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七
见“耶律隆祐”(1320页)。
见“耶律隆祐”(1320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泰宁县(今吉林省白城市西南)。仁宗延祐四年(1317),升泰宁府置。英宗至治三年(1323),以泰宁县5千户封买奴为泰宁王。
又称合肥余氏宗谱。党项后裔家谱。元代党项人余阙后人修。最后一次为1930年修,1931年刊印。木刻本,共27卷,每卷1册,包括卷首上、下两卷,谱系25卷。今存卷首上,卷1至卷6、卷20至卷25。卷首重
突厥语tughbigi音译。汗大本营掌旗官。其职守为守护汗本人旗帜,隆重庆典或军事行动时高举汗的旗帜。※叶尔羌汗国时期有此官职。
清代新疆地名。见《平定准噶尔方略》。《西北边界图地名译汉考证》作勒卜什。位于今巴尔喀什湖东南,勒布什河东岸。原是中国新疆的一处冬牧场。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
?—前17西汉时乌孙小昆弥(王)。※乌就屠孙,拊离子。成帝建始三年(前30),以父为叔日贰击杀,被汉使册立为小昆弥。侦日贰亡走康居,遣贵人姑莫匿等3人前往诈降,执杀日贰。后为降民所杀,汉立其弟末振将为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新唐书·南蛮传》谓:“督爽,总三省也”。即行政中枢。参见“九爽(35页)。
古称入贡为荒服。《史记·匈奴列传》:周武王“放逐戎夷泾、洛之北,以时入贡,命曰‘荒服’。”其后200余年不绝。周衰,始断。
参见“戈什哈”(283页)。
见“令支”(5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