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民族起源>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

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藏各族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内容主要包括7方面:一、令青海蒙古各部落编旗分佐领,分别游牧,毋相统属。各级王公,分别功罪,量加赏罚。二、自雍正三年起,令蒙古各部王公、台吉派定人数,分班进京朝觐。定每年二月、八月于西宁口外日月山与内地人民进行贸易。三、将甘州、凉州、庄浪、西宁、河州、四川松潘、打箭炉、云南中甸等地番族划归道厅卫所管辖,给予土司千百户等职衔,以分蒙古之势。四、严格规定,寺庙之房产不得过200间、喇嘛多者不得过300人,令首领喇嘛出具甘结存档。番民之粮,交地方官管理。五、于西宁北川边外上下白塔,巴尔托海至扁都口一带创修边墙,在甘州、西宁、打箭炉等地添设营弁,使各部蒙古不敢觊觎。六、在西宁、布隆吉尔诸地,实行屯田,并加强对西宁口外等处边民抚绥。七、于甘州、西宁、打箭炉等地增派驻防官兵,以加强控御。与年羹尧另行条陈之※《禁约青海十二事》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猜你喜欢

  • 四川金川清真寺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在四川金川县金川镇西北老街。建于清嘉庆八年(1803)。为金川回族穆斯林主寺。1935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四方面军红五军团创建金川赤区,曾派总政治部回族干部肖福祯主持该寺宗教活

  • 老布僧确泊勒

    清代蒙医学家。19世纪达来王旗人。以藏文著《蒙医药选编》(藏文名《扎兑宁诺尔》),以“扎兑”著称于世。全书121章,共464页,以临证各科为主,论及蒙医基础理论、药物、术疗等内容。以专章论述饮食疗法,

  • 兀鲁忽必剌

    即“梁水”(2125页)。

  • 北魏高祖

    ①见“拓跋什翼犍”(1362页)。②见“元宏”(226页)。

  • 唐古特

    见“唐兀”(1923页)。

  • 思曩儿簇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四川松潘卫(治今四川松潘)。洪武年间(1468—1498),在其地置思曩儿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首领为长官,治理政务。其族屡遣贡使赴京师贡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详见“思曩儿簇长官司”(

  • 拉尊纳旺丹增

    见“额尔德尼伊拉古克三呼图克图”(2538页)。

  • 阿夹巴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拉祜族农民对自给自足阶层的称谓。占有一定数量的水田和旱地,有较为齐备的生产工具和牛,但不雇长、短工,也不放高利贷,自食其力,一般不愁食穿,相当于汉族地区的中农阶

  • 马鞭禁忌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

  • 乙僧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乙僧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