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婺山石刻
又称《小黎母山石刻》、《虞山石刻》。元代深入五指山区征黎标记。在今海南省乐东县尖峰岭下。有元一代对黎族人民曾进行无数次残酷镇压,并深入“人迹罕至”的黎族腹地,据《定安县志》载:至元三十一年(1294),“元都帅朱斌统兵入黎,抵古镇州,遂登五指山,次黎婺山,各刻石‘大元军马到此’”。巨石上所刻应为“大元军马下营”,下署“甲午至元三十一年正月十日立”。至今犹存。
又称《小黎母山石刻》、《虞山石刻》。元代深入五指山区征黎标记。在今海南省乐东县尖峰岭下。有元一代对黎族人民曾进行无数次残酷镇压,并深入“人迹罕至”的黎族腹地,据《定安县志》载:至元三十一年(1294),“元都帅朱斌统兵入黎,抵古镇州,遂登五指山,次黎婺山,各刻石‘大元军马到此’”。巨石上所刻应为“大元军马下营”,下署“甲午至元三十一年正月十日立”。至今犹存。
苗族婚俗。也叫抢婚。盛行于贵州威宁、云南昭通等地。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邀请几位亲友,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女方父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辖。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接察哈尔正白旗,西邻察哈尔正黄旗,
苗族民间议事组织。也称埋岩议事。流行于贵州榕江及广西一些地区。苗语称“耶吉富襄”(意为“寨头栽岩议事”)。与※议榔组织相同。由一寨或数寨联合集议,制定出共同遵守的公约。将公约条款向寨众宣布后杀牛或猪分
独龙语音译,意为“园子地”。云南贡山独龙族最早的固定耕地。皆在沿房四周,使用小铁锄“恰卡”松土,连年栽种,不轮歇、不抛荒,但多不施肥。与内地园子地一般多种蔬菜瓜豆不同,独龙族园子地主要种粮食作物,采用
伊犁清真寺名。又称买德里斯寺。乾隆五十五年(1790)建。同治四年(1865)扩修。旧有房院1处34间,能容1500人作礼拜。附有经文学校和宗教法庭。此外尚有铺面30间,房屋31间,为伊犁地区维吾尔族
清末民国初年在内蒙古西部办理垦务的机构。宣统二年(1910)设于绥远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三年(1911)三月,由绥远城将军坤岫兼任垦务督办。下设秘书2员,及财政、考工、蒙务、文牍、庶务5科,分别办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①皇庄、王庄、旗下官庄等,系官设,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管理生产、公差、纳粮、纳银、杂供等事。其缺,例以其子弟顶补;被革,则调充他庄庄丁。受屯领催监督,
后燕昭文帝慕容熙年号。401—406年,凡6年。
见“捕喝”(1854页)。
清代新疆叶尔羌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下原设帮办大臣1人、领队大臣2人协办军政庶务,后省领队大臣。衙署有印房、粮饷局等组织,由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5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