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续修条约
美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排斥华工的条约。1879年(光绪五年)美国卸任总统格兰忒利用调停中日关于琉球问题的时机,迫使清政府答应对华工赴美可以“改章办理”。1880年11月17日(光绪六年十月十五日)美国驻华公使吉安立与清总理衙门大臣宝鋆在北京签订《中美续修条约》,共四款,另有“续约附款”。主要内容为:对华工赴美,美国“可以或为整理、或定人数、年数之限(英文原文的意思是“可以规定、限制或暂停”)。该约于次年7月19日(光绪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互换批准生效,从而使美国攫得了排斥华工的条约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