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汉郑众(详见《周官解诂》)撰,清马国翰辑。汉平帝下诏命令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都按照礼来娶迎,立轺併马。(见《通典》五十八。)可见,汉人时曾经杂定婚礼,是书有百官六礼辞,可能
一卷。宋石孝友(约1164年前后在世)撰。石孝友字次仲,江西南昌人。生卒年不详。乾道中进士。石孝友工词,有元代散曲气息。其著作世不多见,《钓台集》载其七言绝句一首,亦无可采录。其词至今则犹传。《书录解
六卷。明唐鹤征(1538-1619)撰。唐鹤征字凝庵,又字元卿,武进(今属江苏)人。学者。隆庆进士,历官太常卿,后疾归。《明史》本传称其“以博学闻”,讲学东林书院。有《周易象义》、《宪世编》、《南游》
①七卷。清苏本眉修,王体言纂。苏本眉字剑浦,山东济南人,顺治初年由平阳府通判署闻喜县知县。王体言,邑人。按闻喜晋为宗邑,自董孤操觚以来,山川土田,风习物采,无不以望国著。其间人物文献之盛兴,亦非他邑可
一卷。罗振玉撰。详见《唐折冲府考补》条。
十卷。清迮鹤寿、沈懋德同撰。鹤寿(1773-1836)字青崖,号兰宫,江苏吴江县人。道光六年(1826年)进士,官池州府学教授。尚著《齐诗翼氏学》、《夏殷周九州经界疏证》、《九州分土疏证》、《蛾术编注
不分卷。清徐天璋撰。徐天璋字睿川,江苏泰州人。《诗经集解辨正》大致依据《左传》和《史记》等书,驳正毛朱两人对《诗经》的训释,几乎完全推翻了旧案。甚至说诗经三百篇不仅没有淫风,而且也没有民风。是书先列《
一卷。宋刘道醇(生卒年不详)撰。刘道醇,汴梁(今河南开封)人。关于《五代名画补遗》一书,古代多有记载,却说法不一。晁公武之《郡斋读书志》称之该名,作者却是“刘道成”;符嘉应之序则称胡峤尝作《梁朝名画录
七十五卷。清王昶(详见《金石萃编》条)编。王昶于嘉庆八年(1803)编《湖海诗传》后,复于嘉庆十年(1805),即逝世前一年,辑《湖海文传》。《文传》本《诗传》之例,就生平师友及门下士所作汇为一集。《
一卷。唐昝殷(生卒年不详)撰。昝殷,四川成都人。通医学,尤长于妇产科,另著有《经效产宝》等。此书《通志·艺文略》作三卷,而《宋史·艺文志》作二卷。原书失传已久,日本医家从《高丽医方类聚》中辑出,编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