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诗词百科>曾参杀人

曾参杀人

比喻流言可畏。《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李端《杂歌》“伯奇掇蜂贤父逐,曾参杀人慈母疑。”

猜你喜欢

  • 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介绍】:李白《战城南》诗句。二句指出对战争要持慎重态度。因为战争是要死人流血的,非在不得已时,不可进行。《六韬·兵道》:“圣人号兵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 丁泽

    【介绍】:一作丁春泽,误。代宗大历十年(775)东都进士第一及第。《全唐诗》存诗3首。

  • 秦嘉镜

    东汉诗人秦嘉为郡上掾,其妻徐淑卧病还家,嘉时值奉役差,不获面别。嘉赠徐淑诗云:“一别怀万恨,起坐为不宁。何用叙我心,遣思致款诚。宝钗可耀首,明镜可鉴形……虽知未足报,贵用叙我情。”诗见《玉台新咏·秦嘉

  • 北江

    水名。在四川境内,发源于岷山。贾岛《郑尚书新开涪江二首》之二:“不侵南亩务,已拔北江流。”

  • 包李

    唐代包佶、李纾的并称。二人均能诗,以文章风韵主盟于德宗前期文坛,因并称。见唐刘禹锡《澈上人文集纪》。

  • 李商隐诗歌研究

    刘学锴著。安徽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为《唐诗研究系列》丛书之一种,17.6万字。本书除“引言”外,共分五篇:“本体篇”对李商隐的咏史诗、托物寓怀诗和无题诗进行研讨,进一步揭示出李诗的基本特征是

  • 不得与之游,歌成鬓先改

    【介绍】:李贺《长歌续短歌》末二句。之,指皇帝。游,追随,共事。鬓先改,谓鬓发早已变白。意谓不被重用,只好写诗唱歌来排遣郁闷,以致白发早生。

  • 武阳送别

    【介绍】:沈宇作。此诗前二句融情入景、因景生情,造出一种凄凉悲怆的氛围。后二句将满腔离愁寄于一江秋水,变无形的情谊为生动的形象,既照应诗题,点明了主旨,更有着流水不息、相思不绝的悠长韵味。此诗抒情全靠

  • 姚向

    【介绍】:长庆元年(821)为西川节度判官。三年冬,入为户部员外郎,转司勋员外郎。宝历二年(826)为侍御史、万年令。《全唐诗》存诗2首。

  • 河清与赵氏昆季宴集得拟杜工部

    【介绍】:李商隐作。河清是唐河南府属县。赵氏昆季,指赵柷、赵皙兄弟。杜工部,指杜甫。此诗当是作者外出行役前,在河清与赵氏兄弟宴集,即景抒怀而作。前四句赞美河清风景佳胜,三四句写景尤为清丽,并微露孤鸟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