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四卷。宋洪皓(1088-1155)撰。洪皓字光弼,鄱阳(今江西波阳县)人。政和五年(1115)进士。宣和中,为秀州司录。累擢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为大金通问使,被金扣留。副使龚投归刘豫,而洪皓独
一卷。清顾炎武(详见《左传杜解补正》)撰。考订顾氏世系,颇为详尽。然自唐以后,谱系失传,掇拾残文,未必源流尽合,只能备其一说。《顾亭林先生遗书》收录。
三卷。清江声(1721-1798)撰。声字叔沄,晚号艮庭,江苏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清经学家。其学墨守汉学,著有《尚书集注音疏》、《六书说》等。是书成于嘉庆四年(1799)当时江声已七十九岁高龄。声于
一百卷。明李东阳(1447-1516)撰。李东阳,字宾之,号西涯,湖广茶陵(今属湖南)人。幼时有神童之誉。天顺八年(1464)进士及第,官至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著有《怀麓堂集》、《怀麓堂诗文续编》
无卷数。清邵晋之撰。邵晋之字叙阶,号檀波,仁和人。乾隆二十一年(1756)举人。其大旨以朱子《本义》有有注而可疑的,有可疑而无注的,偶有所见,即以己意补之。其曰近取者,自序说是“远取诸物,必俟宏通该博
五卷。韩诗外传附录一卷。清陈乔枞(1809-1869)撰。陈乔枞字朴园,福建闽县(今闽侯)人,曾任江西临江、抚州知府。《韩诗遗说考》为作者《齐鲁韩三家诗遗说考》之一种。作者传其父陈寿祺辑佚之说,续成《
五卷。清傅米石(约1728年前后在世)撰。傅米石,字立允,山东巨野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举人,工古文。本集计文二卷,诗二卷,杂记一卷。集前有门人李包序,后有其子尔德所作家传。米石古文谨严有法度,
八卷。明钱芹撰。钱芹,字懋文,号泮泉,江苏海盐人;生卒年不详。思南府知府钱琦之次子。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官至永州府知府,故以永州名集。本书首列奏疏二卷,切中时弊。其斥异端一条,系为陶仲文而发。
见《白孔六帖》。
见《鼠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