精力不逮耳。成予之志者,其肯堂乎!”余条则多标示缮写体例。大概是刚脱初稿、尚未全定之本。后一册题为:“方麓先生周易程传私录原稿”,其旁加注说:“震卦以下阙。”但检验其稿,六十四卦都全,不明其故。后又别为一卷,题曰“方麓先生原稿”,所列为朱子九图及说,又附项氏《卦变纲领五赞》、陆子《易说正义》、《大象说》、王弼《略例》、胡廷芳《举要》、《揲蓍占法》、《筮法》、《易学传授》,其总题叫“附录”,大概是全书的末卷,装辑者误置在《程传私录》之后。自此而下,又全录元人肖汉中《读易考原》一卷、《像象金针》一卷,而以河图、洛书结束。全书零乱无绪,原是抄录备用之稿,而后人误以为抄录者所著之书,故珍藏行世。该稿清代时由江苏巡抚采进,《四库总目》据以著录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