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吉河卫。永乐五年(1407)设,《满洲源流考》作阿鲁卫,并说清代有阿鲁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处。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吉河卫。永乐五年(1407)设,《满洲源流考》作阿鲁卫,并说清代有阿鲁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处。
见“耶律弘古”(1308页)。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
见“兀鲁”(107页)。
元代旧政区名。古为夜郎地。秦属黔中地,两汉隶牂牁郡,蜀为兴古郡,隋设牂州。唐置西平州。后改兴古郡为盘州。南诏辖其地,东爨乌蛮七部落居之。后爨酋阿宋驱走他部占有其地,号“于矢部”,世为酋长。蒙古蒙哥汗七
蒙古族一支,漠西蒙古诸部总称。蒙古族oirad的汉译,蒙元时期译为斡亦刺、外剌、外剌歹,明代译为瓦剌,清代译为卫拉特等。汉语“亲近”之意,常引申为“近亲者”、“邻近者”、“同盟者”。一说意为“林木中百
?—1635后金将领。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正白旗人。其先出自蒙古,居叶赫。初率72人投努尔哈赤。有勇略,通蒙、汉文,赐号“巴克什”。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从征乌喇部,以功授三等副将。天命十一年(1
见“全辽文”(830页)。
明代湖广永顺司土官。字晋卿。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宗舜子。嘉靖三十三年(1554),袭宣慰使职。三十四年,奉调率土兵3000协剿倭寇,会于松江。参加王江泾之战,大败倭寇,斩首17
1604—1664明末清初将领。甘肃临夏八坊人。回族。崇祯(1628—1644)年间从军随陕甘三边总督洪征镇压山陕湖广农民起义军,升为指挥同知。以游击领兵驻防汉中。清兵入关,于顺治二年(1645)降清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