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酋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参见“白朗”(595页)。
参见“砍戛”(1614页)。
中国古族名。参见“徐夷”(1893页)。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永乐四年(1406)建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宣恩县东南。前身为元代湖南镇边宣慰司,洪武初年之沿边溪峒长官司。清初,以土官田楚珍归附,应命从征播州(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一说在今绥阳县
晋代卢水胡首领。贰县人。孝武帝太元十二年(387)正月,与休屠胡(屠各胡)董成、张龙世、新平羌雷恶地等起兵,归附前秦大司马、鲁王苻纂,拥众10余万。建彭沛谷堡于贰县。七月,为后秦姚苌所败,失堡,走杏城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1865清末内蒙古东部地区“老人会”(蒙古语称“勿不格得楚格拉”)领导人之一。又作朝根岱。卓索图盟土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咸丰十年(1860),组织“老头会”赴京控告该旗札
书名。柯绍忞撰。257卷。内本纪26卷,志70卷,表7卷,列传154卷。1920年成书。1930年修订付印。作者清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入翰林院后,借馆藏《永乐大典》等书,抄录有关元代史料,又博
书名。清全国地方总志。清官修。清代编撰《一统志》凡三次:第一次始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陈廷敬、徐乾学领其事,乾隆八年(1743)书成。342卷。次年刊行。第二次续修始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