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订禹贡山海经图注
不分卷。清方之巩撰。方之巩为临湘(今属湖南省)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关于《山海经》,有人认为是禹、益所著,也有人认为是后人伪撰,方之巩在其自序中则说:“余读其书,记山川,则东西南北,确凿可据;论物产,则厥贡厥篚。每每资取,始知此书与《禹贡》互相发明。”于是方之巩就取五藏经之首,冠以《禹贡》曰:“此某州之境。”在每段之下,也解释说:“此即《禹贡》某水某山。”在《禹贡》九州之首,也冠以《山海经》曰:“此地某山经首次之山”。各段之下,也解释说:“此山经某水某山。”对于《海内经》、《海外经》、《大荒经》诸经,皆不无可疑之处,方氏单独择出,逐一详考,使学者知道《山海经》十八篇未必都是禹、益所著,也不一定都为后人伪撰。本书专取《山海经》一书以证《禹贡》,虽有所局限,远不及胡渭《禹贡锥指》精博,但也多有所获,可以补胡氏之不足。本书为旧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