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续纂处分则例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犯人、殴打官吏,卷四中铁铺奸商诓骗银两、粮船水手纠众残杀,等等均可见当时风气。有清末刊本。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犯人、殴打官吏,卷四中铁铺奸商诓骗银两、粮船水手纠众残杀,等等均可见当时风气。有清末刊本。
六卷。清李锡书撰。锡书字璧斋,山西静乐人,乾隆庚戌(1790)进士,官江西于都县知县。此书书首有李氏自序。卷一至卷六依次为《天官图说》、《地官图说》、《春官图说》、《夏官图说》、《秋官图说》和《六官总
六卷。清徐乃昌撰。徐乃昌(1868-1936),字积余,南陵(今属安徽)人。清人以镜录著称者,钱坫《浣花拜石轩镜铭集录》,所录不过二十五件,瞿中溶、梁廷楠,所录亦不过一百四十余件,即使清代内府所藏见于
一卷。清徐晟(生卒年不详)撰。晟字桢起,一字损之,别署秦台樵史、活埋庵主人,徐树丕子。该书为续文震孟姑苏《名贤小纪》而作。起隆庆万历至崇祯为一卷,自甲申死事诸贤迄于明遗隐逸为一卷。今此本二十五篇,附见
四卷。清阮元(1764-1849)撰。阮元,字伯元,号芸台,江苏仪征人。乾隆进士,官至湖广、两广、云贵总督,体仁阁大学士。曾在杭州创立诂经精舍,在广州创立学海堂,提倡朴学。主编《经籍纂诂》、校刻《十三
四卷。余录三卷。清崔述(1740-1816)撰。崔述字武承,号东壁,大名(今属河北)人,乾隆举人,曾任福建罗源、上杭等县知县,精通经史之学,开近代疑古风气之先。著有《三代考信录》、《丰镐考信录》、《洙
六卷。明吕维棋(1587-1641)撰。吕维棋字介孺,号豫石,新安(今属河南)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中进士。历任兖州推官、吏部主事、尚宝卿、太常卿、南京户部侍郎、南京兵部尚书等职。曾讲学于芝泉书
三卷。清俞樾(1821-1906)撰。樾字阴甫,又称曲园先生,浙江德清人。曾中道光进士,任翰林编修等职。著作有《诸子平议》、《诸子平议补录》等。《墨子平议》为《诸子平议》中的第四种,共三卷。在这部著作
十五卷,首一卷。清胡志熊修,吴省钦等纂。胡志熊,湖北孝感人,清乾隆间知事南汇县。南汇自雍正十三年(1735),邑令钦琏始修南汇志,乾隆五十八年(1793),胡志熊继钦志之旧而续之,成新志。卷首为序文、
十六卷首一卷,清裴显忠修,刘硕辅纂。裴显忠,字澹如,闽人,曾任乐至县知县。乐至县旧志,明以前毁于兵乱。清雍正六年(1728),县令杨佐龙始掇拾委逸之余,为稿二十七篇。迄乾隆五十一年(1786),县令叶
十四卷。清朱樟(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朱樟字亦纯,一字鹿田,号慕巢。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康熙举人,官至泽州知府。其诗为《叱驭集》一卷,入蜀时作;《问绢集》一卷、《白舫集》二卷、《古厅集》四卷,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