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足黄
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外一些经营药材的商贾对羌等民族一种剥削方式。羌族地区盛产麝香、贝母、虫草等珍贵药材。一些外族富商在茂州等地设有专门收购药材的商号,给挖药人和捕麝取香人先贷款或赊售日用百货,日后拿药材抵偿,通常以最低价折算,是一种变相高利贷盘剥。
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外一些经营药材的商贾对羌等民族一种剥削方式。羌族地区盛产麝香、贝母、虫草等珍贵药材。一些外族富商在茂州等地设有专门收购药材的商号,给挖药人和捕麝取香人先贷款或赊售日用百货,日后拿药材抵偿,通常以最低价折算,是一种变相高利贷盘剥。
西羌的一支。参见“旄牛羌”(1902页)。
见“萧孝忠”(1994页)。
门巴族民间传统炊具。一作“可”,门巴语音译,意为“石锅”。用手凿制。分平锅与深底锅两种。平锅用质地坚硬的青石板制作,适宜烙饼;深底锅用质地稍软的石头制作,亦有平底和弧形底的区别。一般敞口,口径20—4
见《山海经·海内经》。有谓是古巴人之祖,在太皞之后;有谓是人名、氏族名;亦有的认为是时代名或部落名。
古代乌桓、鲜卑等邑落首领的称号。邑落为部落的分支,“数百千落自为一部”(《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邑落各有小帅,不世继”(《三国志·乌丸鲜卑传》),由推举产生,执掌本邑落事务,调解纠纷。隶属大人统
书名。吴蔼宸著。1935年商务印书馆刊行。是书为作者1933—1934年在新疆考察时的见闻记。全书分上、下两篇。上篇13章,记述自天津至迪化、古城、塔尔巴哈台、伊犁等地考察沿途见闻。下篇7章,简述新疆
即清代中央部院直辖旗。参见“游牧八旗”(2286页)。
?—588南北朝时吐谷浑诸王之一。号高宁王。隋文帝开皇元年(581),降隋,受封大将军、河南王,居河南(今贵德、临夏黄河以南),以统部众。八年(588)卒。隋文帝令其弟树归袭,统其众。
?—1900清朝大臣。内务府蒙古正黄旗人。土默特氏。字豫甫。咸丰八年(1858),由官学生奖奉宸苑笔帖式。同治九年(1870),升八品苑丞。十一年(1872),赏加护军参领衔,俟升六品苑丞后,以员外郎
?—1196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