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德尼伯克
中亚霍罕城首领。又称伊尔达纳比、额得讷比。乌兹别克族。十八世纪中期,统一费尔干纳地区,势力渐长。乾隆二十四年(1759),率属附清,屡遣使纳贡,并派人至喀什噶尔(今喀什)等地贸易。自二十五年起,与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不时争战。越二年,引兵占领阿济毕所属额德格讷部之鄂斯邑(奥什),受诘责。二十八年(1763),潜称汗,暗中与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旧部属联络,刺探新疆地区情报,庇护布拉呢敦子萨木萨克,侵掠喀什噶尔西北之布鲁特各部落。
中亚霍罕城首领。又称伊尔达纳比、额得讷比。乌兹别克族。十八世纪中期,统一费尔干纳地区,势力渐长。乾隆二十四年(1759),率属附清,屡遣使纳贡,并派人至喀什噶尔(今喀什)等地贸易。自二十五年起,与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不时争战。越二年,引兵占领阿济毕所属额德格讷部之鄂斯邑(奥什),受诘责。二十八年(1763),潜称汗,暗中与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旧部属联络,刺探新疆地区情报,庇护布拉呢敦子萨木萨克,侵掠喀什噶尔西北之布鲁特各部落。
明代藏区古地名。又作笼卜、隆布、隆保。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东西两岸。永乐十一年(1413),在其地置陇卜卫。详见“陇卜卫” (1254页)。
见“都赖水”(1816页)。
见“哈木把都儿台吉”(1644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阿里答为※乙室部下之一石烈。
书名。乾隆十二年(1747)和硕亲王允禄等奉敕撰。6卷。初为满文,乾隆四十二年(1777)译成汉文(4卷)。记载祭仪2篇,汇记故事1篇,仪注祝词、赞词41篇,器用数目1篇,器用形式1篇,与《大清通礼》
即“太鲁水”(273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见“怛逻斯”(1501页)。
即“清会典”(2108页)。
藏语称“门拉莫钦波”,清译“摩罗木”或“默朗穆”,意为“大愿法会”。通称“传大召”。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为纪念释迦牟尼,于藏历正月,在拉萨大昭寺倡办了一次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