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成案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七卷。元司农司编纂。司农司为元政府主管农业的行政机构。司农司的设立对于元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王磐《农桑辑要原序》云:“……行之五、六年,功效大著。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农司诸公又虑
一百二十四卷。清陈廷敬(?一1712)、张廷玉等奉诏编修。陈廷敬,初名敬,字子端,泽州(今山西晋城)人。顺治进士。曾任内阁大学士兼礼部侍郎,入值南书房。修辑三朝《圣训》、《政治典训》、《一统志》、《明
不分卷。清汤球撰。汤球辑有《十六国春秋辑补》,该书共编辑了十八种史部久佚之书,包括萧方等的《三十国春秋》、常璩的《蜀李书》、和苞的《汉赵记》、武敏之的《三十国春秋》、田融的《赵书》、吴笃的《赵书》、王
清李渔撰。其生平见《闲情偶记》条。此剧写尹小楼之子,幼时游前山未归,父母以为已死,然其子未死,为人收养长成,改名为姚克承,独居汉阳。邻家曹玉宇有一女儿,与克承相恋,曹女常写《诗经》四句于绫帕上,私赠克
一卷、补遗一卷。清代奕赓撰。此书书名叫“管见所及”,意思是随笔而摘录记载下来的。书中主要内容均为清朝中掌故、旧闻、轶事等,尤其是以宫廷内族的杂事居多。书中记述了清圣祖以下皇子帝系及诸王的命名,记述了清
二卷。明钱筠、钱同编。钱筠字飞卿,钱字章卿,绍兴(今属浙江)人。生卒年均不详。本书收录钱氏一家之诗,自吴越武肃王镠至明诸生淮。计六十二人,一百三十一首。本书成书前,吴越文穆王元瓘有《锦楼集》,忠懿王俶
一卷。陈代释慧思撰。慧思生平事迹详见《受菩萨戒仪》辞条。《法华经安乐行仪》是解释妙法莲华经安乐行品第十四大意之书。因法华经中有四要品,而慧思尤对安乐行品格外重视,对该品即乘乘之法钻研悟道,自有心得。所
一卷。宋莫君陈撰。生卒年不详。莫君陈,湖州(今浙江)人。生平仕履情况不详。书中称授知婺州朝辞,有札子权刑部郎中,则曾以朝官典郡。其书所记皆当时杂事,篇数极少,而且缮写错误和脱漏之处较多,无法卒读。《四
六十卷。清刘权之等奉敕撰。刘权之,清大臣,嘉庆十六年(1811)授体仁阁大学士,管理工部事务。是书于当年七月告成。其卷一至卷八为盔甲作法;卷九为衣帽作法,卷十、卷十一为帐篷作法,卷十二为器械作法,卷十
一卷。清孙乔年(见《古文尚书证疑》)撰。孙乔年所著书除《古文尚书证疑》以外,还有《尚书今文集说》、《五经释诂》、《三正考》等。此卷《禹贡释诂》,即为《五经释诂》之一种,原为手稿藏于家中,至其孙孙仝严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