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诬枉之怨。雍陶《蜀中战后感事》:“岁积苌弘怨,春深杜宇哀。”见“苌弘血”。
【介绍】:韩偓作。见《草书屏风》。
诗集。唐于邺撰。于邺,字武陵。《新唐书·艺文志四》分别著录《于武陵诗》一卷、《于邺诗》一卷,误为二人。《郡斋读书志》和《直斋书录解题》均著录《于武陵集》一卷,不另著录《于邺集》,则宋时是以《于武陵集》
律诗拗句的一种。指出句为平仄脚(即“仄仄平平仄”或“平平仄仄平平仄”)的句式中,五言诗第三字、七言诗第五字应用平声字而改仄声,是为小拗。对于小拗,其对句五言诗第三字,七言诗第五字可以用平声补救,如杜甫
必须,须要。《敦煌曲子词·洞仙歌》:“拟铺鸳被,把人尤泥,须索琵琶从理。”
指汉末三国时月支僧人支谦。支谦博学多才,游吴地,从孙权黄武二年至孙亮建兴二年译出《大明度无极经》等八十八部佛经,且擅长各种技艺,时人有“支郎眼中黄,形躯虽小是智囊”之谚以赞之。后亦以“支郎”泛称高僧。
【介绍】:字几之,虢州弘农(今河南灵宝)人,刑部尚书杨汝士子。会昌间中进士,后为宰相刘瞻擢为比部郎中知制诰。瞻罢相,知至亦坐贬琼州司马。后入为谏议大夫、京兆尹。乾符三年(876)迁工部侍郎,终户部侍郎
按常规行事。王绩《晚年叙志示翟处士》:“三晨宁举火,五月镇披裘。自有居常乐,谁知身世忧。”
南朝梁北地人。为信武将军、安成内史。所居郡内多猛兽,官吏设陷阱以捕,傅昭认为人不害猛兽,猛兽亦不害人,命去槛阱,猛兽竟不为害。见《梁书·傅昭传》。周昙有《咏史·傅昭》诗。
【介绍】:寿春(今安徽寿县)人。曾至长安求官,十年未得,耻而不归。后逢乡里友人徐侃,互作诗送别。余事无考。《全唐诗》存诗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