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游学章程
全称为《约束鼓励出洋游学生章程》。二十世纪初年,中国青年学生掀起赴日留学热潮,不少留日学生倾向革命,开展各种反清活动。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命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商订颁布《约束鼓励出洋游学生章程》,其中包括《约束游学章程》十款、《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十款、《自行酌办立案章程》七款。主要规定:凡中国留日学生非经出使大臣和总监督公文保送或“取具甘结”者,不准入学;由总监督保送的学生入私立学堂亦须经日本文部省认可;中国留日学生不许议论政治或在报上发表干预政治的文章,如有“犯禁”,即行勒令退学;各学堂中设立所谓“考察制度”,用以监视和阻止中国留日学生进行革命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